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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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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的孩子
到時候甲發現 孩子該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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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Kaohsiung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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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告訴孩子說: 是媽媽的錯, 是媽媽該死, 要恨就去恨你媽媽.......... e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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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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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會渴死 或餓死 真是兩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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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 Get busy living, Or get busy dying. ![]() 因為我是和人類不同的生物啊。雖然降低身份當了卑下的軍人,但其實我是閃亮星星中的高等生命,到了二十九歲就會自動倒退越來越年輕。然後等到了十八歲又會自動停止返老還童,逐漸增加歲數,等再到二十九歲為止。一直這樣重複著。 ——by奧利比·波布蘭《銀河英雄傳說》 ![]() 偉大的人將火種傳給後人...大尾的人將他據為己有 (從M01偷來的簽名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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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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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是詭調 也並非合理化! 只是希望在貶低這種狀況的同時 先想想看自己是否有創造這種狀況 如果沒有 那再來討論這種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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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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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社會是非不分,寡廉鮮恥到這種程度!?
歡喜做,甘願受;一點承擔的責任感都沒有, 居然還有人要為這种行為辯護, 男盜女娼也就不足為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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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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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無辜的
我只能這樣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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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的大醫院附近
文章: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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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可以包容以前的過錯....但是並不代表能容許現在還是在錯
跟A結婚之前,應該也有交往期吧(除非你相親火速結婚) 那有孩子,應該也是在交往期之中發生的事情吧 那個女的她之前跟誰交往是他以前的事情,因為A可能還沒有進入女方的生活 但是已經到了論及婚嫁,女方還是背著A跟別人交往,甚至還被中出,這是可以用愛來包容的嗎?? 愛不是這樣用的吧.... 古人說的,寧願取婊作妻,也不願娶妻作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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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的荒唐 好男人壞男人,還不都是你們害的、原來Y拍已經是廠商才能呆的地方了 最近的誑語 [感想]給8點檔的編劇們(三、民)、 [大科技廠]某美面板的cost down、 理論上來說,最極品的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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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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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
二話不說直接上法院離婚+索賠+昭告天下 孩子不是我的就懶的理了 ccc 這種事情發生還當好人就真的傻了 真愛可以再找! 時間過了就找不回來了 要我養別人的小孩養20年... no wa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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