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
引用:
也先別指著別人沒搞懂吧, 不是別人沒搞懂, 這是因為在台灣, 有些人的想法是"有法律、有制度、有規章"可依循, 所以...照章走就好,不論那章法規定有沒有缺失。 更何況 ..像這事件裡的.."未依規定執行"... 相信你也是入社會很久的人了, 很多規定跟本就是不可能照著執行,"規定"的功能最後只是淪為找人代罪用的。 沒錯, 就像有人說...如何得到HIV就要被隔離的做法,可能會導致一些高危險群的人, 閃避檢疫, 但即使不是這樣,真的所有高危險群的人都會主動去檢疫嗎? 別再騙自己了好嗎....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1-08-28 03:51 PM 被 EAC212 編輯.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
引用:
你最懂, 那你說看看, 為什麼其它有些傳染病就可以做到把患者隔離呀? 那種做法是你口中的鴕鳥心態嗎?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1-08-28 03:57 PM 被 EAC212 編輯.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
引用:
你就是沒有搞懂的代表。 我相信你所指的網友沒有在說什麼法律、制度、規章規定的缺失,而是在說醫院沒有遵照規定來執行,你根本沒有弄懂人家的意思,只是一味按照你自己的思考去指責別人。 再說,如果確實有依照規定來走,本次事件是可以被避免的,現在的問題就是在於,規定沒有被執行,而且這規定不是沒可能執行的,而是可以執行卻顯然被忽略了,現在的問題僅在於究竟是誰該負這個忽略規定而犯錯的責任而已。 還有,你所主張的HIV帶原者必須被隔離的規定,在我看來,才是現實中根本不可能被照著執行的規定。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93
|
「我們真的不知道,我們也非常震驚!」器官捐贈A君的母親與家屬昨天獲悉A君是愛滋感染者時,淚水夾雜震驚,連問了好幾次「是真的嗎?」隨即自責地說,「我們知道兒子是同性戀,但不曉得他感染愛滋,我們是想救人,怎麼反而變成害人?」
同性戀 吸毒 這類高風險族群 本來就不該 捐血 捐贈器官 愛滋病有6個月的空窗期 檢驗不出來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
引用:
你搞錯一點,同性戀不是高風險族群,無固定性伴侶者才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22
|
有人實在太囉嗦了,無理聲音還很大,以後全民每六個月強制檢驗血液,不驗不能用健保卡,只要驗出有重大疾病,通通一顆子彈送焚化爐解決,你們說好不好?
e04此文章於 2011-08-28 04:07 PM 被 2012 編輯.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51
|
現在問題不是在愛滋病人的身上
而是醫院問題....把器官移植給病患... 看新聞說最重停業 不過台大應該是不會被停 ![]() 此文章於 2011-08-28 04:13 PM 被 cys070 編輯.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93
|
引用:
「我們真的不知道,我們也非常震驚!」器官捐贈A君的母親與家屬昨天獲悉A君是愛滋感染者時,淚水夾雜震驚,連問了好幾次「是真的嗎?」隨即自責地說,「我們知道兒子是同性戀,但不曉得他感染愛滋,我們是想救人,怎麼反而變成害人?」 本報記者昨天下午到A君住處訪家屬,「是否知道死者生前身體有一些狀況?」A君父母與姊姊一臉納悶反問「什麼狀況?」記者告知「醫院通知A君有愛滋病」。 擔任慈濟志工的母親,震驚得連問好幾次「真的嗎?有確定嗎?受贈器官者怎麼辦?會不會被感染?」她搖頭掉淚,癱坐在沙發上;簽署器捐同意書的男子姊姊,驚訝到走路時雙腳都在發抖,不斷自責地說「真的…很抱歉」。 A君的父親說,他昨天才知道兒子有愛滋病,愛滋病例應該要全國通報,「器捐前,難道醫院沒檢查嗎?」讓他難過又不解。 男子母親說,昨天上午才到法會為兒子念經,兒子被宣布腦死,器官都還完好,他們想「如果把器官捐出去,可以幫助更多人」,於是聯絡認識的台大醫院新竹分院醫師,廿四日傍晚進開刀房摘除器官,慈濟志工也一路助念。 男子姊姊說,家人決定器捐時很掙扎,因為這是他們幫弟弟做的決定,家人僅知道他有憂鬱症病史,也照實在同意書上填寫,全家人好不容易將弟弟往生的悲痛,化為做善事的欣慰,如今卻得面對這個噩耗,「我們真的不知道要怎麼面對受捐的人」。 器捐男子是家中老么,本在台北開服飾店,五年前結束店面回新竹,因為憂鬱症在家中休養,廿三日返家不慎墜樓死亡。 男子的母親說,兒子念大學時說「不娶老婆」,她帶兒子到醫院身心科看診,兒子坦承他是同性戀,「我們都可以接受」;兒子交友圈單純,他交的每個男朋友,家人都知道,偶爾說要去台北看診,但他都說是去看憂鬱症,「他可能不敢跟我們說得了愛滋病,如果知道,我們也不會器捐」。 「如果有錯我們來承擔,不要牽扯到其他人。」男子的姊姊說,當時安慰他們的蔡姓志工和醫生都是好意,「我們不怪任何人」,如果導致受捐者感染,「我們非常抱歉」;她說,弟弟的男友似乎不知弟弟罹患愛滋病,將趕快聯絡弟弟男友去檢查。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93
|
引用:
空窗期的風險由誰負責?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51
|
引用:
你要討論這個可以阿 問題現在這位是列管∼也驗的出來 醫院會沒責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