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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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音樂可以讓人看到更多好的作品.....
知道了KURO判決的消息。讓我有一些震撼,我曾經也是使用者,不過已經退掉了。
我以前使用的主要原因是覺得買CD真的費用很高,而且有時候買到的CD未必自己真的很喜歡。可是,說實在的,在我慢慢接觸了解一些從事音樂與電影的朋友之後,我有很大的反省。 我覺得經濟負擔並非是使用盜版的理由,因為反而會扼殺很多值得支持的音樂或電影的發展。最大損失的人,反而是我們。因為,很可能因為這樣我們失去很多可以得到更多好音樂的機會。 我自己在電腦硬體公司上班,其實,我也可以感覺到心血被盜用COPY的痛苦,很多時候研發人員的結晶,被很多廠商以低成本或是無成本(因為省了研發費用)的COPY方式使用獲利,那請問為什麼要有企業花費高額人力研發成本,研發好的產品??因為,盜版一樣可以獲利又何必大費周章。如果真是如此,那身處在高失業率與經濟不景氣的我們,又有什麼立場可以抱怨。 或許我扯遠了,可是我認為因為我們是進步的國家,所以,合法是更應該被尊重與重視的事情。如果有人覺得CD太貴,我真的建議如果是有經濟考量的人,可以使用像KKBOX這樣的合法線上音樂服務,我在半年前開始使用,雖然目前並未提供下載,單純線上聆聽,可是對於我這樣的上班族來說,一天八個小時會使用電腦與網路的使用者,這真的是不錯的方法。像我有時候因為工作關係出差,在飯店也可以運用網路與我可愛的x31聽歌,對我來說是十分方便的。 因為,KKBOX所提供的每一首歌都是與唱片公司簽約並支付授權費用,我也不用擔心因非法下載歌曲而遭到如KURO這次案例中判決的使用者一般面臨法律判決的憂慮。而我也真的可以以比較經濟(一個月不過是149元),去自由聆聽我喜歡的音樂,同時,也可以用這樣的方式支持我喜歡的歌手。 我覺得聽音樂是一種享受,不應該有憂慮或被冠上盜版的罪名,既然有比較經濟且合法的管道取得,為什麼還要走盜版的途徑呢? 此文章於 2005-09-19 12:03 AM 被 Ksong_tina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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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18, 11:51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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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平地最低溫
文章: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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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的好丫,樓主!
若人人能珍惜創作者的智慧,在公平的競爭之下,明日他們才會有更精彩的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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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常 元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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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19, 03:56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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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悪滅
文章: 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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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製作者和歌手,最好的掌聲就是給予支持了,
買一張CD,他們才有推出更好作品的原動力。 最近我也開始訂日版的音樂了呢,雖然貴了一點,但也可以買到值得的音樂。 至於不喜歡的音樂,請就連下載都不要了吧, 當一個人,嘴裡說某某歌很爛的時候,是否還放在電腦裡呢? 這是不是做一套說一...你知道的。 |
2005-09-19, 07:27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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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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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好像是廣告文宣~
樓主如果是業主, 既然爆了正版音樂的商業平台, 應該回饋給 PCDVD 站長吧!! 這是打****獲利應有的商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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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8-EzAew1U98[/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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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19, 09:59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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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MLB
文章: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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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推一個啦....最近一直買原版CD的說...還是CD好聽多了
不過希望CD售價再低一點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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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生為護生..斬業非斬人...HI-FI之路不由分說!!!!!!!!!!! |
