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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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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某些網友的論點...得知...
大家不用安份守己跟笨蛋一樣 , 當小偷CP值比較高 運氣好就可以偷點錢 運氣在好一點被打傷 , 還可以反告OOXX 運氣更好一點被打死 , 還可以求償三百萬讓家人過日子 意思是這樣囉?? 歡迎公佈地址給各位網友參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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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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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此次倒難得認同法官的判決。
事主應是個練家子,會如此處理小偷,是有點防衛過當。 但抓去關又於情理不合。所以判個緩刑相當合理。 民事部分,個人是認為,小偷應負九成九責任,事主1%責任。所以應賠三萬。但事主門、鎖及家具可能有損壞,精神受到威脅,小偷應賠3萬財損,10萬精神損失。這時就看家屬要不要拋棄繼承了。 不曉得法官會不會採用這個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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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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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好奇問一下 這個要怎麼裝? 小偷隨身帶著川劇變臉的面具 臉色要黑就黑 要白就白? 不說臉色 八九十公斤的重量鎖在喉頭上 壓迫到氣管都瘀血了 小偷還可以悠哉悠哉的裝死 伺機反擊 那不是膽識過人 起碼也是萬中無一的練武奇才 再退步來說 從窒息到警察出現十來分鐘 一個人可以在缺氧的情況下 裝這麼久 還把他弄死 這不是糟蹋國之逸材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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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5
文章: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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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阿不就好怕!對了把你的話回給你: 你是啥米小?別太抬舉你自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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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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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之前在香港就是發生過類似的case 屋主也是練家子,手擒小偷完全壓制,小偷大喊認輸,屋主才一鬆手,小偷馬上把預藏在鞋子的扁鑽拿出來猛刺屋主,結果屋主慘死 像這種情況如果是發生在我家,我應該也是會硬壓住小偷直到警方到達為止,如果小偷在警察到之前就掛掉...那也是他的命,誰叫他要來我家偷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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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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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 ![]() 之前的討論串也有版友提到類似的案例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9&page=42&pp=10 引用:
此文章於 2016-05-20 01:32 AM 被 supstri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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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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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有沒有人貼過
意思是某個法律人的見解,認為法官這樣判己是對於誤殺最輕最輕的判決 只要兩年沒犯罪, 連錢也不用繳, 也不會有前科. 以台灣法律, 那應該超佛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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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一律30K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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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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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起來好像很ok了... 只要這二年沒有出狀況就好了...... 但是如果.. 在這二年中, 有人要找他麻煩,比如該小偷的親友捉到這個點, 故意去找碴.... 他不就是任人宰割了? 二年內再次若很雖小的又碰到有人侵入他家怎樣的... 應該就是要畢恭畢敬的歡迎對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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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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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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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軍人跟練家子好幾個, 怎麼辦? 好難控制.
小偷麻煩不要來, 不然就換法官找我們麻煩了. 喔, 對了, 身強體壯的還有另一邊的人可以請教. 說真的這樣誰要守法, 不如求助黑道? 說不定小偷家屬還會自己躲起來, 不想受到關注. 此文章於 2016-05-20 06:43 AM 被 Earstorm-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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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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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一直壓住,跟一直使用絞殺技並不一樣。這件案子,事主一直說是自己自創方法,就是想證明自己使用的方法,不是絞殺技,是誤打誤撞。 2.當屋主決定跟竊賊硬拚時,就要有能將竊賊壓制到外援來臨時才可鬆手這種覺悟。中途鬆手,就像相信歡場女子有真愛一樣,很危險的。如果沒有把握,趕跑,或是逃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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