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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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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發言的言論自由
大家好
不知道適不適合在這發這文 大家都知道每個論壇都有自己的版規 但我們都學過版規牴觸法律, 版規無效 法律牴觸憲法,法律無效 那如果在論壇發言被違反版規刪文 而又沒觸犯相關法律的前提下 在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下 是否適用版規<法律<憲法 而對該論壇提出告訴(或相關的法律,不是很懂)? 沒別的意思只是想了解了解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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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追尋北國之春、尋覓國境之南
文章: 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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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嗯~~ 請問你聽過: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 每個論壇都有自己的風格和規矩 各論壇也不是工作一樣是必需品 既然不合就自行離席吧 被掃地出門可是很難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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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的門面又改了 漂亮的兩層紅磚建築早已灰飛湮滅 大門對面的滷肉飯攤販 如今已轉型成鬍鬚張連鎖店總店 國中的舊址面目全非 改成醜陋的柏油停車場,只剩老樹在嗚咽 2005.06 醜陋的柏油停車場正拆除,老樹已無法嗚咽 2006.09 廣 告已經出現,台北新地標--京站 2011.07.04 我在君品17樓吃小外甥女的雙滿月酒 國中新校址在舊市府後方 舊市府改成當代藝術館 我還是懷念20元的市府員工午餐 怎麼全變 我的青春 我的記憶 台北還是我的 【 家 】 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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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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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方面只是民事上的問題,還有法位階理論沒有你講得這套,如果你要說版規以法位階理論 來觀看是何種,小弟只能跟你說所謂的版規類似行政機關內部的行政規則,而行政規則呢 無法提起爭訟,為何?因為行政規則只是規範內部事物並沒直接對外發生法律效果 (檢單的說就是管理內部的人事物) 所以你要告版規違法是沒用的 ![]() 此文章於 2012-07-28 04:45 PM 被 tgyhuj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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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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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就有人放話了
他若當pcdvd的管理員 就要把天龍國 鬼島 砥毀htc的鄉民砍帳號 封ID 證明了站長的心胸底線有多大了 至於靈異 商業網站 HTC工讀生 不知給了啥好處 不利的文章通通消失 至少天龍國 鬼島在這還是能生存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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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台南or台北
文章: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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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然不適合發在這邊 m01的事跟PCDVD沾不上關係, 甭想來取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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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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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告告看就知道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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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春滿四合院
文章: 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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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規牴觸法律, 版規無效
誰跟你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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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恆久遠,CD永流傳! 羅馬並不是一天造成的 ∼敗家也不是三冬五冬的 >.<" 小豹貓流浪到哪兒, 永遠都是小豹貓 公告 : 孝子孝女(新手爸媽)經驗交流............服務處成立囉 =================================================== 來PCDVD七八區,一定要認識的重要人物~~M頭 請不要在"非政治區"的版面談政治,不然.... 範例一 : 我已經鎖定目標暸,同意開槍的請囬帖 範例二 :陳水扁的廢統論是幹嘛的? 範例三 :邵XX要死就快點 不要歹戲拖棚 範例四 :陳菊選上,陳大總統說要搬到高雄去住!! <==== 這串枉死的人還真不少 範例五 :總統後選人辯論會看了有一點吐血 <==== 這串不怕死的人還真多啊 範例六 :貓纜基座淘空 擬遷4、5個塔柱 工時最少要2年 <==== 看到日裔帳號要閃遠一點 完美示範(全滅)(整串坑殺) : 提名顏寬恆 馬總統下達輔選令 回嗆馬英九 蔡英文:兩岸政策黑箱讓人民不滿 洪秀柱政見 簽兩岸和平協議 補充說明:站長:回應政治文者視同發政治文 加強說明:站長:送你紅十字,一路好走之類的也算回文,我這樣講的夠明白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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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4,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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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就跟你上小學上課時不能說話的道理一樣嗎
班有班規, 校有校規, 你會覺得上課不能說話是牴觸法律所以無效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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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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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規牴觸法律?
去告應該會被檢察官打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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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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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讓你進來本站並不違反言論自由
因為這是私人網站 在本站註冊時已經同意遵守站規 因為沒有強迫你進來 所以這是自由意識下同意的契約 只要不違背社會善良風俗就有效力 就好像你去上班簽署工作契約 言明每天九點到下午五點是工作時間, 不能離開公司 你不會拿憲法出來說人民有自由行動的自由, 工作契約無效一樣 很多人都誤會憲法位階最高的意義 就像很多人假自由之名一樣 此文章於 2012-07-28 04:56 PM 被 sazabijia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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