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1
|
引用:
你確定這一千七百萬全進了他口袋?? 亞運獎金不公?詹莊拒見網協 網球協會原本承諾,要把教練的獎金,分六成五給詹詠然和莊佳容的父親,因為他們才是選手們真正的教練,至於網協指派掛名的教練可分三成五,但奪牌後,網協卻出爾反爾,一度要把獎金全部納為己有,讓詹詠然和莊佳容相當不滿 此文章於 2010-07-04 08:46 PM 被 monster.tsai 編輯.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
引用:
上面的第一點: 台灣比羅馬尼亞窮??? 台灣是絕對有能力做到培養體育、培養藝術等等非學科類教育。要是妳真的認為台灣是窮的,那你更應該支持這些在體能和心靈上的提升所能帶動的人民生產力和周邊價值。 上面的第二點: 妳既然回我文,我的文章早已經針對妳這點提出看法,就是政府普及運動後,自然企業和有錢人會更願意把資源集中在那些少數光環身上。 引用:
例如法國和羅馬尼亞是兩個我能確定的。(有一些那邊來的朋友,聊過這方面的事情,而且大多人是感嘆 "歐洲" 跟北美的不同,不少人從小就是一直在不少國家打轉的) 政府投資在體育上跟該國稅率多少和國家預算經費根本沒太大關係。加拿大和美國的稅率遠比台灣高,跟許多歐洲國家不差上下,可是政府決策就是沒有特別投資在體能教育上面。雖說沒有特別額外投資在非學校的體育課上,但是體育課很全面(例如體育課會不只打籃球網球壁球棒球跑步等等運動,還會打撞球、18 洞、保齡球、划船等等) 要是台灣真的重視,基本的體育課就不會被借去考試。 台灣在這上面不是沒錢去搞,只是不願意而已。 因為國民太習慣所謂的教育是畸形教育,也就是只在乎學科類教學。(更甚,台灣對文科除了法律外根本沒太多的關注... 台灣有多少金錢投資在歷史、哲學等等這些文科上?)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
引用:
你道出了一個非常核心的問題 台灣人重視的是表面上的輸贏而不是運動本身 寧願檯面上有幾個運動明星可以拿來說嘴 而不是全民喜歡運動(我指真正下場運動,而不是坐在電視機前看運動) 說他們在意網球、棒球那也是屁! 他們在意的只有"贏球" 只要是會"贏球"的運動員就可以給錢,不會"贏球"的運動員管他去死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
引用:
上面有人說了1700萬的輔助,不知道羅馬尼亞是不是對每個還沒出頭的選手都可以給得比台灣多? 當然延伸問題是他是不是真的有拿到那麼多? 有人提到網協的事了~~嘿嘿嘿~ 我覺得網協問題更大!! 先處理這組織比較重要! 至少我跟你政府該努力在普及運動的認知上沒有衝突 職業選手有其光環,交給企業去資助比較好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0
|
政府補助學校,教育國民,這無爭議。
出社會後,有人選擇職業為打球當球員、或當賽車手,或做貿易商,或當老師,或當工程師,當歌星、影星、、、等等各種職業,說要政府出錢補助那個職業的誰,是不是頭殼有問題? 打溫布敦,是球員代表自已去比賽?還是以國家為主体代表國家去比賽?若是代表國家去比,當然國家會補助費用,得獎,國家還會發獎金給你,若不是,憑什麼國家要補助你這個以打球當職業謀生活的個人? 能要求政府做的頂多只能要:請職訓局增開網球員職訓班、棒球員職訓班、賽車手職訓班,撞球員職訓班、、、等,請注意職訓費用還是要照收。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
引用:
他們是對於有體能前途的學生,讓他們能專注在體育訓練上的補助,所以是每個沒出頭的學生都是這樣。(但是也有是其實根本不喜歡可是被要求訓練) 台灣是對於有體能前途的學生,逼他們讀學科領域的書籍。 對∼我們在政府該努力普及運動的認知沒有任何衝突。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na
文章: 114
|
都已經是職業選手..
經紀人沒辦法去說服企業..只好轉向跟政府要錢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
引用:
但是為國家出賽後獎金拿不到,妳覺得應該譙誰? 更甚,其實可以國家投資球員,然後依照一定的比例去抽個人職業賽的成,也規定必須一定年限內要為國家出賽等等。其實以現有的階段有非常多可以去做。 另外,即使是個人賽,也可以打響台灣的名聲。有在棒球運動的外國人也越來越知道台灣這個國家,在未來選擇旅遊地點也未嘗不會來台灣一趟。所以眼光可以不必這麼狹小,認為這些運動明星台灣就不該幫助。要是有固定的台灣高爾夫球公開賽,也在專注跟著跑的人也會到台灣來消費。 明星所帶來的經濟效益,絕對不是只有明星自己賺比較多錢然後繳比較多稅而已。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2
|
哪天阿宅去日本拍A 片拍出名了, 也可以抱怨政府當初都沒補助...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0
|
引用:
跟政府要錢,設網站叫人捐錢給他,賺了獎金不知有沒有以一定比例回饋"贊助"他的人?成名後****、代言等的錢,有沒有以一定比例回饋"贊助"他的人?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