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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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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仔細想想,現在硬凹這名詞有點敏感,只要是意見不合,就可以給對方一個硬凹的罪名,到底是誰硬凹真是天知道。我以後這名詞還是少用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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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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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所以我才說,也有可能是我個人和少數幾個網友對K兄的偏見而已,或許事實正好相反。而讓大家公評,則一切自有公論。 不過,用針對特定人的投票方式來訴諸公論,總是不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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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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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推這一句啊 如果大家都能這樣的話 就不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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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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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已經說過了,投票的方式既然有問題,那不代表結果正確,因為你的投票只是對人不對事,那你要其它的人怎麼去公論?是公論人還是公論事? 而他跟其它人爭執的議題,一定都是他在硬凹嗎?比如說皮草的議題,還有您說的CD漲價的議題,要公論的話,應該是公論其事件,而不是針對人來公論吧, 所以我才說你這個投票跟本只是個陷阱。得出來的結果,只能知道他得罪了多少人,但跟本沒有辨法證明他是錯的。難道說討論區上都不能提出反對的意見不成?而 一旦提出反對的意見,一定會有爭執,有爭執一定會有人記恨,這就是所謂的『業』,所以我才說跟他爭鋒相對的人也跟他一樣。 但有業,不代表有錯,只不過累蹟多了就會反撲,他的行為沒什麼錯,但是做多了就會產生『業』,所以會有很多人說他硬凹,但想找他麻煩的人,也同樣有業,也同樣會硬凹,所謂的硬凹,純就只是立場不同意見不同而以。 要公論至少也該把事情提出來公論,而不是針對這個人來公論吧。而我在公論你也不是在論你這個人,而是你所做出來的事,離開這個討論串,我對你也不會有任何記恨,這才是一個成熟的討論態度,而不是說吵輸了就在記恨人,此風不可長,好自為之。 此文章於 2005-07-05 06:34 PM 被 平原君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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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W2(484|278) K24
文章: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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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阿~我記得那個投票不是有選項三嗎?
好像還蠻多人投的不是嗎? 還是吸引不少不認識的進來吧? 選項二就真的門可羅雀了 ___ 不過如果標題是打kog781這帳號可能會更有吸引力吧 此文章於 2005-07-05 06:23 PM 被 wayDX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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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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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選項二的內容太搞笑了,所以我才說這投票,是個有預設立場的陷阱 我雖然有印象,但祥細的記不清楚了,所以就不打出來,以免引起爭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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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亞太淫運中心
文章: 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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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自己好自為之吧 ,騎士勁逃已經很明顯了 , 不陪你浪費資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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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W2(484|278) K24
文章: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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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會造成照樣的局面 可說算是他自取的
就像N大濕一樣 存心來亂的 他是存心來戰的 不過說起來N大濕好像被批的更慘吧 各種嘲笑 人身攻擊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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