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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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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人這種名不能亂簽..簽者死..不管多親的人都不行,除非對方有保證的抵押物品給你才行...
先跟你女友說,不要在跟她家裡有任何『錢』方面的往來...最好是切亂往來吧..不孝就不孝... 再往來下去,我相信你下一代一定沒未來... 再來找個律師事務所,花點錢去問問吧... 畢竟跟400萬相比,我相信這是小錢... 還有一種方式如果你是大專院校的話,學校會有民法課,問問民法老師吧..有些也是狠角色.. 不是的話..看看有沒有朋友或是版友肯幫你的.. 我沒有辦法..因為我脫離學校生活很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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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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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來救救樓主boaboa吧!看了你對這事的態度(不敢告訴父母),你真的是還沒長大的小鬼.
請和你父母商量這事,因為這件事不是你能處理的,99%是騙局,不要不信.很多版友都可感覺到,你的未婚妻如果是你說的自食齊力,有在工作,就因該知道賺錢不易,也因該知道她父母無法負擔房貸,為何還要做擔保???她已是出社會的大人不像你還是未出社會的學生不可能不懂 ~~~~從頭到尾就只有你自己未醒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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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精神病院
文章: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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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看到的時候..也是覺得有可能他女友設計他的 不過樓主 說 在他最難熬的時候他女友沒離開他 我就沒說了........ 親人設計親人可是常常見到的 我家也是受害者之1..... 你還是必須先跟父母商量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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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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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帶一題.這件事你應該可以做到.而我也建議你做.那就是幫你未婚妻還了20萬的現金卡.這是很貼切的負擔.
現金卡的計算(不是現階段的18.5%喔.現金卡18.5%還是噱頭 ![]() 以一萬塊來說現金卡的利息是1天5塊錢(很好聽吧.金額真少 ![]() 以現階段大部分現金卡每個月最低應繳金而大概是"使用金額"之2%.也就是20萬現金卡每個月最低應繳金額是4000元. 20萬--->利息3000.最低應繳4000.--->每個月繳4000.利息3000.本金只繳1000 ![]() 所以說就算網後慢慢繳的話你未婚妻的20萬現金卡要繳完的話至少要多繳一半以上的利息.也就是說繳完後大概要繳30幾萬 ![]() 而現階段的信用貸款來說貸起來的話到繳完大概只需要繳3/1~4/1的利息錢.一個人有工作且信用正常的話要貸20萬是很好貸的.負擔也低.所以我建議你幫你未婚妻這個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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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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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還現金卡的建議樓主真的可以考慮一下.信用貸款還現金卡20萬大概也是繳了個4000元左右.但一個月的利息只有現金卡的5/2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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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竹北
文章: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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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嗯..我來解釋一下好了 這件事 我昨天晚上12點才知道..到現在還沒24小時.. 我一知道就先po上來看看有沒有法律專家.. 至於我父母.. 這幾天我在期中考 而他們都在台中工做.. 我實在找不出時間回去找他們, 一方面我實在不想讓他們擔心. 我父母知識水準並不高.., 更別說法律常識,,找他們也不會解決什麼辦法.. 只會讓他們更擔心和煩腦.. 如果發生什麼事 就跑回去跟家裡求救才是小鬼吧... 至於我未婚妻的事 就像我前篇寫的一樣,, 她陪她爸她媽..一起去找代書 結果她爸到了 才發現沒帶身份証, 代書就說女兒當保人也是一樣... 可以說是趕鴨子上架...(我是覺的被設計) 至於錢的問題..她總相信她媽不會出賣她,, 也不會害她 可是在我眼裡看來..事實正好相反.. 至於騙局..?? 我真的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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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t your hands on your conscience! And you say:you accept tha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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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苗栗
文章: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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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女兒當保人....女兒還了10幾年終於還完了
結果......父母把房子過戶給兒子.....@@ 我想我是想太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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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精神病院
文章: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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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爺爺是被他親生女兒 所害的.....(簽保人) 所以也不是不可能阿... 只是跟你說說而已= = 不要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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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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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想太多了.... 因為女兒只是保人, 那個房子本來就沒她的份. 沒記錯的話, 保人應該就只有當貸款方無法還錢, 銀行把那個房子處份後, 有不夠的錢再向保人要. 所以等銀行向保人要錢時... 那房子早就不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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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竹北
文章: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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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至於騙局我來說個"簡單"的小故事好了.. 故事發生在 高雄正修 企管科 有位長的很不錯的企管科女孩 女孩..從一入學就有許多的追求者 中間沒有停過..但她都是拒絕掉..(有多嚴重耶..班上有超過一半的男生跟他告過白 還不算別科的) 她後來有次有二位追求者一位是社會人士修飛機的工程師.和 一位白目專科學生... 但她後來選擇了這位白目專科生.. 他們二人從交住開始就住在一起..直到好不容易畢業了.... 可是這位男孩卻延畢...一定要留在高雄 這位女孩為了跟他在一起..不惜留在高雄工做.. 她的工做是早上十點到晚上十點半.. 而這位男孩,卻假延畢之名..行玩樂之實XD 不去工做..學校也沒少在去..天天打天堂.. 女孩罵他!!他就說:學校課業很重耶,,等畢業在找 至於生活費.房租費.水.電..吃..等等就全跟女孩拿.. 女孩不給錢.男孩就罵:一定會還你的啦~先拿來,, 就這樣過了一年了.. 好不容易男孩找到工作了..卻是遊藝場.. 裡面同事的素質,不用說了吧..男孩整天跟他們在一起.. 也迷上了"賭"一個月四萬多的薪水沒了不用說..還常跟女孩拿錢.. 不然就跟老板預支... 結果耶..男孩大約輸個十萬 能贏二萬吧.. 到後來女孩沒錢了...男孩就用卡去借,, 結果..暴暴暴.. 到後來男孩又因為小事跟客人起了衝突..(打了客人還能做嗎><) 就沒在做了... 一切的重擔又落在女孩身上.. 男孩又開始吃喝玩樂起來..有錢就去賭.沒錢就在家看電視.. 同居久了總會出意外吧..到無意間有BABY時..女孩說要拿掉.男孩也尊重他. 等到吃藥那.女孩痛的要死.男孩叫他明天請假.. 結果女孩說:請假會扣錢.我們生活費會過不下去...拿完孩子隔天又去上班..而且也沒錢給他補身體.. 這此男孩這時才覺俉了..想說要好好補償女孩. 而且是用一輩子來補償..所以才會訂婚 男孩也把他喜愛的天堂賣掉..賣了五六萬全數拿給女孩當補償 決心要讀書(對男孩來說.讀書才會有未來..) 後來就重考..到台南某間科大.. 一直到現在女孩都會拿錢給男孩.. 換季時都會在店裡拿衣服鞋子給男孩穿., 還是店裡有新貨女孩都會拿給男孩挑.. 而男孩現在能給女孩的只有..未來的希望.. 例如:未來我一定會補償妳的..這類的話 至於家裡男孩已經很久沒跟家裡拿了. 如果沒有女孩男孩大約二年前就餓死了.. 不然就因為錢被外面的黑道砍死吧.. 現在還有人會覺的是騙局嗎?? ![]() ![]() 剛好在期中考所以打的很簡單... ![]() 發生的事只是冰山一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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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t your hands on your conscience! And you say:you accept that! 此文章於 2005-04-14 09:10 PM 被 boaboa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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