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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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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凱傑不應該被羈押,台灣社會憑什麼未審先判
		
	 
					
			大部份的女生都是願意被他上 
				
		
沒下藥也沒硬上 只有一個疑似不給上說性侵 罪行沒重大到要被羈押 酒駕撞死人都沒羈押了,押這個你情我願****的 應該還給他一個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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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打狗旗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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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您這句「王凱傑不應該被羈押」算不算先判? 怎知已經掌握到何種證據了? 那新聞裡說到的影片未必如新聞說的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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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猛犬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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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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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無罪推定主義 除非你有充分證據證明他有罪 不然他本來就該被視為無罪 自然也不用羈押 要是有一天有個自願跟你回家上床的女生 辦完事之後突然哭著衝出大門喊強姦 你希望警察先羈押你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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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編輯過掏保代拍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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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問題是,掌握證據的不是你我,是檢調是警察,你我都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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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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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讚++ 但是不知道要站在什麼立場對這件事發表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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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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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凱傑不應該被羈押,台灣社會憑什麼未審先判
		
	 
					
			這我之前問過警察 
				
		
		
		
		
		
		
		
			警察會說 你又不是檢察官? 你怎知道 沒有實質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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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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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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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掌握證據還是其次 重點在於是否有羈押的必要 怕他串供? 跟誰串供? 惡行重大? 他"已經"強姦了誰嗎? 長期在78區接受達人的薰陶 大家應該要有這種基本法律素養了 (奇怪~這個時候我怎麼一副幸災樂禍, 惡法亦法的嘴臉)          ![]() 此文章於 2013-06-21 11:11 PM 被 sazabijia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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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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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辦法!! 
				
		
		
		
		
		
		
		
		
	
	我們的海關眼睛不太好 本國的一堆經濟犯認不出 外國的黑人白人分不清 身為公務體系的一份子,為了減輕海關的壓力,只好羈押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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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您的住址: 離題星球喇迪賽人 
				
				
					文章: 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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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好悶熱 出門一趟全身都是汗 
				
		
		
		
		
		
		
		
		
		
			希望明天天氣可以涼爽一點... ![]() 奪魂鋸. 加入日期: 2013-06-18 剛加入就戰文五連發... 2013-06-18, 09:30 PM 會不會是因為酒駕臨檢抓太嚴,才造成撞傷更多人 2013-06-20, 02:44 PM 「男女平等」一樣行為兩樣情 男網友喊冤 2013-06-20, 11:51 AM 陳輝文對最近酒駕大取締的看法跟我一樣,一窩蜂的義和團式民粹 2013-06-21, 03:17 PM 國外的過氣樂團史密斯飛船又要來台灣騙錢? 2013-06-21, 10:30 PM 王凱傑不應該被羈押,台灣社會憑什麼未審先判 此文章於 2013-06-21 11:29 PM 被 我愛麥噹噹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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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蟹堡王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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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片拿出來讓我看看 
				
		
		
		
		
		
		
		
			
		
		
		
		
	
	我再判斷應不應該羈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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