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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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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的確 法治社會嘛 只是覺得道德倫喪,沒同情心還要別人同情 明明是貪官污吏,打完官司也可能會無罪 只是無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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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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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路上因言語不合而打官司這一點
不知台灣算不算領先全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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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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搓腳~吃暴米花
上呀上呀~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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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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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講得是很好聽,我也很贊成. 不過你如果能先針對之前對我的人身攻擊道個歉,應該會更有說服力. 原本,早在先前你嚷著要告其他網友時,我就想發言了,後來作罷,今天你又提,所以花了點時間找出當時的討論串. 原文如下,幫你恢復記憶. ----------------------------------------------------------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3&postcount=126 我先說,任何反黃跟放大都是為了要告訴你那段話是重點 麻煩請你注意力擺在重點上不要略過 引用: 作者referee_c 你這一長串的高談闊論,同樣也適用我先前舉的[超速駕駛]和[違法吸菸],你要用來反駁我的話,先試著反駁你對我的批評,你就會了解為何我說你舉例不當. 你舉的例子撇開法律就很恰當,我舉的例子你就要強加法律前提,不都在pcdvd討論嗎?你的標準總是搖擺到對你有利的一方,你為何不自覺? 你這是在耍小孩子任性吧 這話改寫成直述句型就是: ruinousdeity這傢伙曾經在某一個討論串用刑法總則海電我一頓, 所以從此之後他不管在哪邊講話的立場都只能出於法律見解!! 有其他的立場都是雙重標準左右搖擺!! 就是這麼回事對吧?我解釋的不對?那你自己解釋的明白一點... 我在這串可是從一而終立場從沒變過:"尊重當事人" 你這感覺就像是小孩子跟大人打架打輸了,跟人家說: :"你用左手用右手用左腳用右腳都是犯規!!你只能用你的頭來打我!!" 引用: 作者referee_c 先請教你一點,你如何認定某人的愛錢是[以金錢實現願望]或[以金錢本身作為願望]? (PS:你不是一再強調你不會基於自己的立場去臆測他人的價值觀?) 還是,你認為只有你是[以金錢實現願望],而別人都是[以金錢本身作為願望]? 為何我說你並不特別,說到這裡,你如果還沒搞清楚,再討論下去,只是越扯越遠. 更進一步請教你,實現擁有很多錢的願望,算不算[以金錢實現願望]?為何我說你只注意到表象,你清楚了嗎? 我不需要去臆測,我只是在我能預設的類別裡面有"直接間接"跟"程度" 上的差異而已,然後詢問其他人對金錢的看法,共同討論分析之後分類 不在預設的類別內,那就在多加一種分類進去,如此,有什麼困難之處? 引用: 作者referee_c 至於打籃球跟打排球的例子,你依你的解讀,當然可以說我舉的例子不出合乎邏輯,就像繪畫初學者以他的解讀來批評畢卡索的作品一樣. 我的用意如果你無法體會,你當然就只是批評,我並不想花時間在這裡打爛仗 爛仗也是你起的頭阿 這下自比為一代立體派大師了是吧? 不是依照我的解讀,而是邏輯學統計學的方法就是這麼走的, 觀察現象、研究問題、分析歸納、建立模型、求出最正確解答 三段式辯論的順序就是建立自己的立論基礎、解釋自己的論述, 再提出攻詰,最後則是為自己的論述辯護及強化(反對方則是先攻詰). 不是我規定的,辯論的基礎從希臘時代就一直留傳下來, 邏輯學是為了研究哲學思想而發展出的方法論,甚至影響我們現在 所使用的電器用品的電子電路及電腦的運算方式. 