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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1
文章: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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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車禍∼警察說筆錄不一定要做???
各位大大
小弟有一事相問 我於前日出了車禍.但是警察先生說對方有誠意要賠..就不一定要做筆錄了.. 但是我總覺得警察似乎是不想增加工作負擔才這樣講的..我怕後面有個萬一..所以想問大大 是不是一定可以要求警察把筆錄寫好?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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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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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做了筆錄 增加麻煩的就不只是警察而已了 沒什麼傷的話 有警察當調解人 能合解就合解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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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1
文章: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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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大的回答
我還想問一下 警察當調人.是否有法律的約束力? 萬一對方到後面不認帳怎辦? 目前光修車就要萬把塊,我也會擔心對方不認帳阿..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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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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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方有誠意和解,條件你也可以接受,且最好當場拿錢了事,不然也要有書面記錄. 這樣的話有沒有筆錄都無所謂.
以你的狀況,如果後來雙方反悔不和解,警察就會請雙方到派出所補做筆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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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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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人受傷?如果有就是刑事案件,不能和解,要打官司
沒人受傷就比較簡單 警察手邊有制式表格,其實就是類似民間契約,若是有一方有誠意賠償,在現場警方就可以會同兩造,依照行駕照上的資料,簽下甲方願意賠償乙方的契約,就不用到派出所一趟 如果要製作筆錄,也只是到警察局紀錄肇事的狀況,責任歸屬要由裁決單位或者法院來判定,筆錄做完你也不能拉著對方不准離開 至於賠償問題 不論是警察的和解書 或者是正式報案 1.會同對方一起去修車他付錢(不管是對方掏現金還是找對方保險公司來處理) 或者 2.自己去把車修好(不管是掏現金還是找保險公司來處理) 1.很單純 2.就比較討厭,如果對方不認帳,你要憑和解契約打民事官司,若是有正式報案就是憑報案紀錄,找裁決單位(報案單後面有寫),然後就是協調委員會以及各級法院打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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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1
文章: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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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感謝各位大大的回應
小弟在這場車禍中有受傷.. 並且有叫救護車.並留下就醫記錄 所以應該不能說不做筆錄吧~? 但是警察的態度一直覺得能不寫就不寫.更何況萬一時間一拖久了..會不會又各說各話? 這個是我現在想先做好筆錄的原因.. 還請大大指教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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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冰封湖底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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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做筆錄就做,這是你的權利,不要被懶惰的警察敷衍過去,
而且你提到怕發生萬一,那就更該捍衛自己的權利! 希望樓主的事件能單純地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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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0
文章: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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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下午我也出車禍
沒人受傷,只有車子受傷...對方也說要賠 他看祇有刮痕想說不用太多錢 我堅持找警察. 警察也再囉嗦 不管 後來去估車子......靠 大概要7.8千 兩片門都要重新烤漆 沒做筆錄的話大概有的吵了 一定要做筆錄 不管如何 不然吃虧的是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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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讓清風帶走一絲煩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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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1
文章: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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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那萬一警察不願意做筆錄的話.我有何防制之道勒?
現在的警察怎麼都會這樣子勒∼? 這一點我越來越覺得不滿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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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 普吉
文章: 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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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車禍雙方若願意和解,警察會在工作記錄簿上做些紀錄,並請雙方於賠償和解後補上和解書給警方銷案 若雙方不和解,則警察做詳細紀錄後,請交通事故裁決肇責,再移送交通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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