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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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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入侵就該殺,但是某些人又不敢明白支持偷竊唯一死刑。 這麼矛盾要人家怎麼信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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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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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沒要你尊重犯罪者,而是要你尊重他的生命。 請問你支持偷竊唯一死刑?不支持你何必一直喊殺?全力以赴很好啊,這裡有人不支持嗎?問題是你要把人打到無行為能力,再殺掉? 至於方法,我講的很清楚了,如果小偷有刀,死的是屋主,小偷殺了屋主,會放走剩下的人嗎?如果你真的發瘋不考慮後果,那我還真為你的家人擔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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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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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要相信不實謠言了,歐美大多也是要證明小偷真的有對屋主有侵害行為,才能合法使用致命武器。不是只要入侵就是死。明明就一堆殺入侵者被判刑的,你真的覺得歐美法律是你想的那樣? 這裡有人說不是以屋主,與其家人的生命權做優先考量的嗎?問題是小偷真的有對屋主,與其家人的生命做出威脅? 沒有吧,一堆人根本只是「假想」而已,假想威脅就能殺人?美國也沒這麼寬啊! 再者,這個早就強調過了:一槍斃命和把人打到無行為能力後再殺害是完全不同的。後者在歐美被以蓄意殺人判刑也不奇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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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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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有存心置死,不代表沒有過失責任。 再者提出其他方法,並無法替殺人脫罪。不然這樣應該幾乎沒人會殺人有罪了,我想總是都能想出更好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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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Alantic Ocean
文章: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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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些是你自己幻想出來的邏輯, 是要叫人信服啥… 我又想到被唐三藏唸到跳樓的那隻妖怪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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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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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綜觀本文中有很多幻想出來的邏輯, 例如歹徒會在放鬆壓制後持刀械捅屋主等等, 這並不少見. 至於正當防衛無罪, 又或者是過當防衛有罪, 自有正反兩方的看法 只是我認為最終屋主不該完全負擔殺害之罪, 因為他仍心存救助死者之意, 但警方卻在上銬後未能盡到第一時間檢查並救助傷患的責任. 當下雖然可能還有呼吸(又是否為誤判?), 但是臉色發黑是從照片中可以看出的狀況. 直到後來醫護人員到場才發現死者已經全身癱軟無呼吸心跳, 因此家屬檢方轉而究責屋主. 但卻無人去檢討接管上銬後的警方是否做了正確的傷患檢視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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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多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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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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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
這就是在談兵,你能夠勒住對方脖子,不是你比對方強,只是可能剛好你運氣好,可能你一個反應做對了,你真以為你可以勒住對方脖子,就可以制住對方雙手嗎? 你以為武器一定是小偷帶進來的,小偷才會用嗎? 對方身上有沒有武器,根本不是重點,任何東西在下一秒都可以變武器 對方有沒有攻擊的想法跟動作才是重點 當下你只知道對方會攻擊人(小偷已經先出拳了),可能是你,可能是你身後的家人,取決於他跟誰的距離比較近 我不知道這個人在這裡幹嘛,也不知道他原來的目的是什麼,也不知道他接下來打算做什麼 我不知道他是衝動的人,會一直跟我拼輸贏,還是狡猾的人抓到機會就會衝出去狹持家人 我不知道小偷的體重多少,體能狀況好不好,有沒有帶武器,我都必須做最壞的打算 只要我讓他逃出浴室,只要短短3秒,我沒辦法預料會發生什麼事 你說的沒錯,你以為對方有武器在你勒住他時不會抽出來捅? 有可能,所以屋主才不敢放手不是嗎? 連沒有放手的情況下,屋主都沒有辦法覺得自己安全了, 那你還要求屋主做放手的行為? 這不是在打電動,比屬性相剋,比等級高低... 攻擊之後,還會噴一個失血量的數字出來,上面還有血條顯示目前剩多少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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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獨中大樂透頭獎 此文章於 2016-09-12 04:11 PM 被 studen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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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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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小偷掙脫(?)跑到廚房拿菜刀砍苦主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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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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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看證據的
不是按腦補情境 這件案子照屋主自己的證詞去判 他自己都說快勒死小偷了 這時你就該鬆手 你要做過度的風險管理 你就要付法律上過度的代價 這代價就殺了個人來說 其實很輕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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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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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是看法官想怎麼判就怎麼判的,否則如何叫自由心証?
法官可以決定那些証據他採用那些不採用 如果沒有可以採用的,還可以自創說法 基本上,看判決書就等於看個人傳記 你只能看到他想讓你看到的 看不到的,嘿~~~ 這一串,不要看最後支持法官的人多 而是大多數正常的人沒時間跟這些人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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