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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回歸三民主義
文章: 3,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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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成這樣
好像沒說我是騎車吧? 我抱怨的地方是停機車的車格 不是汽車的車格@@ 有注意我說公保大樓 南陽街嗎? 如果我是開車 那算我笨 我是騎車耶 所以才沒注意那麼多 今天違規是我的錯 所以我沒說什麼不該說的話 而是在抱怨 連機車的停車格都要劃掉 然後機車車主拿個安全帽站在車前 這樣也會被開單@@ 理解抱怨人的心情嗎? 我並沒有佔用人行道 也沒有阻礙交通 更沒有所謂十點後紅線臨停的錯誤認知 我只是想說 拜託 晚間九點半在公館的巷弄內 微微有雨的情況下 有必要那麼的嚴厲嗎? 尤其是車主在場 還跟警官溝通的情況下 基本上 除非是工作時間 不然我是不會開車的 刮風下雨都是騎台破舊的野狼 所以這次算是我笨 下次如果這樣在被開單 那就是我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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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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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不是要說要考慮學LONDON
上班時間開車進入市區者 要收過路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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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回歸三民主義
文章: 3,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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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不就明擺著逼迫縣市合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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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大溪地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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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說..只說是台北了 而且, 越是人口稠密越是需要完善的大眾交通工具,這錢是不能省的 像台北市而言,若沒這麼多的交通網路,路上會塞的更恐怖,像以前的忠孝東路 蓋捷運那時,簡直是惡夢,現在算好太多了 現在常去的地方,如快拆的光華,台北火車站,都是搭捷運的,實際沒必要傻傻的塞 何況,板南線是上班族學生最多的線路 心情愉快又輕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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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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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個我也很生氣,公司附近明明就缺少停車位,但是新開的路卻故在一邊劃上黃線,還有機車停車位明明不夠,卻在人行道上畫上長長的黃線,這分明就是故意與民作對,剛好附近的路邊停車位都租給民間管理了,而且拖吊保管場就在附近不遠,故意逼民眾亂停車然後就可以拖吊,明明有那個需求卻故意反其道而行,這擺明就是官商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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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此文章於 2005-11-18 12:32 PM 被 P&W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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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桃園
文章: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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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避重就輕,你以為這樣要我聲援你嗎??? 還說什麼沒說什麼不該說的話,你不就是來抱怨"停一下會死阿"這個重點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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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回歸三民主義
文章: 3,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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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A沒錯 停一下會死ㄚ B幹什麼連小巷內的停車格也要塗掉 C這個時候還要來拍照 真是勤勞 D車主在場 理應勸導為先吧? PS I 本來就是來抱怨的 PS II 所謂不該說的就是 雞排系列的話 此文章於 2005-11-18 12:32 PM 被 lucse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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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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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初進LONDON市區的過路費一天是300...... ![]() ![]() ![]() 自從有這個過路費之後 我就慢慢的不開車進去市區了 要也是晚上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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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回歸三民主義
文章: 3,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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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告非 幸好以前在曼城的時候沒有這樣! 現在倫敦也冷了吧 又濕又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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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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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以為是開車 原來是騎機車 沒辦法 說真的 被警察逮到違規 警察若放你一馬是他好心 他要就事論事 你也只能認命 如果覺得台北市政府A錢A的凶 就只好靠選票制裁 講到後來 又有點政治味 唉 現代人生活真難啊 ![]() 此文章於 2005-11-18 12:42 PM 被 BALA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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