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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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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是否支付車禍醫療費用的問題
前幾天我在報紙上看到一篇文章,大意是說:
車禍醫療費用不應由健保局支付,而應由肇事者或肇事者所屬商業保險公司 支付才合宜,文章中建議健保局應代位求償,向肇事者或肇事者所屬商業保險 公司求償才合理! 我覺得這文章的論點很不錯,車禍所造成的醫療損失理應由肇事者負擔才對, 不應該由全民一同買單,健保局缺錢應該由這方面補洞才對,不應缺錢就 想辦法漲價來解決資金問題. 各位認為這個觀點如何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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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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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傷者是肇事者, 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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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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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路上跑的車子都要有保強制險,萬一肇事,被害人的醫療費用 由健保局先支付,然後健保局向強制險公司請款,萬一肇事者 沒有保強制險,那麼這筆錢就要向肇事者請款了. 這麼作可以稍微補補健保缺口吧!也比較符合公平原則! 不過要這麼作一定有很大的阻礙,至少保險公司會第一個反對, 再來健保局也會反對,因為到時健保局可能一天到晚都在跟 肇事者或保險公司打官司. 至於肇事者也是傷者怎麼辦?這就要再討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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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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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險不是100%不以營利為目的
每年都幾乎全陪光了? 以前不是不管有沒有投保強制險 先由強制險陪(確定是車輛造成第3人傷亡) 若找的到人 但沒有投保強制險 就由保險公司上法院要回來 若找不到人 還是由強制險賠 如果現在都由健保給付 除了死亡由強制險付以外 那還要強制險幹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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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Tainan
文章: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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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局的人不敢當壞人,他們最會玩兩手策略了--
1.對於一般民眾是盡其所能的討好,無限的寬限與優待.保費遲交,不交保費,事後都可以補程序,搞的健保好像在免費吃到飽的,平常沒事可以不交錢,等要花大錢時,再補點小錢,就可以享用廉價健保. 2.對於醫院醫生方面則是盡其所能的苛扣刻薄.一面大肆開放宣傳健保保障項目,把一堆原本要自費的項目都變成健保項目,鼓勵民眾"別忘了自己的權益",一方面給醫院的健保額度不但沒隨著"項目"的增加而增加,而且又透過醫師公會,大力限制醫師去執行這些項目,"嚴禁"醫師去執行這些新增項目,否則重罰. 舉一個例子:五歲以下小孩免費局部塗氟. 健保局一方面在報章雜誌上大力宣導這個"免費"的服務,鼓勵民眾踴躍參予. 一方面卻又發函牙醫師公會,嚴格限制醫師執行這個項目,不准主動向病人提及這個項目,一個月一個醫生建議只能做一次這個項目. 結果,導致於民眾認為醫生有"案看"的嫌疑,故意不向民眾提供訊息,損害民眾權益.甚至有醫師被民眾投書,漠視民眾權益... 好個健保局,人前一張臉,人後一張臉. 千萬別以為健保局官員真的個個好欺負,都是好好先生.實際上,耍賤的程度也不是一般民眾所能體會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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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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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錯、沒錯,唉∼官字兩張口。 全民健康保險應該著重在醫療方面,不足的部份應該要以其他的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甚至商業保險來補足。例如福保的民眾就醫時有減免,這樣子很好,經濟弱勢應該是要補助,不過這筆補助應該是社會局來負擔而不是健保局。 車禍醫療費如果要用傷者的商業保險給付來支付應該不太可行,這樣一來變成傷者沒有商業保險就全部用健保,傷者有商業保險則要扣掉醫藥費,很不公平。 至於強制責任險又是另一個問題,這方面我比較不清楚,sorry ....。 現在的全民健保承擔了太多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的功能。好像一家199吃到飽的餐廳,原本只有豬排,後來一直增加牛排、龍蝦....,還給低收入戶用餐折價券,又不能限制客人人數,又不准餐廳漲價,哪一家餐廳可以這樣子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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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04-10-16 09:00 AM 被 cerami 編輯. 原因: 修改錯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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