為什麼有這些方法?不照著這些方法來,討論時就很容易出現 像你這樣東拉西扯,沒有立論根據,沒有方法,沒有架構,沒有邏輯 只有閃躲與詭辯的無厘頭胡扯... 這下子說你寫的東西之美是我無法體會的,那我請問一下大濕: "您寫的天書究竟是參考哪一大家的思想與步驟,建立出如此虛幻飄邈 用了古今的眾多方法論還是找不到論述基礎與架構,你卻說是我不懂 您寫的東西?" 無知果然是可怕的東西"我的用意如果你無法體會"我不是你肚子裡的蛔蟲, 你建構不出你的立論基礎,東閃西躲講不明白,我當然無法體會 然後因為自己無知,就說自己不知道,不明白的東西通通都不算數不承認, 是別人看不懂自己發言的境界..... 大濕阿,您放了網路小白的最終大絕而不自知嗎?---- "無知無敵" 引用: 作者referee_c 你只在意[打槍]這件事?很抱歉,我說的不是會不會被打槍,我談的是會不會唐突行事,夠不夠尊重對方的問題 這是最後一回我在自己的交友問題上做回應, 打槍的問題是你提的不是我提的,我只是回答你的問題而已 在這裡才講尊重,行!!你眼睛睜大一點,我上面寫的東西其意義 就是"循序漸進",詢問對方意見不就是尊重對方的表現? 所以你到底有什麼問題阿你. 引用: 作者referee_c 我要說的是,該位女網友就算不是特別喜歡被捧,但是也不排斥,否則,出現被捧的情況,早就翻臉走人了,不是嗎? 這還不算具體可以辨別的行為存在? 你真的是欠人家吐槽耶... 所以你是一開始就認定"有吹捧對方的行為"存在囉 那你麻煩請你先定義何為"吹捧"?怎麼確定你認知的吹捧跟其他人或當事人認知的吹捧是一樣的? 不一開始把所有的條件嚴格設定好,就沒辦法在穩固的基礎上進行討論 引用: 作者referee_c 你不質疑那是你的價值觀,我或其他人會質疑,也是我們的價值觀,你現在的行為,是要告訴我,你的價值觀才正確嗎? 這種主觀的意識,討論起來絕對是沒完沒了,也不會有共識,何必浪費精神? 沒錯,這題是地雷也是陷阱.不想踩你就只能像這樣當縮頭烏龜 看清楚,我可沒說什麼是對的,我是問你: "為什麼是女生就不行!?到底哪裡不恰當?" 沒種正面回答只會玩忽略拼湊大法?為什麼不回答? 你不光只是無知的小白大濕,這種行為完全符合"不好"這個字的定義 引用: 作者referee_c 回正文: 你認為你不是憑空臆測,但卻認定別人是憑空臆測?真是自大的可以. 前面談的,反正不合你的思考邏輯,你就認為無意義,那還有什麼好討論的. 前面已經說了,方法跟規矩都不是我訂的,我也只是照我知道的規矩來 不服氣,有本事你把自己的邏輯論述建立起來說服別人阿 引用: 作者referee_c 你說當事者不願回答,也否認了,那件事本來就結束了.現在我討論的重點是什麼,我為什麼跳進來淌混水,你竟然還沒抓到,請問,你是來討論還是來鬥嘴的?如果還不知道,我前面提過,你可以回頭複習. 你從頭到尾都沒說你的重點是什麼阿,你只說你覺得有討論空間而已 立場立論基礎是什麼,隻字未提,因為你都沒整理也沒標示, 就當我弱一點找不到你的重點好了,你能不能整理一下你的立場根 立論基礎為何?然後再說明你的重點跟結論? 引用: 作者referee_c 你舉的這個LP和LG的例子,應該算是最失敗的例子了,這跟此討論的情境相符嗎?要詳述LP和LG的特徵如果沒理由,那是無理取鬧,如果有原因,例如被告性侵,法官要求驗貨都有可能.那麼再回到本案,當事者被質疑是毫無理由的嗎?你可以再繼續亂舉例沒關係,只是自曝其短而已. 我說過---少在那邊擴大設定舉例的情境了!!還性侵哩 你就不能純粹就內容本身回答,硬要東拉西扯本來沒有的東西嗎, 還是你的水準就只能做到這種程度?自曝其短?講不贏別人 又不敢正面回應耍"不好"還說人自曝其短?誰比較短阿[/QUOTE] 那更精確一點,沒有任何其他的擴大解釋---- "假設我現在(你管我什麼理由,我就是這麼做)要你詳述你LP跟LG的特徵,你不想回答對方還是死命糾纏,百般無奈之下你做出回應;對方卻說不行!!口說無憑,一定要"有圖有真相"或者是"眼見為憑"才算數"請問這是不是一種騷擾?" 你說我的比喻跟狀況不同,哪裡不同了?分析一下阿, 不同可不是你說不同就不同,我下任何斷定之前都會把我分析的步驟 寫出來,我從來沒看到你寫的邏輯演繹步驟,只看到你單方面一口咬定而已 引用: 作者referee_c 最後你說: 我提出以下的質疑: "在這裡的任何人到底有什麼立場或是資格去質疑探究他人不願公開分享的心態或隱私?" 在我看來,該樓主只是對於某族群心態的探討,就像有人會質疑探究吸菸者,開快車者的心態而已,並無特定人士的針對性,為什麼沒有立場,為甚麼沒有資格?請你明示. 所以小白大師都是眼瞎兼腦殘的結果囉? 你要不要看一下你引用我的文: "在這裡的任何人到底有什麼立場或是資格去質疑探究他人不願公開分享的心態或隱私?" 為了怕你眼睛不好,特地放大,看清楚沒?"不願公開分享" 小白大濕請你告訴我人家都不願發表討論的隱私及心態, 為什麼你還堅稱有立場有資格?我一開始就說這是騷擾行為了 現在是我問你這個問題而不是你問我為什麼沒資格沒立場 直接回答,繞圈子很煩的!! 無特定人士的針對性? 眼睛又瞎了一次是嗎?12分鐘很短?可以做很多事了 同樣一篇文需要在不同的位置貼兩次?這麼有攻擊性的內容 貼在別人的樓裡,明擺著就是針對特定對象... 引用: 作者referee_c 另外,對於前面你人云亦云,妄加臆測該樓主的心態,為何隻字不提? 看來,你避重就輕的功夫,也十分了得. 