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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15
Junior Member
 
chan1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801
看到樓主後來的回言
我只能用嘆為觀止這四個字來形容
我家門口就常常有汽車停在機車格
要不是我家正面有監視器
我真的每台都想放氣

所以我只能回家以後請警察取締
請問一下各位這樣一張罰多少
     
      
舊 2007-10-16, 10:24 AM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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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15離線中  
Dragon cat
*停權中*
 
Dragon ca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2,983
違規停車好像六百吧
直接吊走好像2400的樣子?
 
舊 2007-10-16, 10:28 AM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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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 cat離線中  
u8526425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4,805
部份地區有開放夜間時段
讓汽車可以停放在機車停車位
若覺得真的機車停車位利用率低到不像話
那就請鄉里長去申請看看
__________________
人性的醜陋就是,會在無權、無勢、善良的人身上挑毛病,卻在有權、有勢、缺德的人身上找優點。當無權、無勢、善良的人受到傷害的時候,還會站在所謂的道德制高點上,假惺惺地勸說無權、無勢、善良的人,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大度。
舊 2007-10-16, 10:30 AM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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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8526425現在在線上  
chan15
Junior Member
 
chan1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801
引用:
作者Dragon cat
違規停車好像六百吧
直接吊走好像2400的樣子?


那我每次舉發都是晚間
警察都說沒有車拖吊 只能舉發
這樣的話算多少?
舊 2007-10-16, 10:37 AM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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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15離線中  
u8526425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4,805
車被吊走的話
除了違規罰鍰之外
會多了要給業者的移置+保管費
__________________
人性的醜陋就是,會在無權、無勢、善良的人身上挑毛病,卻在有權、有勢、缺德的人身上找優點。當無權、無勢、善良的人受到傷害的時候,還會站在所謂的道德制高點上,假惺惺地勸說無權、無勢、善良的人,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大度。
舊 2007-10-16, 11:48 AM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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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8526425現在在線上  
kuraki0607
Regular Member
 
kuraki060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小漁村╭☆
文章: 60
臺中市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日府法規字第0九三0一一七一九七二號令公布全文十九條

第一條 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為管理公有停車場,特制定本自治條例。
第二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管理單位為本府交通局。
第三條 本自治條例適用範圍為本府設置之路邊停車場及路外停車場。
第四條 公有停車場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非車輛不得占用之。
第五條 使用公有停車場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車輛於路邊停車場同一停車格內停放逾七日者。
二、在車輛本體以外有****行為,而停放於路邊停車場者。
三、在路外停車場停車營業者。
四、不依劃設之停車格停放車輛者。
五、不依規定繳費者。
六、車輛未懸掛號牌或懸掛已註銷號牌者。

第六條 有前條第一款情形者,本府應於車體明顯處張貼記載限該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於二十四小時內將車輛移出公有停車場之告示,並拍照及製作紀錄表,其未依限辦理者,應予移置保管。

第七條 有第五條第二款至第五款規定之情形者,本府得責令駕駛人將車輛移置適當處所;如駕駛人不予移置或不在車內時,本府得於拍照及製作紀錄表後,予以移置保管。

第十條 本府執行移置車輛時,應先封貼車門並拍照存證,於原停車地面以有色臘筆標記「某車拖吊至某保管場」字樣及聯絡電話號碼。全聯結車、半聯結車或拖車並應於貨櫃或拖架上註明拖吊之時間與地點。
第十一條 依第六條及第七條規定移置車輛時,本府應填發移置事由通知單,交保管場管理人員,據以收繳移置費、保管費及欠繳之停車費
(以上為是否需要收費的問題)
---------------------------
個人意見,對於路邊公有停車是否收費,原則上是採取收費,但對於有特殊情形可以採取"不收費"而非"免費",為例外情形。
沒有被拖吊的可能原因,或許是沒有拖吊車可以拖或許是還沒製作好記錄,依據第七條可以馬上拖吊,再者逕行舉發也只是拍照後,之後再裁罰,兩者並不衝突。
收費員也只是根據法律規定收停車費而已,無論是否違規,而且我覺得收費員應該以車種類來收才對
舊 2007-10-16, 01:48 PM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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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aki0607離線中  
avq161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426
本想請大家來壯膽坳不要錢申訴的
沒想到........
__________________
簡單生活.創意無限

此文章於 2007-10-16 02:09 PM 被 avq161 編輯.
舊 2007-10-16, 02:03 PM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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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q161離線中  
Dragon cat
*停權中*
 
Dragon ca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2,983
引用:
作者chan15
那我每次舉發都是晚間
警察都說沒有車拖吊 只能舉發
這樣的話算多少?

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者是罰600~1200
但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裡面是600(56條第一項第9款)~那個表有確定的罰款數目
被拖了還要加付拖吊費及保管費..沒拖就只有罰款
舊 2007-10-16, 02:39 PM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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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 cat離線中  
eknsou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TW.高雄
文章: 5
引用:
作者paulyang5054
那你來打我阿 笨蛋
但是你也打不到~
所以成熟點嘛
要嘛就不回應 要嘛就提供些我想知道的意見
像個心智健全的人吧


普通人應該不會把汽車停在機車格上吧!
這不是一般的常識嗎?
自知理虧也就算了,何必理直氣壯的說人笨蛋呢?
在你質疑人家心智健全時,那你也心智健全嗎?
舊 2007-10-16, 02:58 PM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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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knsou離線中  
qtwred
Major Member
 
qtwre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176
引用:
作者avq161
本想請大家來壯膽坳不要錢申訴的
沒想到........

讓我想到本站的另一絕句:辛辛苦苦佔到機車停車位,卻得不到應有的尊重。
__________________
步入HD世界的新手
舊 2007-10-16, 03:41 PM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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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wred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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