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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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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問]沈世宏說這兩天觀察發現xxxxxxxxxx真的不多。
http://news.msn.com.tw/news2800000.aspx
沈世宏說這兩天觀察發現,國內男人坐著尿尿真的不多。 ------------------------------------ 我非常的好奇.. 環保署長去哪裡觀察別人尿尿是不是坐的? 偷窺?偷拍?.. 好可怕呀..不知道環保署長都在哪間廁所出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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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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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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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猜他可能有嚴重的便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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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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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花兩天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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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碎石堆緩衝區
文章: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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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男性も座っておしっこを」、環境局長の提案に反応さまざま
有些回答還真有趣 ... 5 :名無しさん@13周年:2012/08/28(火) 22:18:24.33 ID:8gX/UxWu0 無理なんだよ なにが無理って、 座ったらついこれまでの癖で 大の方も同時に出してしまうからだ 7 :名無しさん@13周年:2012/08/28(火) 22:18:40.87 ID:50/SlBSq0 男子は学校で大の方に入ったら一生重い十字架を背負う定めだからな・・・ すべて大にしちゃえばそのジレンマも軽減する 23 :名無しさん@13周年:2012/08/28(火) 22:25:50.56 ID:jpaOo3ay0 ローリングサンダー・ションベェエエエエエエエエン!! プッシャァアアアアアアアアアアアアアアアアアアア 也有比較正經的發言 ... 38 :名無しさん@13周年:2012/08/28(火) 22:31:40.55 ID:GYlcY1Jf0 普段の生活の中で、男であることの唯一といっていい利点がトイレの速さなんだよ? あのクソ長い女便所の並びを横目に見つつサッとトイレに入れる 時のありがたさといったら… 座ってなんてしたら時間がかかるようになるじゃないか! 外でもそれが常態化するようになったら困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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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雅ズ舞よ」∼ロ③ДワКиャ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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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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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應該要主動調查這事件,
2天..可能有不只 60個人被偷拍側錄!!!!! 如果被拍攝的是自願的可能沒關係, 但如果是在不知情情況下被拍攝的........ 可能涉及... 刑法第 315-1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3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故意窺視他人臥室、浴室、廁所、更衣室,足以妨害其隱私者。 二、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或為放蕩之姿勢,而有妨害善良風俗,不聽勸阻者。 三、以猥褻之言語、舉動或其他方法,調戲異性者。 性騷擾防治法第 2 條 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性騷擾防治法第 20 條 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民法第 184 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 195 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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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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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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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墊枕頭約談坐著尿??? 這像話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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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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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尿尿歸毒管處管喔,查了一下環保署執掌 毒管處第四科:環境衛生管理 直覺很奇怪,查了後...........還是覺得怪怪的 政府的調查方式很簡單啦,為了政策,調"ㄉ一ㄠˋ"查數據通通變成"ㄊ一ㄠˊ"查 署長大人就站在男廁小便斗旁看,觀察到的就是大家都站在小便斗前面發射,沒有人坐在小便斗上尿尿, 進去蹲馬桶的就歸類為坐著尿,因此得到男人坐著尿尿真的不多 署長沒騙人阿,也沒有偷窺偷拍的問題 ![]() 在家裡這樣做,我個人是沒意見,我在家也會坐馬桶尿尿 但是,如果公廁宣導這種政策,以男生來說,那跟脫褲子放屁沒啥兩樣 如果要強力貫徹,那我建議他跟高肛局學一下 減少小便斗數量,增加馬桶數量,逼著民眾硬上 還可以發包工程創造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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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可以吃嗎???? 此文章於 2012-08-29 03:16 PM 被 鋼蛋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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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蟹堡王餐廳
文章: 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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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印度男人好像都坐著尿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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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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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以說明一下,環保署跟站著尿,坐著尿有甚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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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天堂
文章: 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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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這回事 二月剛去了一趟印度 入境隨俗的跟兩個阿三站在警察局大門旁邊對著牆壁尿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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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學者的無知在於未學,學者的無知在於學後... 你曾經愛過的人使你失望之後, 他看起來就似乎有了許多缺點。 Schultz 人格理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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