我沒有妄加猜測阿,一開始貼文在人家的討論串不就是衝著對方來的? 難道是不相關的第三人? 那他真的是有病還不輕 而且,我避重就輕在哪了?有的話你指給我看阿,話不是說了就算 屁也不是放過就不臭. 我向來的作法就是不管要打什麼東西,管它是打蒼蠅打大象, 確定自己的基礎穩固後,小到牙籤美工刀,大到飛彈導彈炸彈 全部排開一次拿出來轟,徹底的炸,我奉行的主義是"強大就是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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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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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難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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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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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referee_c
要求說的和做的一樣很難 你了解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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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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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要翻舊帳我是無所謂,真要挖起來難堪的人不會是我 你要跟我討論,只要你能從頭到尾解釋你那"精闢玄妙"的結論 是順著什麼樣的"邏輯過程"得到的結果,我很樂意跟你好好討論 而不是說什麼"我的邏輯不是像你這種凡人能懂的", "我沒有必要說明我的結論是經由什麼過程來的" 然後像九官巴哥鳥開始繞圈圈,你貼那些東西只要剪下貼上就好 別人回答可是覺得很煩.....一次兩次就算了,整篇都是這樣.... 你可能覺得自己沒問題,但你只會在原地轉圈圈還認為是別人不願意好好跟你溝通 那你的問題就很大了.. 對小白有治小白的方法,但我非常討厭只會在原地轉圈圈無線迴圈的 耍賴式對談,如果你變不出新東西,恕我不再對你這些翻舊帳的言論做回應 我沒有那麼多時間浪費在沒有進步空間的對談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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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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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去的大大們應該也會遇到站長吧? 希望可以幫我索取簽名∼或是玉照一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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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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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就是典型七年級生,被人翻舊帳證明閣下是雙重準標後的態度? 你的問題也不算小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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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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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啥? 此文章於 2009-05-14 03:41 PM 被 Ark72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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