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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21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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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為什麼需要更多警力處理這一塊? 延長檢舉處裡時間就可以了 如果換成減少檢舉,要警察到現場開單才是真的需要更多的警力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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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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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是不認同公開啦,徒增對立而已 只要制度也能相對約束到濫用檢舉者就夠了 而不是靠民眾互相報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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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21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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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檢舉時都有具名,但是當然不能給違規者知道 如果你檢舉鄰居噪音或是工廠排放廢氣汙水時希望你的名字被公開嗎? 檢舉罪犯要警察告訴罪犯是誰檢舉你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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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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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針對民眾檢舉,交通部表示,原本是希望透過這種方式,協助彌補警力不足,達到維持交通秩序的效果,但檢舉案件逐年增加,光 2019 年民眾檢舉案件就多達 391 萬 4742 件,而所有舉發案件都要再經過員警核實,一來一往反而造成警力負擔。 試問,若全民都投入檢舉,檢舉量會不會暴衝到上千萬件? 例如某台車違停,所有經過的人都上傳影片檢舉,幾百件檢舉都是同一台車 警方還要一一回覆檢舉人? 延長檢舉處理時間能解決檢舉數量暴增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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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21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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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試問如果都改成民眾看到違停就打電話報警 110會不會被打爆?警察會不會疲於奔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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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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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會啊,但不會存在同一台車需要多組員警去處理 而且打電話報警處理跟線上檢舉本來就並存了 即使開放線上檢舉,警察還是要去處理電話檢舉啊 而且我根本就不是反對民眾檢舉啊 而是認為需要約束濫用檢舉制度者,不要誤會了 我自己也常常檢舉違停 此文章於 2021-01-31 03:47 PM 被 Toluba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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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21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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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檢舉要先輸入車號同樣也可以以車號交由同一位員警處理,不需要多位員警處理 我說的是如果為了減少檢舉而變成大量檢舉電話,不是有沒有並存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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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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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前面說「全民都投入互相檢舉,才是好現象」 這不就是造成大量檢舉電話的原因嗎? 還是你能限制全民投入檢舉,但是不能打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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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21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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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目前是網路檢舉居多還是打110居多? 警察部門現在有表態過說打電話報警檢舉的人太多嗎? 此文章於 2021-01-31 04:13 PM 被 Vivid arm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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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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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在不就是在檢討網路檢舉被濫用的問題嗎? 若你的方向是鼓勵大家都一起來檢舉,但勢必網路與電話檢舉量皆會暴增 我提的方案並沒有限制任何人用何種去檢舉啊 只是藉由改善檢舉制度,希望可以同時約束違規者與濫用檢舉者 至少會比全民投入檢舉來的好吧? 此文章於 2021-01-31 04:42 PM 被 Toluba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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