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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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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小弟看了幾則車禍新聞事件
及親朋好友遇到的現況,想請教大大們幾個問題: 1.路邊監視器的錄影資料,是否有相關規定要保存多久才洗掉? 極短時間被洗掉是否有湮滅證據及共犯的嫌疑? 能否對負有保存之責的相關人等提告? 2.肇事者搬家或避不見面 如何在法律上採取快速的有效提告作為? 3.警察想吃案或改由備案方式或是拒不受理或是該查案而不查 該對承辦警察提出告訴還是提出檢舉比較適合? 謝謝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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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米缸中
文章: 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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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除非你有申請證據保全 , 否則如果是私人的物品 , 他也沒有義務要提供給你 .
即使你提出告訴 , 我想也不會有作用 . 2. 就是提告啊 3. 你確定在這個時代 , 還有警察敢這麼明目張膽的惡搞嗎 ? 有時候或許是因為民眾對於事情的處理過程不瞭解 , 產生的誤解 , 以為警察偏袒 對方 . 當然 , 你提供的說明很少 , 我也只能給你這麼一點建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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