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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全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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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1
您的住址: 超級高雄賽亞人III
文章: 270
你這該死的政府,通過「自主安樂死法」有這麼難嗎?要家人照顧長期重症併患者多久....

........「我知道你累了!」 孝男勒斃失智8旬母
.-字+字.NOWnews – 2012年11月14日 上午7:51.
...社會中心/嘉義報導
又見弒母的人倫悲劇!一名男子獨力長期照顧失智老母親,導致他身心俱疲且背負經濟壓力。他終於不堪忍受,竟用電線勒斃母親。他將母親勒斃後伴屍5小時才向警方自首,姐姐們聞訊趕到,抱著他安慰說「我知道你累了!我們都很愛你!」男子則情緒崩潰,哭喊「對不起!我實在撐不下去了!很後悔殺了媽媽!」

這起兒子勒斃失智母親的人倫悲劇,發生在嘉義縣大林鎮。一名45歲的江姓男子,他是家中獨子,上有5個姐姐。他與妻子、2名子女與母親同住,81歲的老母親在10多年因為罹患肝硬化、骨質疏鬆、骨髓神經壓迫等狀況,造成她行動困難,加上又出現失智,無法自理生活,江男和妻子擔負起照顧母親的責任。

江男原本在雲林縣的六輕工業區工作,平日有房貸壓力,加上兒女分別就讀大學和國三,學費壓力也重,再加上平日生活開銷,幾乎已經壓得他喘不過氣。妻子見丈夫壓力過大「」,2個多月前送母親住安養院受更好照顧。江男和姐姐們擔心讓母親住安養院無法獲得妥善照顧,2週前又將母親帶回家中,和姐姐輪流照顧。

江男為照顧母親,上月底辭去工作專心照顧母親,可節省2、3萬的看護費。也許是長期照顧失智母親導致他壓力過大,13日上午11點,他獨自進入母親房間,用延長線將母親勒斃,呆坐在旁5小時,直到下午4點,他才打電話給上班的妻子「我殺人了」,之後便到警局自首。
*******************
就只會搞一些有的沒有的,活著連一點尊嚴都沒有,連死也不能好好走,真是夠了。
     
      
舊 2012-11-14, 09:27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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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全羊離線中  
新帳號I
訪客
 
文章: n/a
引用:
作者烤全羊
........「我知道你累了!」 孝男勒斃失智8旬母
.-字+字.NOWnews – 2012年11月14日 上午7:51.
...社會中心╱嘉義報導
又見弒母的人倫悲劇!一名男子獨力長期照顧失智老母親,導致他身心俱疲且背負經濟壓力。他終於不堪忍受,竟用電線勒斃母親。他將母親勒斃後伴屍5小時才向警方自首,姐姐們聞訊趕到,抱著他安慰說「我知道你累了!我們都很愛你!」男子則情緒崩潰,哭喊「對不起!我實在撐不下去了!很後悔殺了媽媽!」

這起兒子勒斃失智母親的人倫悲劇,發生在嘉義縣大林鎮。一名45歲的江姓男子,他是家中獨子,上有5個姐姐。他與妻子、2名子女與母親同住,81歲的老母親在10多年因為罹患肝硬化、骨質疏鬆、骨髓神經壓迫等狀況,造成她行動困難,加上又出現失智,無法自理生活,江男和妻子擔負起照顧母親的責任。

江男原本在雲林縣的六輕工業區工作,平日有房貸壓力,加上兒女分別就讀大學和國...


全世界目前有哪一個國家有合法安樂死的??
 
舊 2012-11-14, 09:39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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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a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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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8
可否想過為什麼安樂死只有在幾個國家中才是合法的?

而且就算合法,也是有很多限制與條件?

如果你沒有想過,只是單純的認為,只要有無法治癒的病痛就該給你死亡的權利

那就真的很可惜

而且我必須要指出,安樂死有一個很重要的條件就是,當事者必須有強烈的死亡意願

你舉出這個案例,母親是失智的,請問你要怎麼徵得當事人的真正意願?還是你覺得只要是直系血親就能決定親屬的生存權?

