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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5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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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新聞,可是我看算術不好。
女兒遭性侵殺害被「吃案」 父淚控「警方殺了我女兒」
2012年8月6日 上午11:45 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一名17歲少女5年前,遭到大她11歲的男友誘拐性侵,男子還涉嫌殺害少女棄屍。 家屬向警方報案,不料卻遭到「吃案」,讓兇手逍遙法外。家屬事後向法務部陳情, 檢方才查出是男子涉案,日前將他以殺人罪起訴, 但家屬不滿的表示「是警方殺了我女兒!」 這起少女遭男友性侵殺、家屬卻控訴警方辦案不力企圖「吃案」的案件, 發生在台南市官田區。這起案件發生在2004年,涉嫌性侵殺害少女的鍾姓男子(35歲), 當時認識年僅17歲的郭姓少女,鍾男將郭女誘拐離家,2人還發生性關係, 郭父為此報警協尋,隔年2月才遭警方尋獲,郭父憤而向警方控告鍾男誘拐、性侵。 當時麻豆分局員警作完筆錄後,並未讓郭父簽名,也沒傳喚鍾男,案件更未立即處理; 3個月後鍾男又誘拐郭姓少女離家,郭父再次報案協尋,並詢問上次報案結果, 卻始終無下文。同年8月底少女的遺體在曾文溪下游被發現,當時警方並未查出女屍身分,經勘驗遭他殺,事後以無名屍處理。 郭父眼見女兒蹤跡毫無下文,08年便向警政署陳情,才知該案遭到「吃案」; 10年又寫信給當時法務部長王清峰陳情,才又重啟調查,經過DNA比對, 確認是郭姓少女,檢方隨即傳喚鍾男,但鍾男否認犯案。警方循線追問鍾男友人, 得知鍾男曾多次毆打郭女,不久郭女便失蹤,鍾男便開始出現心虛舉動, 加上檢方對鍾男進行測謊未過,日前依殺人罪將他起訴。 郭父得知結果,仍難掩情緒激動,痛斥詢問警方當時在女兒失蹤期間的偵辦狀況, 對方卻總是冷冷回應「等法院通知」。事後女兒遭到鍾男殺害, 郭父更痛罵「要不是警方吃案,我女兒根本不會死!」相關員警事後都遭到逞處, 但檢方仍會重新調查,不排除會有更嚴厲的處分。 --------------------------------------------------------------- 其實我最大的問題是...那女生是幾歲?=_=" 是我算術有問題還是報導的有問題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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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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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看不懂該名少女歲數,17歲少女5年前12歲,被大她11歲的男子性侵,所以事發時該名性侵男23歲,文中又提到,2004年鍾姓男子35歲,那發生性侵案的時間是2004年的12年前,也就是該案發生在1992年,那案子警方吃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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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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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誘拐離家 (17歲)
2005-2-遭警方尋獲 2005-5-鍾男又誘拐郭姓少女離家 2005-8-少女的遺體在曾文溪下游被發現 2008-向警政署陳情 2010-寫信給當時法務部長王清峰陳情 2012-8-將他起訴 涉嫌性侵殺害少女的鍾姓男子(35歲), 當時認識年僅17歲的郭姓少女 35-17=差 18歲 應該沒錯 此文章於 2012-08-08 03:22 PM 被 chaotomm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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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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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5年前17歲的少女,不過就算這樣,大她11歲應該才28歲,怎麼會是35歲,
就算是當時28歲,5年後應該是33,也不該是35歲,然後案件發生在2004年,2008 發現吃案,都不應該是5年前,這則報導亂七八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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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5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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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後面有提到 這起案件發生在2004年.... 男子當時35歲 女生當時17歲.... +_+ 好複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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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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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E5%B0%91%...934.html?_esi=1
這個新聞有 TIMELINE 所以我說的沒錯 其實新聞第一段 是錯誤的 順序是 2004-2005(事情案發), 2008(警政署陳情) + 2010(請願), 2012(將他起訴) 此文章於 2012-08-08 03:24 PM 被 chaotomm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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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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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遭性侵殺害被「吃案」 父淚控「警方殺了我女兒」
2012年8月6日 上午11:45 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這起少女遭男友性侵殺、家屬卻控訴警方辦案不力企圖「吃案」的案件, 發生在台南市官田區。這起案件發生在2004年,涉嫌性侵殺害少女的鍾姓男子(35歲), 當時認識年僅17歲的郭姓少女,鍾男將郭女誘拐離家,2人還發生性關係, 郭父為此報警協尋,隔年2月才遭警方尋獲,郭父憤而向警方控告鍾男誘拐、性侵。 當時麻豆分局員警作完筆錄後,並未讓郭父簽名,也沒傳喚鍾男,案件更未立即處理; 3個月後鍾男又誘拐郭姓少女離家,郭父再次報案協尋,並詢問上次報案結果, 卻始終無下文。同年8月底少女的遺體在曾文溪下游被發現,當時警方並未查出女屍身分,經勘驗遭他殺,事後以無名屍處理。 郭父眼見女兒蹤跡毫無下文,08年便向警政署陳情,才知該案遭到「吃案」; 10年又寫信給當時法務部長王清峰陳情,才又重啟調查,經過DNA比對, 確認是郭姓少女,檢方隨即傳喚鍾男,但鍾男否認犯案。警方循線追問鍾男友人, 得知鍾男曾多次毆打郭女,不久郭女便失蹤,鍾男便開始出現心虛舉動, 加上檢方對鍾男進行測謊未過,日前依殺人罪將他起訴。 郭父得知結果,仍難掩情緒激動,痛斥詢問警方當時在女兒失蹤期間的偵辦狀況, 對方卻總是冷冷回應「等法院通知」。事後女兒遭到鍾男殺害, 郭父更痛罵「要不是警方吃案,我女兒根本不會死!」相關員警事後都遭到逞處, 但檢方仍會重新調查,不排除會有更嚴厲的處分。 看這個新聞要把第一段砍掉 就不會看不懂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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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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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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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結案∼ 水果日報黎先生:新聞怎麼報? 亂報就ok了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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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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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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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開始我也看不懂 就從 2004 開始算 算到 2012 就知道第一段完全錯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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