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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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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車禍賠償事項
小弟今天下午在趕回家的途中,為了閃避前方緊急煞車的車輛
於是去擦撞到右車道的機車 也有請警察來協助處理,但尚未做筆錄 後來我到醫院去看被我撞到的傷者 他姑姑就一直說他的傷勢(小腿的小骨骨折)要半年才會好 而且期間都無法工作,要我拿十五萬和解.. 我哪有這麼多錢.. 請教一下懂這方面的網友們,我有投保 第三人責任險 的"個人傷害"、"意外事故之傷害"、以及"意外事故之財損" 朋友是說保險公司會賠償對方的醫療以及機車的維修費用 那他不能工作的這段期間,我必須賠償他嗎? 還是已經包含在"意外事故之財損"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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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松山
文章: 5,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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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純就你的敘述,過失者是你,
不過究竟如何,還是得看警察筆錄及法院判決(如果走到那個地步), 你有沒有那麼多錢,基本上不在考量範圍內。 有沒有錯自己清楚,但通常撞人的就是不對, 建議能和解最好,雖然說半年是離譜, 但多少通常得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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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老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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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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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的確是小弟我
我也沒有打算不賠償 只是對方一開口就要十五萬,獅子大開口 我也沒這麼多錢賠 既然保險有這項理賠,就讓理賠人員處理好了.. 希望理賠人員提出的金額能夠讓對方滿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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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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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交通意外傷害險∼賠可憐的無辜受害人(行人.過路人)(人的部分) 實報實銷,要看單據的,沒有出示單據可以拒絕理賠。 任意第三人責任險(財產部分)<<就是意外事故之財損,理賠對方的機車 這個的話看對方的機車拖到那家機車行,你要跟你的保險公司業務說, 他們會去機車行,了解對方的機車要出險的理賠相關事宜。 引用:
對方有權利跟你索賠啊! 這個部分的費用,你要自付。 要注意的是,你要請對方申請出他一個月薪資是多少,換算成一天多少錢,而不是對方說說就算喔! 假設對方,提不出來的話,就以勞基法公布「基本工資」計算。 要看情況而以,看是以實報實銷賠理金額低,還是對方獅子大開口金額低,再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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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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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 強制險 部份,資料我之前在網路上收集的,有沒有再改不清楚,可以拿來參考看看。
很多人只知道強制險[死殘給付140萬][傷害醫療給付20萬]的保障,不要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1. 發生重大車禍時,通常是由救護車將傷者送至醫院,而救護車的費用或是救助搜索費都可以申請理賠。 2.車禍發生後,所有的看診、診療所產生的費用,全都可以申請理賠採實支實付), 除此之外,還包括轉院、出院、住院、往返門診的交通費用,合理範圍內也都是可以申請理賠的。 3.因車禍住院療養,無論是否雇用特別護士或家屬自行照顧病患,皆可申請看護金(每日1000元)。 4.若因車禍發生造成頭部、顏面部或頸部受損傷,導致遺存明顯醜形(瘢痕、線狀痕、凹痕......)女性可理賠至42萬元, 男性可理賠至26萬元。 5.因車禍而造成被當事人牙齒斷裂、掉落或其他損傷,每一顆牙齒最高可申請1萬元理賠金。 6.車禍若不幸發生對方肇事逃逸,或對方並無投保強制險的情況,被保險人亦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會申請補償金, 事故發生二年內皆可申請理賠。 7.強制險理賠不分道路責任或事故當事人造成的過失,皆可申請理賠,但事故發生時請務必記得要向警察備案。 去你保的強制險公司申請~~要準備駕照~行照~還有報案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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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北極星
