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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9
文章: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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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路邊攤的罰款怎麼那麼重?
台灣失業率高,
很多中高年齡找不到工作去擺攤, 看到市場路邊擺攤的阿伯被警察開單, 記得以前好像罰款是600, 現在增加到1200, 有些攤販也沒妨礙交通, 如果有錢誰會想去擺攤, 政府真的有苦民所苦嗎? 利萎有看到窮苦老百姓的無奈嗎? 要修法降低罰款, 就算罰300我都覺得太多了還1200元, 要搶錢不會去找有錢人要, 看看路上一堆開進口車的橫衝直撞不守交通規則, 找這些窮苦人家開單只會不斷增加民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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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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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法 法理情
可憐就可以做違法的事嗎 那還需要法律幹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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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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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成No Jobs之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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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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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我是覺得路邊攤還好拉,
但是自從店面附近的小學和公園..紅磚道上開始擺攤後 只要相同商品攤子出現的那天, 我們的生意就會受到影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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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鬼島-高譚市
文章: 5,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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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問題是不可憐過太爽的都可以做違法的事 ,那法律擺在那邊能幹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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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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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也對我贊同啦 不過既然如此 法律應當做到一視同仁才對 但是我所看到的就是有錢有權的盡鑽漏洞 逃稅違法亂紀趴啦趴啦一推無法可管 可小老百姓犯點小錯就執法嚴律(錯就是錯該罰就要罰) 君子不患寡而不患均 法律之前真的人人平等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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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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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是增加路邊擺攤的成本,如果路邊擺攤的成本太低,那大家就都擺攤做生意就好了何必租店面作生意,情況就會失控。
現在房價租金都在漲,擺攤的成本當然也要給它漲一些來平衡一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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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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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倒想知道現代人 誰有說過這句話 印象中沒人敢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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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醜陋就是,會在無權、無勢、善良的人身上挑毛病,卻在有權、有勢、缺德的人身上找優點。當無權、無勢、善良的人受到傷害的時候,還會站在所謂的道德制高點上,假惺惺地勸說無權、無勢、善良的人,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大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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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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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開單 有的只是開好玩的 像我認識一個賣菜的
她在路邊賣菜 一個禮拜警察大概會來開3-4次單子 每次警察來 他就拿上次開的單子給警察抄 每次都是1200 然後我就問她 這樣開幹嘛不去租個位置 就不會被開了 然後她回我 開了一定要繳嗎 當下也只能....... 如果 打定這輩子都不會出國 實際上紅單只是開好玩的而已 而且她還很好心 旁邊2.3攤跟她一起擺的人 她會跟警察說這些都算我的 等於是 3-4攤只開一張 警察也是很好心的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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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您的住址: 紐開普市
文章: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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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跟無薪假一樣就地合法好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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