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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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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平常覺得建大很機車, 但就單純這次來說, 該汽車太白爛.
以為自己是機車, 愛亂彎就彎嗎? 機車違規難抓, 汽車就單純很多. 要罰, 要重重的罰, 不光是人命關天的因素, 禁止雙線轉為重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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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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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蠻像保齡球的
投一下全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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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認真,努力..... ![]() 我愛翁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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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High Male
文章: 3,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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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認為汽車有看到機車衝過來 機車也有看到汽車閃燈切過來
但是雙方都認為對方會讓 結果就碰一聲 機車騎士這樣撞大概頸椎骨折+腦挫傷出血 九成九救不回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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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High Male
文章: 3,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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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根據影片原po 機車騎士還能坐起來 後來還能做筆錄 難道沒撞到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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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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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機車信任號誌,相信不會有違規右轉的汽車會出現。如果汽車沒有違規右轉的話,機車就算超速也不會在這個路口發生車禍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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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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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時候就沒人說防衛駕駛 會這樣撞到一定是不會騎車了>< 開槍開的不一樣的標準XD 此文章於 2011-09-03 10:29 PM 被 lomp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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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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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反正開車的怎麼亂開都沒關係啦 撞到都一定是騎車的錯 騎車的都該死就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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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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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98、102
轉彎車禮讓直行車 轉彎汽車應該會被判定為主因 = 直行機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93 ,疑似超速,行經交岔路口未減速 未注意車前狀況 94 = 等紅燈的,提出共同侵權 由肇事的汽車、機車,比例賠償 等紅燈的機車,多了過失傷害的籌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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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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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機車行駛於台66側車道,是速限50的道路,機車有沒有超速,只有警察能認證,不是一句疑似就能認定機車超速。而且這個路口有紅綠燈號誌紅綠燈號誌,不是無號誌路口,為何要減速?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3條來說機車違規根本不對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條指的是前後車的關係,這部機車與違規左轉的汽車是前後車關係嗎?根本不是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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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1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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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機車,肉包鐵,管他汽車該死亂轉彎,
痛的還是騎機車的人, 唉,騎機車自己小心點, 別跟自己的生命開玩笑. ![]() 假設今天被撞死了,對方賠你再多錢,有用嗎? 生命不應該浪廢在這種地方, 想想看,回家後有女友,老婆,小孩可以抱, 沒有的也可以開電腦上PCDVD打屁,活著是多美好的事. 有必要去搶那幾秒鐘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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