文章: 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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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十五萬...其實還好 看來沒有A什麼錢
15/6=2.5萬, 差不多吧~~ 而且如果他命歹一點.公司因此FIRE他 不等他半年 囧.... 不過還是要確定他月薪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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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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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青春的肉體兄要冷靜處理
此文章於 2007-05-17 12:45 AM 被 b198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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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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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但問題在於,醫生告訴我,小腿的小骨骨折復原時間 快則六個星期,慢則兩個月 假如是醫生判定要六個月才會復原 我會心甘情願的賠償他的損失 只是,他們表現出來的態度就是一付只想要趁機敲一筆的貪婪樣. 謝謝大家的熱心答覆 唉.. 反正該來的躲不掉,船到橋頭自然直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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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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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請醫生開立證明
並告訴她偽造文書的責任 如果醫生肯開 那你就乖乖賠吧 不過請他提出詳細的單據 也就是薪資證明等等 不過醫藥費可以由強制險出 強制險的財損只賠實際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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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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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今天下午在趕回家的途中,為了閃避前方緊急煞車的車輛,於是去擦撞到右車道的機車
也有請警察來協助處理,但尚未做筆錄,後來我到醫院去看被我撞到的傷者, 他姑姑就一直說:他的傷勢(小腿的小骨骨折)要半年才會好而且期間都無法工作 要我拿十五萬和解.. 正確 處理方式 參考就好 1.車禍事故發生當時不論對錯必須立即報警!若有人受傷立即叫救護車. 2.車禍事故現場不可移動,(有人受傷等警察處理)無人傷亡需標記輪胎位置或拍照! 3.有傷者(兩造雙方)須先送到醫院.通常警察會在事故現場或是醫院做酒測並且查驗證件. 4.警察通常在事故發生的時候會在事故現場拍照(若是晚上警察會再白天再拍照一次)! 5.等警察拍照完畢之後"通常"會通知兩造雙方"擇期"製作筆錄.若無法到警局製作警察會在 醫院製作(因為警察必須在5日內完成筆錄把案件移送或是呈報). 6.依據你說的情形依"法"來認定雙方之過失程度.你會比較理虧(因為他受傷你沒受傷.還有你 開車.他騎車). 7.除非你有"證據"證明他妨礙到你的"路權"(例如你行使在"禁行機車"車道他行使的車道也是 "禁行機車"車道.那就是過失部分你可以"減輕"或是變成你向他索賠)變成立場交換. 8.換言之假設你行駛"雙線道"而他的車道和行車動向是合法的沒有違規.相對的過失就在 你身上了.(讓你撞到的人可以對你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應注意而未注意至人於傷"). 9.強制責任險(醫療部份依據投保金額上限做出理賠並有時效2年之限制.依單據實支實付) 10.除外之求償.如:喪失工作能力.精神撫慰金.或其他對造人所提出之賠償之處置方式.應以 有"證明能力"之單據或是證明做出合理請求.而非如對造人一口氣要價之價金. 11.換算及理賠之方式.財物損失部分:機車修復.應向對造人提議以回復原狀之方式進行處理 如向對造人提議將機車送至你自己所認識的車行估價"擇期修復"(沒有談好和解之前不要修) 12.詢問對方目前從事職業為何並向對造人索取薪資證明進行換算.倘若對造人的公司能給他 請病假或是留職停薪盡可能協議以日薪7折~8折換算. 13.精神撫慰金之換算.此為肇事者自由心證想給多少(紅包)就以自身經濟能力考量. 14.保險公司通常對於修理車子的部分很"龜毛"所以不足的部分建議你自己貼補. 15.如對造人的姑姑所說:"他半年不能工作"這個就是認知問題了.請提出診斷證明~ 16.和解書沒有簽下去之前請你不要緊張也不要急著賠錢(不管他跟你提啥要求都一樣) 17.眼前能做的多抽點時間買個水果多看看他關心他對你有利(買個水果去拜訪.收據請留著) 18.不管對方多麼"惡劣"或是你說的"獅子大開口"也建議你多說說自己的經濟能力給對方聽 19.重點請記得問警察:請問調解要自己申請還是可以請警察先生幫我轉送呢?要像這樣問唷! 文章太長 打字好累 ......不懂的你在問我吧 我知道的都會跟你說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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