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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您的住址: 高打狗熊
文章: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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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研究生開獅口》兒竊4萬5仿包 窮父借錢賠8萬
《女研究生開獅口》兒竊4萬5仿包 窮父借錢賠8萬
〔自由時報記者童涵旎/高雄報導〕女研究生在夜店被竊手提包,獅子大開口要求賠償10萬元,讓員警也覺得「太超過」;員警說,未來可能要為人師表者,卻如此貪財,恐怕無法給學生好的身教。 23歲的余姓男子,6日凌晨與同事到知名夜店玩樂,離去時順手行竊寄放區裡的手提包,苓雅警方調出監視器,10日將他逮捕。 他辯稱是喝醉酒拿錯提包,清醒後才發現,還特地把提包放到校區裡,「相信其他學生會把提包送到她手中」;但監視器清楚拍下余嫌離開時,肩上背了2個提包,他才坦承提包在他家,但可能已被妻子丟掉。 警方趕到旗山,在余嫌住家附近飛車找垃圾車,終於在垃圾車抵達垃圾場前攔下垃圾車,還在垃圾堆裡找贓物,搞得一身臭。不過,他們將皮包拿回派出所時,余嫌父親已將賠償金交給被害人。 余嫌父親希望能和被害人和解,好讓兒子判刑能輕一點。不過,就讀師範體系外文研究所的被害人,一開口就索賠10萬元,後以8萬達成和解;她說手提包價值4萬5000元,加上精神受到嚴重創傷,認為和解金非常合理。 嫌犯家境不好,老父親四處借錢,努力2、3個小時,才湊足這筆錢;他說,只要兒子沒事,多花一點錢也沒關係。他說,這筆錢對他們來說不是小數目,但省吃儉用「總是可以還完」。 警方起出贓物後,發現提包是贗品,雖不介入雙方和解,但還是私下勸女學生退一點賠償金給余家,卻遭拒絕。 員警感嘆世風日下,為了一點錢,卻沒了人性最後的良善,「將來為人師表怎麼教學生?」 ---------------------------------------------------------------------------- 山寨包被拿走可以求償正牌包的價格 ![]() 以後也拿山寨手機換正牌蘋果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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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猜看第一張圖是在高雄的哪棟大樓裡 ![]() ![]() 第二張應該不用猜了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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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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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小偷不給他點 教訓,以後怎麼會學乖。
雖然我覺的 金額真的滿高的。但是…… 可憐他老爸 養到這種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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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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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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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看法是..
好手好腳你"偷人家東西". 你敢偷你被抓到你就"敢被判刑". 先偷人家東西, 還把人家東西給"丟掉". 是你你會爽? 我們有任何證據這女的包包是人家送的? ![]() 他老爸要出面"救這個廢物"那是他家的事. 法律並沒有硬性規定他爸一定要幫忙解決這件事情或是賠錢. 這廢物愛偷就讓他被判刑去關就是. 好讓他知道"代價是什麼". 今天偷了東西老爸出面幫忙還, 你猜他有沒學到教訓? 這女的要求ABCDEFG因為"她是受害人". "你今天不要偷人家東西什麼事情都不會發生". 此文章於 2011-03-15 08:20 PM 被 慕凡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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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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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我說偷東西的)......真不希望那個爸爸去救,不吃點苦頭真的不會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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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桃園八德
文章: 1,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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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我也覺得慈父多敗兒~ 被抓到之後還硬要凹喝醉什麼的,可見根本沒有悔意 包包被丟到垃圾車之後你敢用嗎?被偷了著急的時候誰知道? 一般商店都敢說偷竊被抓到有十倍賠償金額~ 我不覺得女學生這樣做很過份,家境不好可以跑夜店哦~ 10萬元買到無前科很便宜了啦,何況才八萬~夜店不去改打工還債吧 今天不是山寨包的價格多少,合解金額本來就是二方談攏就OK 但是偷東西的,我肯定還是沒學到教訓,乖了幾天又恢復了吧 此文章於 2011-03-15 08:28 PM 被 king0182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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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11 您的住址: 馬勒戈壁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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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寵......養出這種兒子
很正常 ![]() 是我也不會退還,寧可捐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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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風格很直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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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北極星
文章: 2,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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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息只會養奸
敢偷自然就要承受後果 他家窮是他家的事 他爸要救他也是他家的事 不能因為弱勢就可以加分一樣 變成好像他是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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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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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看到以下幾個字∼
23歲男.已婚.家境不好.知名夜店玩樂.老父籌錢合解..... 其餘省略∼ 慈父多敗兒 +1 相信這八萬不會讓這個老父學到教訓.....呀,打錯了,是不會讓這個兒子學到教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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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流浪中
文章: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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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很難相信這男的家境不好也,而警察竟主動透露包包是仿的,讓加害者反受同情,真的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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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謠指部
文章: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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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也叫開獅口?
那不要求償,不要報案 相信他會自己改過向善就是了? ![]() 如果今天原諒就可以解決犯罪 那就不需要警察跟司法了 記者是做壞事太多怕被人家求償 所以再為求償不可太高鋪路嗎 此文章於 2011-03-15 09:22 PM 被 forumus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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