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1
|
引用:
為什麼要追殺他?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
站長不是說不能使用分身 !
且同一頁中 , 好多串舉報分身的不是嗎 ? 此文章於 2012-10-18 02:25 PM 被 漲 停 編輯.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193
|
置入性行銷
![]() 麥克雞排 ![]() ![]() ![]() ![]() ![]()
__________________
![]() 賣二手SMART智富雜誌225-304期, 共80期, 800元 舊舊的打字機(攜帶型)有人要嗎? ![]() https://i.imgur.com/QEUBJSB.jpg https://i.imgur.com/yQAYNL2l.png https://i.imgur.com/zpfrBlwh.png https://pcdvd.com.tw/showpost.php?p=1086562230&postcount=68 一根毛毛出眉來 ![]() 毛毛掉了, 等它再長出來 ![]() 精子無所爭,必也射乎。依懶而升,下而硬,其爭也精子。 啖洨有鴻乳,玩奶吾勃丁。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knYMUGA1PQ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WaqyMwz3vQ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4,081
|
分身不行嗎?
應該是利用分身做一些違反版規的事不行吧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
引用:
站長前一波的大屠殺 , 就是使用 IP 規則 , 若一定時間有兩個帳號使用 同個 IP 登入 , 就判定為分身 , 自動爆頭 ! 根據小男孩整理出來的名單 , 有些根本沒有發言也被砍 , 更別談違反版規了 ! 再者 , 李麥克本來就是站長不歡迎的人物了 . 站長曾經很直白的說出停他的權就是要趕他走 ! 此文章於 2012-10-18 08:50 PM 被 漲 停 編輯.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0
|
引用:
分身不行嗎?j我覺得沒什麼不行啊!我認同您的看法! 我除了這帳號也還有另一個啊,為什麼之前我就沒被砍 因為我啥壞事也沒做,就算站長有憑ip去砍,一定是依作亂的去下手 或是其他規則,而站長是依據什麼,我也是猜測而已。 ![]() 但是有人就以自己的認為去認為,明明就是依自己的好惡去針對某人 我想很多人應該都有一個以上的帳號吧,沒必要什麼都拿站長出來擋吧! 明顯是那個新帳號(我不知道是不是霹靂車駕駛,怎麼知的?),發了一些 某團體不喜歡的文,很簡單啊!不爽就不要進去看啊,不是有人這麼說過? 自己叫別人不要去做的事,自己卻一直做,不是很令人反感嗎? 以上是我的想法 ![]() |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2 您的住址: 新北
文章: 16
|
我如果是李麥克我大概早就不來了,站長已經擺明表示就是不喜歡他。
我臉皮可沒那麼厚。況且這邊討厭他的人好像還蠻多的.........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
引用:
有這麼難懂嗎 ? 沒有幾個字啊 ! 為什麼要做分身 ? 你有分身別人就一定有分身 ? 我就只有單一帳號 ! 所有事情都光明正大的來 , 有什麼困難 ? 此文章於 2012-10-18 11:18 PM 被 漲 停 編輯.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
至於他的文章 , 我的確是不參與 .
只有在要抓他分身的包 , 讓他脫口而出的那些往來而已 . 那篇文章我用了一點技巧也讓他承認他就是李麥克了啊 ![]() ![]() ![]() ![]() ![]() 至於分身行不行 , 就讓站長決定囉 . 此文章於 2012-10-18 11:54 PM 被 漲 停 編輯.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