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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Ch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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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我家
文章: 2,584
引用:
作者JG53
我是遇到類似的狀況, 只是差別在我是受害者, 回想學生時騎車上課途中因為路況問題而摔車, 摔就算了居然還被後面一個女的不知怎樣的就壓過我的左小腿, 那時候還沒有強制規定要戴安全帽, 神奇的是我竟然沒什麼事還可以自已爬起來, 誇張的來了, 那女的也因為壓過我而摔車倒在路邊, 她戴安全帽居然輕微腦震盪, 約一分鐘後旁邊出現一個女駕駛趕快拿手機打119報警, 交警來了問我狀況而我也據實回答, 只是因為兩台車倒在路邊的樣子很像是我追撞到她, 女方父親很不爽說什麼一定是我的錯.....
肯....事發當時一大早路上沒什麼人, 店面也都沒開所以沒有目擊者, 變成所有事証看起來都是我從後面撞上...
機車勒...我騎小50速度還不到40摔車就算了, 你女兒未保持安全行車距離壓過我自己又摔車居然怪我追撞她, 最好是我不小心穿過四度空間跑到妳女兒後面追撞上去啦



請問後續的處理結果呢??
應該有做筆錄吧??

能否用您的例子來說說您/對方/警方的事後結果
     
      
舊 2008-03-10, 01:51 PM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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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Chih離線中  
Extraction
Basic Member
 
Extractio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中部
文章: 26
對你家丟雞蛋撒冥紙這種行為根本和車禍沒關聯了
這可能會涉及無故侵入住宅、毀損或非法集會
只要對方做出這種行為你就拍下來報警,說自己精神蒙受損失不敢外出.
這時才是真正拿著證據向對方索賠.
 
舊 2008-03-10, 01:59 PM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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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traction離線中  
翻桌啦
Regular Member
 
翻桌啦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2
引用:
作者UP-UP
你試試,打完電話,站在車禍旁邊,等家屬來


你沒事打完電話待在那幹嘛????????
舊 2008-03-10, 02:10 PM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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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桌啦離線中  
狂龍一聲笑
Major Member
 
狂龍一聲笑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不見天日 罪惡坑
文章: 167
引用:
作者MrHermes
這是個講求證據的時代, 沒證據怎麼誣賴是你肇事?


哈哈哈哈哈
舊 2008-03-10, 02:30 PM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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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龍一聲笑離線中  
twu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664
引用:
作者MrHermes
這是個講求證據的時代, 沒證據怎麼誣賴是你肇事?

因為這兒是台灣.... 依照這陣子很熱門的事情來看, 應該有不少人 (而且, 很多是讀過書做過官的) 認為是你要提出證據來證明不是你肇事, 如果你找不出證據... 那你就是有問題的.
__________________

Tommy 碎碎念...
舊 2008-03-10, 02:45 PM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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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u2離線中  
rukawa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15
引用:
作者twu2
因為這兒是台灣.... 依照這陣子很熱門的事情來看, 應該有不少人 (而且, 很多是讀過書做過官的) 認為是你要提出證據來證明不是你肇事, 如果你找不出證據... 那你就是有問題的.



+1
我覺得這就是最大問題所在
每次發生事情,對方一口咬定是你做的,但是對方都不用提出證據是你做的,
反到是你要提出證據跟我無關.......
不過目前看來,到法院這關似乎都會要求對方有真的證據證明你有罪才能判,
雖說如此,法院長時間判下來,就算無罪,對當事者也是一種無奈的煎熬
舊 2008-03-10, 03:12 PM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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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kawa1離線中  
blacklilith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9
引用:
作者Extraction
對你家丟雞蛋撒冥紙這種行為根本和車禍沒關聯了
這可能會涉及無故侵入住宅、毀損或非法集會
只要對方做出這種行為你就拍下來報警,說自己精神蒙受損失不敢外出.
這時才是真正拿著證據向對方索賠.

你不是家裡有錢有勢
就是天真過了頭了.......
舊 2008-03-10, 08:39 PM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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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lilith離線中  
barboo0412
Major Member
 
barboo041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30
去年還在跟朋友聊天, 不知道會不會有自己撞上人還要求對方賠錢的..

過一陣子就看到新聞, 在板橋浮州橋, 一名婦人騎機車追撞騎腳踏車的男童.

結果自己摔傷, 送醫不治. 家屬就對男童提出告訴, 要他賠償.

家屬怪男孩, 若不是他, 她跟本不會死.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8-03-10, 09:33 PM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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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boo0412離線中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二審翻案, 社會出現異常現象可能是主因吧.

老實說, 既然我家人已經遇到過這類事情.
那我還是記取教訓好了, 不要隨意助人.

一個折衷的辦法, 以後都挑有許多人的地方去.
如果看到事故就打電話, 人多好證明清白.

不是我冷血, 而是我承受不起惡意的後果.
舊 2008-03-10, 09:51 PM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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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離線中  
Extraction
Basic Member
 
Extractio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中部
文章: 26
引用:
作者blacklilith
你不是家裡有錢有勢
就是天真過了頭了.......


你對我推測的來源根據是甚麼呢?

藉由國家公權力的發動來排除對自己的侵害是不需要付費的.
不少人執著以往口耳相傳廣為流傳的經驗,轉而消極奉守使得道德風氣向下沉淪.
但如果略知法律常識,在無證據下向人索賠是非常荒謬的一件事,
倘若論及天真,我倒覺得欠缺法律知識而人云亦云者更略顯天真.
至於有錢有勢是人的問題,不是幫忙打電話的問題.
舊 2008-03-10, 09:52 PM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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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traction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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