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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悠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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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Hsin-Chu / Chung-Li
文章: 3,543
引用:
作者danel801003
哪位張正他沒事嗎??,他還上民視信誓旦旦的說是真的歐??

2013.05.22 蘋果
以移民移工為讀者群的《四方報》總編輯張正,今天凌晨在臉書發文道歉,坦承誤信「便當文」為真,他原本就因個人因素請辭,如今會「加速辦理」。

張正在臉書以「道歉聲明:我被騙了。是我的錯。對不起」為題發文,指出《台灣立報》與《四方報》為同一報系,同處辦公,他和《立報》執行副總編輯廖雲章多次向鄭姓記者確認真實性,也透過鄭姓記者約見「便當店老闆」,試圖查證。最終,鄭姓記者於昨晚坦承該事件是「聽來的」,為的是凸顯菲律賓移民移工目前在台的尷尬處境,而該名「便當店老闆」,亦是找友人假扮,為的是圓謊。

張正對於記者不誠實行為大表遺憾,並表示從未在《立報》與《四方報》刊登「便當文」。張正表示:「本人對於此事求證與對外發言缺失所造成的社會困擾,深感抱歉。對於因為我而相信確有該起便當店事件的朋友,尤其愧疚。本人先前即因個人因素向社內同仁表達辭意,此事之後將加速辦理。」

台灣拒菲勞買便當事件躍上菲國媒體後,因有3人在不同時間、地點,都稱目擊便當店老闆拒賣菲勞,遭網友質疑作假,其中轉貼第一個目擊者《立報》記者文章的《四方報》總編輯張正,曾在臉書發表《夜訪便當店老闆》訪談內容,保證「確有此事」,今凌晨坦言被記者騙了。

---

抱歉個屁, 聽來的不去查證, 還可以講成保證「確有此事」
     
      
__________________
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舊 2013-05-22, 11:48 AM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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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悠無愁離線中  
megag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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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0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2,596
引用:
作者慕凡
Adsmt這位我只講一次.

各位請別跟他認真.

他上次才在影片區玩一串玩到我不知道該怎講的.

我不太希望這串到最後又變成影片區那串. 那串誇張到玩到爛尾還不足以形容.

真的很沒意思.

他"可能", 我說可能嘿. 假設. 分不清楚討論區跟現實世界是有什麼樣的不同.

這串我開的, 我誠心跟各位建議別跟他繼續下去. There's no end.


呃...可能還在研究紅地精跟綠地精的無聊邏輯遊戲...
 
舊 2013-05-22, 11:49 AM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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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ag5離線中  
megag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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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0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2,596
就事論事,漁船事件沒必要遷怒菲傭菲勞應該是正確的理性判斷.
遷怒不會對解決漁船事件有任何實質幫助,相反還會使台灣的立場更加被動.

不過瞎掰一個故事來號召,這個做法實在太不可取了,這比那些貼****文的月月鳥還差勁...
舊 2013-05-22, 11:54 AM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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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ag5離線中  
悠遊網客
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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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3,285
看來看去,警方並沒有證據可以證明董小姐所說的是假的,既然沒證據,怎麼開罰?
舊 2013-05-22, 12:04 PM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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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遊網客離線中  
joset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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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引用:
作者悠遊網客
看來看去,警方並沒有證據可以證明董小姐所說的是假的,既然沒證據,怎麼開罰?


散布謠言...

臉書上出現有歹徒隨機擄走小孩訊息,還指明發生在新竹一處社區,網友瘋狂轉貼下,引起當地居民恐慌,事後卻發現只是網路謠言,警方介入調查後發現,在臉書粉絲團轉貼的網友,其中一位是清大學生陳為廷,因為陳為廷是網站管理員,卻轉貼訊息才遭到約談,警方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陳為廷函送法辦。

臉書粉絲專頁上PO出訊息,指出新竹社區外頭,出現隨機擄走小孩的歹徒,訊息在網路上瘋狂傳播,引起警方注意,介入調查後才發現是網路謠言,警方傳喚散播訊息的粉絲頁負責人

陳為廷貼文大聲喊冤,自己也是從別人那獲得訊息,才會轉貼,質疑已經找到原始PO文的網友,警方卻沒有追查,讓他相當不滿。陳為廷:「網友很輕易查到的東西(原始PO文),為什麼警方查不到,然後要我們這些轉貼的人舉證。」

員警:「PO文的是一個陳姓大學生,他的消息來源,是一個30歲的張姓男子。」

警方表示,網友的不實謠言,確實已經對社區居民造成影響,才會介入偵辦,由於陳為廷是網站管理人員,才會傳喚他和另一名管理員到案,並沒有針對的意思,但陳為廷因為轉貼未經查證的謠言,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遭到警方函送,恐怕得面臨拘役3天,或是最高3萬元以下的罰款。
舊 2013-05-22, 12:45 PM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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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tsun離線中  
ISDN128K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314
引用:
作者SMiLEAhPaiN
嗯....

嗯....

嗯...

這篇沒看到專用語助詞 幫你補上 提升文章完成度...

-------------------------
回正題

媒體也有很大問題 沒有錄音 錄影 居然就這樣相信了 然後還放上新聞...

我覺得啦 台灣人也要清楚 網路上的未必全是真的 隨便轉貼實在也不好..


不過我有個問題想問
開店做生意 你可以不跟這位老闆買東西
這位老闆同樣也可以不要賣你東西
我不賣菲勞 有什麼錯嗎??

很明顯的 就是便當店老闆縮了阿
沒有留下一槍斃命的錄音帶或錄影帶
現在便當店老闆說什麼就是什麼了 你怎麼跟他鬥阿XD

該不會又要玩另闢戰線膜糊焦點的遊戲了吧?

最後我還是要弱弱的說一句
跟政府無能比較起來 他X的便當賣不賣是很重要嗎?

此文章於 2013-05-22 01:01 PM 被 ISDN128K 編輯.
舊 2013-05-22, 12:56 PM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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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DN128K離線中  
cesarlin
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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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329
引用:
作者悠遊網客
看來看去,警方並沒有證據可以證明董小姐所說的是假的,既然沒證據,怎麼開罰?


留言後才想到董小姐根本還沒上法庭就自己自白......

此文章於 2013-05-22 01:10 PM 被 cesarlin 編輯.
舊 2013-05-22, 01:06 PM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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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sarlin離線中  
cesarlin
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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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329
引用:
作者cjc6352011
太奇怪了
董小姐為甚麼要去便當店道歉
他又沒有說出來是哪一家啊

還有便當店地址好亂喔
蘋國日報寫是[董女供稱,她上周二晚至新北市中和員山路、連城路附近便當店買便當時,聽見店內客人談論菲律賓人的事]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81%87%E7%9A%84

雅虎寫的是[警方在昨晚八時卅分,帶著董小姐到新北中和區安樂街的一家便當店,該店的老闆即是被她指涉不賣便當給菲勞的業者]

然後她朋友說是圓通路

這其中有啥內幕嗎??


其實是幫新節目大台北便當走透透打廣 告?!

以上是開玩笑的喔,不要太認真幫我分享,我不想被警察伯伯約去喝茶。
舊 2013-05-22, 01:33 PM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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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sarlin離線中  
左非
*停權中*
 
左非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730
引用:
作者<< andy1106 >>.
附帶效果還害到一位這麼有義氣的姊妹...

腦殘義氣還是省省吧!
做事不用大腦,朋友說啥就信啥。
真是一點判斷力都沒有。
舊 2013-05-22, 01:55 PM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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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非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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