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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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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笑話了,吸毒跟搖頭、援交 這些都是明確的違法,而且有法律的條文可判 麻煩你跟我說一下,遛鳥有什麼壞處?用什麼法來判? 搞清楚,遛鳥俠當時是在深夜的操場,他自已也不希望別人來看 跟蓄意給不希望看的女性去看的死變態暴露狂不同 若是不違法,有必要用道德的大旗來壓人嗎? 不是很多人說國外能,台灣為什麼不能。這不就一例 並不是說遛個鳥就代表比較高尚, 而是國外能對此事用平常心的態度視之 台灣就只能用封閉的態度封殺 由此點可知,外國人的氣度可大的多了。 此文章於 2004-07-01 01:23 PM 被 kog78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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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天母
文章: 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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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得很清楚謝謝~ 我倒認為是你反應過度. 他在深夜暗處溜鳥, 的確沒啥好處. 但撇開校方對他的懲罰, 他的行為傷害到任何人了嗎? 依他的行為, 比照法律, 嚴格來說有異議的也是社會秩序之類而非公然猥褻等. 再說"不恰當", 吃大便等不也是不恰當?! 恰不恰當不是二分法. 再者非事事都能先分對錯再求輕重, 這叫法律規範, 不等同於社會規範. 我不認為溜鳥俠會讀書但沒思考能力, 也不認為他價值觀偏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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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High Male
文章: 3,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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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有一個同學說
他考上中正理工到陸官受入伍訓時 (民國74 or 75) 有一次半夜整隊被長官叫起來 脫光光 走到墓仔埔逛一圈 算是集體溜鳥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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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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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遛鳥不恰當,但是不代表不能做不是嗎? 若是可以付出遛鳥的代價,那有何不能做的? 引用:
用不恰當的事當賭注,當然不對 但天下間本來就有很多忠義難兩全的事,我們是人不是神。 事情已經發生,你是要怎麼辨? 總是要解決,自然是選擇傷害最小的來做。 如你所言,遛鳥有錯,這沒有爭議,但很輕徵 不守信諾的的嚴重性,我認為比遛鳥嚴重的多了。 好吧,這個案例,對學生的教育就是, 不守信用這不嚴重,遛鳥比這嚴重的多了 所以現今政擅有一堆說話不算話的人物 就是這種教育教出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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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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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種你就因為理虧不回我的話,哈!我看是你沒料吧? 基本上一個不明是非的泛道德論者 將一件無傷大雅的小事, 無限上綱到 "道德倫喪" 的人 的確沒什麼好討論的。 引用:
那請問遛鳥俠有在『台北街頭』遛鳥嗎? 妨礙風化?麻煩看一下標題是什麼? 已經有其它的網友以法學觀點提出,遛鳥俠的範例並未妨礙風化 這可不是死不承認,是有泛道德論者死不承認這沒有防害風化 我媽媽和人打賭輸了 要脫上衣露奶,是不是無傷大雅 這不是我決定的,是我媽決定的, 她若是覺得不妥當,自然不會用這個來跟人打賭 她若是覺得無傷大雅要做,只要她能為自已的行為負責,這我沒意見。 不過若是我賭輸了 要脫上衣露鳥,我是覺得無傷大雅的啦 此文章於 2004-07-01 01:59 PM 被 kog78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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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High Male
文章: 3,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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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件事是雞毛蒜皮的小事啦
其實溜鳥事件的旁觀者是志願看的 就像去三溫暖也是公眾場所脫光光一樣 跟在大眾場所暴露狂非志願觀看的旁觀者受到的心靈創傷?是截然不同的 法律或道德上的考慮應該也是不同 怪只怪校風?太保守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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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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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倫不類的比擬!! 可見你這個泛道德論者的心胸之狹窄~ 討論就事論事, 何必把別人的親人長輩硬扯進來, 難道你惱羞成怒了嗎~ ![]() 看來你不是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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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8-EzAew1U98[/YOUTU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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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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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是轉貼的文章,用這個來回覆你 ********************************************* 校方說遛鳥俠行為偏差,懲處是要矯正他。可是,美國校園的裸奔健將,沒有經過矯正 ,許多現在已經是教授、工程師、或企業經理。裸奔曾經風行全美校園,美國沒有因此垮掉 ,國力還是遠遠超過遛鳥要記過的台灣。需要矯正的,恐怕不是遛鳥俠,而是校方的老舊觀 念。 ************************************************** 轉貼來源 http://homepage.ntu.edu.tw/~b90203046/0629/cri01.htm 哈佛的成就與裸奔也許不能劃上等號,就跟長庚的處份與矯正行為偏差不能劃上等號一樣 此文章於 2004-07-01 02:37 PM 被 kog78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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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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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比擬也須找一個類似的, 才不會顯得不夠對稱~ 你所提的妥當與否, 不同場合會有不同的結果, 同樣是裸奔, 如果發生在深山之中, 一小群的社團活動, 沒有對外公開, 這裸奔並無傷大雅!! 同理, 如果當時操場現場只有十幾個見證人, 沒消息上報, 那麼這裸奔也無傷大雅, 如果你同意以上的論點, 那麼, 反推回去, 就 "打賭裸奔" 這個動機而言, 實在並非十惡不赦; 重點是這件裸奔事件的事後發展, 包括媒體渲染以及校方處置不當, 才讓事情變的複雜, 但是, 這次裸奔還算是無傷大雅!! 裸奔如果能變成為道德淪喪的地步, 那就是旁觀者在強制脅迫下, 被視覺強x (例如: 不在預定路線之下, 跑到車水馬龍的台北車站的排隊女學生之前 ....), 否則, 何妨放開胸襟, 一笑置之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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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8-EzAew1U98[/YOUTUBE] ![]()
此文章於 2004-07-01 02:44 PM 被 stro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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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地球;台灣;台北;北投
文章: 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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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調的部份我也不再說了,信不信都隨便吧~ 如果我是校長,我不會屈服於董事會,所以我根本也當不了校長吧~ 還有,是校長自己親口說沒受到上面壓力喔,基於信任校長的話,不應該把屈服於董事會這種話強加在校長身上,除非你又認為他說謊,你覺得校長有說謊嗎,沒有的話,他的反覆又代表什麼~ ****************************************** 民調這部分的確每個人對他的看法都不同 ,所以說 ,並不是每個人都會相信的. 就像你相信 ,我不相信. 如果你是校長 ,但是請不要用現在的心去想 ,隨著年齡的增長 ,想法也會有變化 ,所以你現在所講的並不能代表你當上校長那年齡的想法. 且 不是位居那個位置的人 ,只知道他的稱號"校長" ,是很難可以客觀的去評論這事情. 至於他有沒有說謊...我想 前後的發言應該只有善變這兩個字可以形容吧 ,而為什麼會這樣 ,背後有什麼東西在運作 ,我想大家都知道. 還有 並不是 沒有妨礙到他人的事情 ,做了. 就是沒有關係 讓人賞小鳥 ,是沒有妨礙他人. 但是做了有沒有關係, 大家都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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