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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3 
					文章: 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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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車禍處理
		
	 請問大家一個問題 我的蠢弟弟上週一在騎車時被一輛突然要右轉的汽車撞倒 他摔到水溝裡受了傷 對方竟然只給他3000元要他自己去擦藥 結果他竟然就真的自己去醫院掛急診,也沒找警察   我弟的大腿、額頭整片擦傷,背部也摔得不能轉身 連躺在床上要翻身都很痛 他說一開始受傷覺得沒有很痛 隔天才覺得全身痛得要死 跟我媽講後,我媽大概知道那個人住的地方就找了去 要求他們賠償機車修理費和毀損的眼鏡及安全帽費用 可是那個人卻極不情願到現在都拖了快一週了還不願意賠償 他開的還是吊銷牌照的車耶 他竟然還跟我們抱怨他的車找修理廠報價修理也要7000元 我們覺得很生氣   可是因為當初沒有找警察做紀錄 不知道我們現在還能不能對他們採取法律途徑要求傷害賠償呢? 謝謝 | |||||||
|  2006-03-06, 02:23 AM
			
			
	#1 |   | 
|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亞太淫運中心 
					文章: 587
					
				 | 知道地方喔 .....那不就給他斷水斷電 ...... .  | ||
|  2006-03-06, 02:29 AM
			
			
	#2 |   | 
|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3 
					文章: 943
					
				 | 我也希望可以啊 可是我們不夠兇狠...  | 
|  2006-03-06, 02:35 AM
			
			
	#3 |   | 
|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3,631
					
				 | 你考慮太多了.... 現在警察很好用低 放心的去報案吧....你的情形是A2案件 警方絕對不敢吃案 不過有一點可能會有瑕疵...就是你收了她3000塊 她若咬定你們已達成私下和解 那就比較麻煩啦 
				__________________ 主力效能機 CPU : R9 5900X RAM : DDR4 32G*4 主機板 : X570S Aorus Elite AX 顯式卡 : RTX2060S 硬碟 : 1TB SSD + 1TB SSD 螢幕: BDM4350 監控伺服器系統 CPU : E5 2699V3 RAM : DDR4 32G*4 主機板 : X99-E 顯式卡 : RTX2060S 硬碟 : 1TB SSD + (ST3000DM001)x4 RAID0 螢幕: AOC 39 曲面 + PHILIPS 43" 4K 此文章於 2006-03-06 03:20 AM 被 imggy 編輯. | 
|  2006-03-06, 03:18 AM
			
			
	#4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21
					
				 | 請教一下何謂A2案件? 我每次騎車都超怕被撞的....時速都騎40~50 尤其當車多時 騎車都搞的我很累... | 
|  2006-03-06, 03:43 AM
			
			
	#5 |   | 
|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3 
					文章: 943
					
				 | 感謝解惑 那我們今天就去報案好了 總覺得對方想用3000元打發我們 實在很令人生氣 | 
|  2006-03-06, 03:43 AM
			
			
	#6 |   |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23
					
				 | 你弟的情況和我差不多,我2月10日被首都客運AG686紅39的公車擦撞 一開始我只決的人沒有受傷,加上司機願意賠償機車損毀的修理費,所以沒有報警處理 回家後才感覺腹部疼痛,去縣立 醫院掛急診後來轉林口長庚,才知道脾臟破裂一直出血中 一度差點掛掉(長庚開出病危通知單給我家人),還好我媽有在14號備案,等一下要去調高委員會 但是司機的態度很差,完全不賠償還說我去撞它,等中午後我再來說解果吧 最差就是上法院了 | 
|  2006-03-06, 07:41 AM
			
			
	#8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4
					
				 | 引用: 
 先跟那個司機借他的車,然後右拐甩尾撞他 然後再拿10000塊給那個司機修車 這樣的和解條件看他要不要接受 此文章於 2006-03-06 07:51 AM 被 永遠的過去 編輯. | |
|  2006-03-06, 07:49 AM
			
			
	#9 |   |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319
					
				 | 如果樓主的弟弟未滿 18 歲,那就更有的喬了, 不過對方如果有問過人(或是來看這裡),真的一口咬定和解已成立的話,也真的麻煩多了...... 平安回家真好! | 
|  2006-03-06, 10:22 AM
			
			
	#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