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375
|
剛剛出車禍了 再來我該怎辦??
剛剛出車禍
已經做完筆錄 前方車子(新聞採訪車)突然減速 害我撞上去 結果左手受傷 我等一下要去驗傷 有哪位大大交我接下來該怎麼辦 才不會損失自己權益?? 手好痛阿>< =============補充============= 看完醫生回來了 我再來說清楚一點好了 "我騎摩托車" 我在台中港路經大墩路往中興路方向行駛 當時我左前方有一部新聞採訪車 速度大概40左右 我想從他的右方騎過去 不料剛好路旁有一群警察在拍宣傳片 新聞採訪車看到圍了一群警察 以為在抓犯人 就"突然"減速往右邊靠 因為他想搶新聞 而且減慢很快 我當時正好要從他右後方過去 距離大概5公尺 剎車不來不及 就差撞到了 誇張的是 那個駕駛(攝影師)下車並沒有來看我(同車有個女記者,有過來我這邊) 還跑去拍警察 當時剛好路邊一群警察 就跑過來看情形,問車子誰開的,他才從人群裡面走出來... 後來交通隊來了 他言詞閃爍 警察問他是不是往右靠,他說是 後來問他是不是直走,他也說是= = 警察就說:你別我說什麼你都說是阿! 之後做完筆錄要簽名時,他還自己補充,被警察罵... 筆錄做完,啥都沒說,開車走了.... 有大大說我沒保持安全距離 問題是,是他切到我的行徑方向上 他一該始並不是在我正前方的 這樣難道是我沒保持安全距離的錯嗎? 如果是的話,那以後我們機車族是不是不能超開在慢車道上的車?? 此文章於 2005-03-19 01:18 PM 被 invaderfish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77
|
基本上,可以說全是你的責任...
還要幫對方出修車費。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975
|
如果前方緊急煞,而你撞上去,依普通來說 不是你的錯嗎?
不過這又要看情況了.. 樓主手要看醫生先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你家
文章: 540
|
處於弱勢下......裝死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無止盡的文件地獄~~
文章: 4,714
|
基本上,追撞算是後車的責任大......
因為你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143
|
同車道內 後車賠定了..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6,822
|
引用:
先摸良心問問自己當時有沒有與前車保持適當的安全車距。 如果您當時有安全車距, 嚴格來說~~ 這台新聞採訪車也有錯。 ps. 肇事現場拍照用粉筆或蠟筆框住了嗎? 這點很重要喔。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11
|
引用:
嗯, 你可能要賠錢了 因柯南說: 前面只是突然減速, 並不是緊急煞車 加上你可能超過限速或又沒有保持距離 ,所以你賠的機率是 百分之九十以上 當然如果你有保險的話,那就較好辦了, 一切就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吧 ![]()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2,513
|
絕大部份是你的錯
光"沒保持安全距離"這條就可以把你打的死死的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6,822
|
引用:
不好意思, 請問: 「突然減速」和「緊急煞車」這兩者有何差別? 煩請解惑。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