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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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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關於車禍
昨天小弟在民權大橋內湖往松山方向,到撫遠街口要左轉,不過我在內側第二車道,當左轉燈亮起時,我就轉過去,不過這時有一台車在內側第一車道也轉了過來,不過比我慢,所以我當時並沒有看到,因為我已經過去了,不過一轉過去我聽到聲音,就知道撞到(或是被撞到)什麼東西了,於是我把車靠邊停,對方也停了下來,檢查後,我的左後方跟他的右前方碰撞到了,請問我該賠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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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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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有無使用照相機或蠟筆將現場註明或存證?
這時候就要打電話請交通分隊的員警過來, 他們會幫雙方製作筆錄及錄音, 然後責任歸屬是由台北市交通大隊所屬的某單位 (地址在北平東路附近)交通事故鑑定報告來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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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偉大航路
文章: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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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交通事故很難講..如果對方賴皮你也拉不長他 又沒證據..就算有 一般都是要互陪..祇是看陪多陪少而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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