2005-09-19, 10:01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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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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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Strong~
不好意思,我只是因為不解,為什麼很多人願意以盜版或是說不太合法的方式來下載歌曲,因為我聽到很多朋友是說CD太貴之類的理由,所以我想分享自己的經驗。 如果造成你的誤會,我就不談所謂的合法管道,反正或許大家都比我早知道。 我只是想要讓大家知道,音樂是一種娛樂,不應該被冠上盜版的名聲,喜愛音樂的人應該要更重視音樂產生背後的智慧與心血。 很多人在大罵,很多專輯製作不良,只有幾首歌好聽甚至是不好聽,可是我不懂,他們還是拼了命的在下載,彷彿有種莫名的佔有慾在作祟,像著了魔似的不斷Click"Download"。 造成Strong的誤解,我很抱歉......我還是希望大家可以支持合法音樂與合法影片,當所有人都走向支持合法時,對音樂或是電影工作者都是鼓勵,激勵他們更大膽的創作與挖掘甚至培訓新人,如果在一個完全合法的環境,這些產業工作者仍沒有辦法推出更佳最品甚至哭窮的話,我才認為那時候是我們質詢她們的時候,因為我們站的住腳,可以問他們為什麼沒有辦法提供給我們更好的作品。否則,如同立法院每次的議會都是狗咬狗一嘴毛,"我們"或是"唱片公司"也就不過是半斤與八兩。 對於其他回應我的網友,說聲"不好意思"囉,好像造成大家誤會。 超愛到KTV K Song的Tina |
2005-09-19, 10:37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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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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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合法的音樂,更支持合理價格的音樂
個人也支持樓主的論點,「經濟負擔並非是使用盜版的理由」,但如果把台灣的愛樂人當凱子來削,則又另當別論。
一張CD要賣多少錢才合理,應看市場供需而定。音樂創作者那麼多,當唱片公司壟斷通路,進而成為托辣斯集團時,音樂創作者的智慧是否真能受到尊重,個人持懷疑的看法。 舉例而言,如果我寫了一首好詞,想找唱片公司發表,但唱片公司就那麼幾家,不是碰壁就是殺價,因為唱片公司說,「現在盜版那麼多,錢不好賺」。只好三萬元賣斷。可是一旦成為暢銷曲,收益何只三萬?創作者幹得要死,從此不寫了。是誰抹殺創作? 一張CD要賣多少錢才合理?就像油一公升要賣多少錢才算合理的問題,中油老打****說台灣的油便宜,比較一下台灣和美國的國民所得,才驚覺簡直就是漫天大謊。 我對美國的CD一張要賣多少錢沒啥概念,上亞馬遜去看,一張了不起450台幣,台灣的CD一張賣多少錢,380至450元總是要的。 再看看兩地的國民所得。美國2004年是30600美元,台灣是13529美元,比之美國連一半都不到,為什麼CD價格相差無幾?依比例換算,在台灣買一張CD,在美國可以買兩張,那我為什麼要買? 網路時代之前,唱片業面對的是同業的競爭,對消費者而言就是「你不買就沒得聽」。網路時代來臨,唱片公司面對的競爭對手變成MP3。當新的對手出現,為什麼唱片業不降價來換取競爭優勢? 其次,為什麼一張CD只有主打歌能聽?家裡電視壞了,到賣場買新的,售貨員推某牌電視看某頻道多好多好,乍看之下還真的不錯,買回家後才發現只有那個頻道畫質好,其他的都不能看,這種電視你買不買?這種情形還算好,至少你可以自付運費,退了電視。但買唱片呢?有沒有七天鑑賞期? 再說,唱片業真的因為網路盜版而蕭條嗎?如果是,為什麼天天還有新人推專輯?不是早該回家吃自己了嗎?唱片業不爽的是賺得比以前少,因為網路,製作人必須花更多精神,更多成本來作更好的唱片。網路,搞倒了爛公司,提昇唱片的製作水準,何罪之有? 因為網路,音樂交流變得更活躍,消費者也更懂得挑音樂掏荷包,買的還是會買,會下載的還是會下載,不要以為你不買CD,唱片公司就賺不到你的錢,演唱會你會去聽吧!KTV你會去唱吧!就算你不聽,你不唱,紅透半邊天的歌手代言產品,收入仍有部分要進唱片公司的口袋,代言費轉嫁消費者身上,你還是逃不掉! 老鼠愛大米就是網路音樂最好的例子,大家耳熟能詳的曲子,台灣唱片公司幹嘛買版權、出CD?CD其實已沒利潤,但光是賺KTV的版權費就賺到翻。 「生命自有出路」,音樂也是。合法音樂從某個角度來看,不見得可以讓「更多」人聽到更多好的作品,倒是多多支持獨立創作的音樂,才能讓消費者欣賞到更多好音樂! 此文章於 2005-09-19 11:20 AM 被 bebo1210 編輯. |
2005-09-19, 11:12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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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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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不支持盜版
但是X邦呢 |
2005-09-19, 11:26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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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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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推動正版音樂下載, 我很佩服啊!! 至於你推薦的收費下載服務, 我認為來到 PCDVD 發佈訊息, 就應該遵守這裡的遊戲規則, 何來的 "誤解" !? 站長維持網站的運作, 正需要商業****的溢注, 希望你好好地說服所謂的 "KKBOX" 合法下載平台, 來 PCDVD 承租****空間 (右上角 or 下方), 所有 PCDVD 網友都會感謝你的熱心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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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8-EzAew1U98[/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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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19, 11:43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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