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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麵疙瘩
賠多少錢是民事損害 侵權行為
檢察官是辦理刑法毀損

這案例的禁止出境 是基於被告為外國人的保全措施




當然對他們的說 很難理解

畢竟法治教育他們是很充足的 但法治社會的體現就0分

我是針對毀損罪在談如何認定微罪不罰
還沒認定前,限制出境本來就是個選項

可能限制到他的同胞了,所以反應特別大
     
      
舊 2019-10-15, 02:13 PM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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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離線中  
麵疙瘩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引用:
作者Toluba
我是針對毀損罪在談如何認定微罪不罰
還沒認定前,限制出境本來就是個選項

可能限制到他的同胞了,所以反應特別大


就借題發揮攻擊政府的心態使然
 
舊 2019-10-15, 06:23 PM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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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疙瘩離線中  
leeko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7
引用:
作者Toluba
所以在價值認定之前,不需要限制出境?

搞不好撕毀的衣物是祖傳的古董啊


一張海報值多少錢?一萬?十萬?百萬?千萬?無價?

莫非,那張被撕毀的海報是畢卡索未被發現的遺作,價值連城,所以必須裁定限制出境,以防學生蒙受嚴重財損,無處索賠?

你的祖傳古董市價多少?法律只衡量比例原則,別用你自己認定的無價當做法律衡量的價值。
舊 2019-10-16, 11:20 PM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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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ko離線中  
麵疙瘩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引用:
作者leeko
一張海報值多少錢?一萬?十萬?百萬?千萬?無價?

莫非,那張被撕毀的海報是畢卡索未被發現的遺作,價值連城,所以必須裁定限制出境,以防學生蒙受嚴重財損,無處索賠?

你的祖傳古董市價多少?法律只衡量比例原則,別用你自己認定的無價當做法律衡量的價值。


就算任意損毀他人物品也不一定是簡單賠錢就能了事

態度惡劣一副沒多少錢的人 會遇到很多貴人指引人生的意義
舊 2019-10-16, 11:52 PM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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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疙瘩離線中  
leeko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7
引用:
作者麵疙瘩
賠多少錢是民事損害 侵權行為
檢察官是辦理刑法毀損

這案例的禁止出境 是基於被告為外國人的保全措施




當然對他們的說 很難理解

畢竟法治教育他們是很充足的 但法治社會的體現就0分


保你媽個鳥全!

限制出境的裁定,不分本國人還是外國人,都是剝奪人身自由的作為,除非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或是損害公眾利益,或是防止罪行重大的嫌疑人逃亡,或是另有隱情必須深入追查等,一般檢察官對普通案件不會考慮動用到限制出境,這個陸客撕毀海報的犯行,會嚴重到要剝奪他的人身自由?

【江元慶觀點】「限制出境」要有限制

以黃宗宏來說,他被判徒刑8年7月,但限制出境的時間超過10年。限制出境的時間比判決刑度還久,這合乎憲法的比例原則嗎?除了限制出境的手段之外,檢察官及法官難道不能用重金交保、或責付他人的其他方式嗎?
https://www.follaw.tw/f-comment/13100/

你要去國外出差,結果和鄰居吵架,一時衝動打壞鄰居的鐵門,鄰居提告毀損罪,檢察官偵訊後對你做出限制出境的裁定,防止你出國不到案應訊,檢察官這種小案大辦的做法,你會有甚麼感想?

你們這一海票1450腦袋是裝賽嗎?只要打到大陸人你們就爽,完全不去想自己遇到類似狀況時的後果?

沒有一丁點法律概念也敢掰法治,丟人現眼!
舊 2019-10-17, 12:19 AM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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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ko離線中  
federer888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5
文章: 480
那張海報應該比lee孬孬兄還值錢一點吧∼∼∼
舊 2019-10-17, 12:29 AM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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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derer888離線中  
leeko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7
引用:
作者BJ4
你就是講不過開始亂扯了嘛

你不是生出教官撕海報的個案拿來對比陸客陸生撕連儂牆
被打臉之後開始亂扯了嘛

整天pcdvd辦案 出一張嘴最勇敢。

鍵盤手檢察官不知道保釋金要還的
保釋金的定義是啥都不了解
還在那邊保釋金讓國庫進帳

丟人阿


是是是,都是個案,只要你們出洋相了,就是個案。


張天欽事件只是個案? 要求促轉會改組聲浪升高

「張天欽事件是個人行為、屬於個案

Kolas說,張天欽事件是個人行為、屬於個案,希望社會可以冷靜看待;總統府與行政院在第一時間都強烈表達立場,「行政院無法接受張天欽的發言跟態度」,希望這樣的個人事件不要再發生。
https://paper.udn.com/udnpaper/PID0...b/#2L-13189850L

你很有擔任民進黨發言人的資質。

而涉嫌動手的李姓陸籍男子,雖然被逮後強調「很後悔、想和解

他已經很後悔、想和解,而且撕個海報又不是十惡不赦的滔天大罪,你們這一海票1450是在靠杯靠目殺洨?

因為他是你們這一海票1450最尬以的中國人,只要有一點風吹草動,就可以藉機練你們的愛台灣肖話。

整天pcdvd辦案 出一張嘴最勇敢,絕對是你們這一海票1450。

設定保釋金就是防他潛逃,他不逃,保釋金當然就歸還,他逃了,國庫就入帳一筆資金,限制出境能讓國家有機會賺進合法資金?

誰真正愛台灣,替國庫著想?

整天pcdvd辦案 出一張嘴最愛台,絕對是你們這一海票1450。
舊 2019-10-17, 01:07 AM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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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ko離線中  
Tolub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leeko
一張海報值多少錢?一萬?十萬?百萬?千萬?無價?

莫非,那張被撕毀的海報是畢卡索未被發現的遺作,價值連城,所以必須裁定限制出境,以防學生蒙受嚴重財損,無處索賠?

你的祖傳古董市價多少?法律只衡量比例原則,別用你自己認定的無價當做法律衡量的價值。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41114/21380551/
https://kknews.cc/zh-tw/fashion/v9rzp62.html
高價海報隨便GOOGLE都可以找到,但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牆上張貼的眾多文物,價值由誰認定?
價值沒有認定之前,如何推論微罪不罰?
舊 2019-10-17, 01:15 AM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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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離線中  
leeko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7
引用:
作者BJ4
我說你覺得罰太重可以去其他國家試看看阿

你不敢去就在這邊亂扯打嘴砲

可憐
接下來還有四年讓你崩潰 你就慢慢崩下去


你先提議,當然要由你來親自示範結果如何,你家大人沒教你以身作責的最基本做人道理?

你不敢去就在這邊亂扯打嘴砲

以你這種智商,玩四個小時就膩了。
舊 2019-10-17, 01:19 AM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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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ko離線中  
BJ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7
文章: 44
引用:
作者leeko
勾引陸客撕毀學校海報,要是能衝到一天抓100人的業績,國庫一個月就進帳15000萬,一年就有破十億的盈餘
引用:
作者leeko
設定保釋金就是防他潛逃,他不逃,保釋金當然就歸還,他逃了,國庫就入帳一筆資金,限制出境能讓國家有機會賺進合法資金?


我快笑死了 鍵盤手檢察官前面說勾引陸客撕毀學校海報,要是能衝到一天抓100人的業績,國庫一個月就進帳15000萬

後面又說他跑了國庫才能入帳

引用:
作者leeko
沒有一丁點法律概念也敢掰法治,丟人現眼!
你在自打嘴巴?
舊 2019-10-17, 01:20 AM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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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4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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