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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9 您的住址: 府城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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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要不要學殺破狼
以後都拿警棍或是電擊棒出勤。 我想要警察拿警棍制止會比要他們掏槍制止更有意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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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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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真想給您點個讚。Naked Gun之類的喜劇片有時也會使用這種哏,對空鳴槍引發連鎖效應產生匪夷所思的後果,看起來是很好笑,但如果真的發生恐怕就笑不出來了。 在廢死的討論串裡,我也偶而省思,槍支太過危險,或許全部改配警棍或日本老式的叉之類的可能也不錯。反正人權團體似乎都沒把警察當成人來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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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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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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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玩笑歸玩笑....笑完之後我怎麼潛意識想到「台中」這個地名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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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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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雖說子彈不長眼,發生意外也不是警方願意的,但對受害者來說,卻可能是一條人命的喪失, 很難說聲意外就過去..... http://www.artofwar-tw.org/bboard/v...&t=5049&start=0 台灣人口太稠密了,高樓林立,對空鳴槍很容易有意外, 應該考慮配備電擊棒之類的替代性武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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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1,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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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嘛∼我是覺得就算拿電擊槍或警棍防衛攻擊對方 那些司改跟人權的人還是一樣會叫就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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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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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是覺得只要警方有照規定使用武器,其他人就沒理由再GGYY的, 覺得規定不妥,那就麻煩想辦法改變規定,而不是直接批判遵守規定的警察。 當然,倘若遵守規定卻誤傷人命,這情況還是很難處理就是了~ 此文章於 2011-07-05 12:39 PM 被 Rainwe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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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1,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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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前面網友也說了警察用槍時機有規定"生命遭受威脅時"這項, 便衣警在這情況下開槍是合規定的,結果人權團體,司改人士還是一樣ggyy呀...。 更諷刺的是這些跳出來罵最兇的卻是最有能力去推動修改規定讓警察改配殺傷力 較低的電擊槍的人,卻沒看到這些人有為此作過多少努力...,反而一副自己是專家似的 做起技術指導來...,可見他們只是想要增加曝光度而已,就算真換了電擊槍,合規定使用 下他們也一樣可以以執法過當為由亂罵一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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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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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日本就是平常巡邏只會帶警棍, 通常會下令帶槍就是發生大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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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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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建議,
以後台灣就學英國, 警察全部只配備警棍, 但是只要遇到歹徒持槍, 就直接呼叫特種部隊格殺勿論處理.... 沒有什麼投降輸一半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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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9 您的住址: 府城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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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看港片
步行巡邏的沒配槍。 軍裝警員有配槍。 還有瞎米PTU...衝鋒隊? 還有任達華演的那種晚上4人一組配槍步行巡邏的。 最後才是飛虎隊 日本,兩津還騎腳踏車巡邏社區。 臺灣警察如果管區的都騎腳踏車巡邏。應該胖的比例會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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