你舉這個新聞其實真的跟安樂死無關

我指出這樣的問題並非說安樂死就不該合法,而是安樂死本身這個議題就非常敏感,你自己想想看:「到底甚麼情況我們可以真的讓一個人選擇自由的死亡?」

安樂死的問題就在這裡,因為很難確定那個情況,就算讓安樂死合法的國家,他都給你非常多的限制

所以我不認同隨便拿一個案例就來說安樂死要合法,還是這麼的一廂情願

還有安樂死有很多種,你要合法的是哪一種?被動的還是主動的?可否有認真想過?要不要我告訴妳台灣其實早就有被動的安樂死?


引用:
作者新帳號I
全世界目前有哪一個國家有合法安樂死的??

已立法容許安樂死的地方有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瑞士和美國的奧勒岡州、華盛頓州和蒙大拿州等地

但請記得一件事情,這些國家與地區不是你想死就可以死,如果真的是你想死就可以死,按理說在荷蘭你自殺就不會有人要救你了

此文章於 2012-11-14 09:48 AM 被 limaike. 編輯.
舊 2012-11-14, 09:44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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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aike.離線中  
h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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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010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914
引用:
作者limaike.
可否想過為什麼安樂死只有在幾個國家中才是合法的?

而且就算合法,也是有很多限制與條件?

如果你沒有想過,只是單純的認為,只要有無法治癒的病痛就該給你死亡的權利

那就真的很可惜

而且我必須要指出,安樂死有一個很重要的條件就是,當事者必須有強烈的死亡意願

單純討論安樂死的話,我也認為應該需立法可自主安樂死
但前題當然是出自於個人意願
舊 2012-11-14, 09:49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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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0100離線中  
明智光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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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智光秀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8
年終慰問金+18%的預算每年有1000億
拿來照顧重症患者應該很足夠吧
舊 2012-11-14, 09:51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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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智光秀離線中  
lima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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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8
引用:
作者h10100
單純討論安樂死的話,我也認為應該需立法可自主安樂死
但前題當然是出自於個人意願

關於這個個人意願就很難定義

自殺也叫做個人意願,請問如果安樂死合法,是不是自殺者就可以不要拯救了?

所以我才說為什麼安樂死沒那麼簡單與單純,不是因為你說好像就該有自主意願,就該讓你有死亡的權利

還有我也想再說一次,對於這東西要不要合法我沒有意見,但我不認為這是一個不需要任何限制的權利,也不是一個可以拿著一條新聞就在那邊叫說要合法的事情
舊 2012-11-14, 10:00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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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aike.離線中  
艾德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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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31
引用:
作者明智光秀
年終慰問金+18%的預算每年有1000億
拿來照顧重症患者應該很足夠吧


這樣原本領那些錢的失智重症者誰要照顧
舊 2012-11-14, 10:06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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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德 I離線中  
kely
Amateu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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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31
立意良善的法律,到了鬼島往往會很恐怖

執行幾天就會看到新聞

震驚!!自主安樂死,不自主!!
醫界表示:病患已經昏迷並無痛感,過程符合規定
驚爆!!你我的納稅錢是這樣花的
台灣另類奇蹟,要求安樂死者,位居全球之冠
舊 2012-11-14, 10:13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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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y離線中  
假若真時真亦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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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0
一但政府通過「自主安樂死法」,又會有人說:你這該死的政府,通過「自主安樂死法」,沒人性、沒人權、絕大多數國家都沒這麼做、、、、、;搞不好罵的還是同一伙人(不管政府有沒有立這種法,都可以罵)

歡迎來到鬼島
舊 2012-11-14, 10:31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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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若真時真亦假離線中  
明智光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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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智光秀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8
引用:
作者艾德 I
這樣原本領那些錢的失智重症者誰要照顧


反正新制度會照顧他們,難道所有領退休年終和18%的,都是失智重症弱勢?
舊 2012-11-14, 10:43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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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智光秀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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