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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999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
Thumbs down 又見恐龍法官 ~~

藥商公會案/非本人收錢 3立委改判無罪

中藥商公會為爭取調劑權行賄八名立委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昨天宣判,其中三名前立委因是太太或父親收錢,或是收錢後未幫忙連署、發言,改判無罪;包括邱垂貞等四名前立委則被依收賄罪判重刑。

判有罪的前立委包括:收賄一千萬元的邱垂貞判刑十年、褫奪公權八年;收兩百萬元的林光華判刑八年、褫奪公權五年;收一百萬元的許舒博判刑七年半、褫奪公權四年;收四十五萬元的馮定國判刑七年兩個月、褫奪公權三年。

原本有罪改判無罪的前立委,有趙永清、李俊毅及陳鴻基。全案仍可上訴。

高院判決指出,趙永清雖在立院協助中藥商公會推動藥事法修法,中藥商公會幹部更證稱曾分三次、送給趙永清父親趙長江兩百一十萬元現金,但都不是趙永清本人所收。

趙永清堅稱,不知道父親收中藥商公會的錢,父親也沒有轉交給他。判決指出,趙長江往生多年,無法只因趙長江與趙永清間的父子關係,推認趙永清曾收到中藥商公會送的兩百十萬元。

李俊毅部分,法官認定李雖曾受邱垂貞請託,協助推動藥事法修法;但中藥商公會幹部在修法後,送到李俊毅競選總部的一百萬元,是交給李俊毅的太太王麗情。

判決指出,王麗情告知李俊毅,中藥商公會送的一百萬是贊助選舉金,李俊毅主觀上認為是選舉贊助款,並非修法的對價,並不悖常理。

陳鴻基在辦公室接受中藥商公會陳情,並收下廿萬元「贊助金」;但在修法過程只有簽到出席,並未參與連署、發言。法院以他未積極參與協助修法,或發表有利於中藥商公會修法方向的言論;雖然收錢行為有悖官箴,仍無對價不法。

中藥商公會行賄立委案,是國內首件金錢遊說立法遭起訴的案件,中藥商公會在一九九七年,向立委遊說修改藥事法,讓中醫商取得調劑權,八名前立委遭起訴。更一審昨判四人有罪、三人無罪;今年六月病逝的廖福本,判決公訴不受理。

----------------------------------------------------------------------------
他X的這是什麼理論,那個法官是怎樣
     
      
舊 2012-08-30, 08:38 AM #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vincent999離線中  
艾德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1
引用:
作者vincent999
藥商公會案/非本人收錢 3立委改判無罪

中藥商公會為爭取調劑權行賄八名立委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昨天宣判,其中三名前立委因是太太或父親收錢,或是收錢後未幫忙連署、發言,改判無罪;包括邱垂貞等四名前立委則被依收賄罪判重刑。

判有罪的前立委包括:收賄一千萬元的邱垂貞判刑十年、褫奪公權八年;收兩百萬元的林光華判刑八年、褫奪公權五年;收一百萬元的許舒博判刑七年半、褫奪公權四年;收四十五萬元的馮定國判刑七年兩個月、褫奪公權三年。

原本有罪改判無罪的前立委,有趙永清、李俊毅及陳鴻基。全案仍可上訴。

高院判決指出,趙永清雖在立院協助中藥商公會推動藥事法修法,中藥商公會幹部更證稱曾分三次、送給趙永清父親趙長江兩百一十萬元現金,但都不是趙永清本人所收。

趙永清堅稱,不知道父親收中藥商公會的錢,父親也沒有轉交給他。判決指出,趙長江往生多年,無法只因趙長...


這應該是在為了某案鋪的路,
不要問很可怕...
 
舊 2012-08-30, 08:44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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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德離線中  
YHZHAO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01
引用:
作者艾德
這應該是在為了某案鋪的路,
不要問很可怕...



互相!!??

你不搞我
我也不搞你


e04...
舊 2012-08-30, 08:56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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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ZHAO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這個意思...就是清白無罪的啦!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2-08-30, 08:59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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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LaBlueBoy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15
收了錢不辦事就不算收賄,
豹子頭:我**完了她,不給錢,就不算**了....
所以利委沒有強姦司法......
舊 2012-08-30, 09:06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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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BlueBoy離線中  
d61
*停權中*
 
d6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7
您的住址: 流浪ing
文章: 55
全球只有台灣獨步創新,對貪汙研究出這種定義

錢不是我收的,是我那殘障的太太/貪心的媽媽/糊塗的爸爸收的,家人既非公務員,跟廠商也無對價關係,更無職務上的關聯,所以不構成貪汙...

此文章於 2012-08-30 09:12 AM 被 d61 編輯.
舊 2012-08-30, 09:10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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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離線中  
Philip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5
引用:
作者d61
全球只有台灣獨步創新,對貪汙研究出這種定義

錢不是我收的,是我那殘障的太太/貪心的媽媽/糊塗的爸爸收的,家人既非公務員,跟廠商也無對價關係,更無職務上的關聯,所以不構成貪汙...

鬼島法律,不容詆毀~

因為鋒頭過了、面對這種有錢有勢的,都是重重拿起、輕輕放下
看看那個啥腰子都血毆打司機案,不是賠少少錢,回家繼續喝酒猛推末樹代~

尤其最近還聽說有監委主動要調查不雅照風波
阿那個不雅照是很大的案子喔?阿遠通?貪污洗錢的啥高官通通是小案?
舊 2012-08-30, 09:16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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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ips.離線中  
untit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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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21
引用:
作者艾德
這應該是在為了某案鋪的路,
不要問很可怕...

+014
很爛的梗
舊 2012-08-30, 09:17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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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titled離線中  
ryochang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17
收賄一千萬元的邱垂貞判刑十年、褫奪公權八年;收兩百萬元的林光華判刑八年、褫奪公權五年;收一百萬元的許舒博判刑七年半、褫奪公權四年;收四十五萬元的馮定國判刑七年兩個月、褫奪公權三年。

收一千判十年...收45判7年2個月...
雖然刑期不是看金額...但收45那位很幹吧.....
舊 2012-08-30, 09:19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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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ochang離線中  
uu77uu77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5
依大宋律例
舊 2012-08-30, 09:44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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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u77uu77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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