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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ule 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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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62
一個年輕的生命,比不上一個醫生攝護腺的價值

得知男友撞死人 女友承認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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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作者: 記者林志函╱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2年10月29日 上午2:30

男子陳家頎酒後駕車肇事,還讓女友鄭沐晴冒名頂替為肇事者;共乘機車的未婚夫妻被撞得一傷一死,預計兩周後舉行的婚禮喊卡。士林地方法院判陳、鄭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六個月後,再判陳要賠償死者父母二百二十四萬元。

死者父母原求償醫療費、扶養費、喪葬費、精神慰撫金共一千三百六十一萬元;但法官考量陳家頎(廿八歲)經濟狀況,且死者雙親已受領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金一百六十萬元、陳家頎又已匯款賠償一百萬元,判陳只需再賠兩百多萬元。

陳家頎去年元旦凌晨兩點半,喝完酒向廖姓表弟借車,送女友鄭沐晴返家;行經台北市北投區行義路下山路段時,跨越分向限制線、開進對向車道,撞擊迎面而來的機車。

騎機車的高姓男子多處骨折,終身行動不便;坐後座的未婚妻王姓女子顱內出血,送醫十四小時後不治。這對未婚夫妻預計兩周後舉行的婚禮,因這場車禍取消。

鄭沐晴怕男友面臨酒駕刑責,向到場處理車禍的員警謊稱「車是我開的」;後來得知王女死亡,在車禍發生六天後向檢方自首冒名頂替。

警方查出肇事者確實是陳家頎,分別依過失致死及頂替罪嫌起訴兩人。 鄭沐晴被處刑六個月、可易科罰金、緩刑兩年;陳家頎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一年兩個月,他不服,目前上訴中。

王女雙親失去廿八歲愛女,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千餘萬元。他們說陳家頎慶祝跨年喝酒後還開車,轉彎沒減速造成車禍,讓白髮人送黑髮人;廖姓男子明知表哥陳家頎酒後不能開車還借給車,表兄弟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但法官認為廖借車給有駕照的表弟,無法預知會發生車禍,判廖不用賠錢。


...............................................................................................
相較之下,之前南部整形醫師被誤診,割掉攝護腺判賠780萬....人命比不上一個醫生的攝護腺.............價格比較,給大家參考....
     
      
舊 2012-10-29, 11:16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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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ule 989離線中  
lolita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980
在台灣人命很不值錢的你不知道嗎?
撞癱賠的還比撞死的多
不同死法賠的也不一樣
被車撞死是最不值錢的一種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2-10-29, 11:32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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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lita離線中  
Positano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27
所以聽老一輩的說 " 有大卡車砂石車撞傷人之後倒車回去再撞(碾)給它死 " 的傳說無誤
舊 2012-10-29, 11:43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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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itano離線中  
Quaker20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贛! 我最恨有人開車騎車任意跨線,說甚麼截彎取直,馬路又不是賽道,截個頭啦。

每次開山路都會遇到這種人。
舊 2012-10-29, 12:10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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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02離線中  
64855
Power Member
 
6485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瘋人島
文章: 577
這類的算月經文

每一個人,地位、權勢又不同

法律是公平正義
只是學校公民教學騙小朋友的說法

此文章於 2012-10-29 12:18 PM 被 64855 編輯.
舊 2012-10-29, 12:16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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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55離線中  
bxxl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新竹/台北
文章: 652
我也可以解讀成司法界跟民間普遍仇醫,
加上可能認定醫生收入較高賠得起,
所以醫療糾紛都賠得特別大條,常常可以見到千萬等級的賠償。

也出現過有人被撞腦傷昏迷,後來家屬告醫生治療過程有疏失導致手腳無力還是癱瘓什麼的。
撞人的沒賠,賠到醫生,有趣吧。 應該是醫生的錢比較好挖。

此文章於 2012-10-29 12:29 PM 被 bxxl 編輯.
舊 2012-10-29, 12:23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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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xxl離線中  
EV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2
每每拿兩件事比較
法官的判決差距之大都會令人質疑是否符合公平正義
舊 2012-10-29, 12:26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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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R離線中  
我愛麥噹噹
*停權中*
 
我愛麥噹噹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11
您的住址: 離題星球喇迪賽人
文章: 283
這是所謂的 懶叫比XX 嗎
舊 2012-10-29, 12:31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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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麥噹噹離線中  
neto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78
"且死者雙親已受領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金一百六十萬元"

這個跟肇事者要賠償多少是兩回事吧。
__________________
###
我們都知道,這個問題,大家都非常的關切。本人,也非常的關切。
我們已經聯絡,會同了所有的專家、學者,一定要研究、擬定出一個,非常妥善合適的,辦法和措施出來。
相信大家都會得到一個非常圓滿而完美的結果和結局。
~這一夜,誰來說相聲?語言的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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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2-10-29, 03:04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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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or離線中  
solosby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人活著才有價格,死了就什麼都沒了
法律的正義在律師與司法人員那邊,律師與司法人員的正義在口袋那邊
砂石車公會保險不是很早就告訴世人了?

提醒您:自殺不能解決問題...
支持殺官報仇雪恨;嚴禁閉門燒炭自殺


此文章於 2012-10-29 03:13 PM 被 solosbye 編輯.
舊 2012-10-29, 03:10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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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sbye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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