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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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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到3月,全台酒駕造成死亡人數有114人
		
	 酒駕駕照吊銷再酒駕 撞死人逃回家睡覺 TVBS – 2012年6月3日 上午8:31 根據內政部統計,今年1到3月,全台酒駕死亡人數有114人,上午很不幸的,又多了一起案例,新北市一名韓國華僑,出門買菜在自家門口,被一輛賓士車撞飛20公尺,肇事駕駛加速逃逸,一名計程車司機以及兩名機車騎士發現後,一路追趕並打電話報警,最後員警找到肇事駕駛時,他已經躺在床上呼呼大睡,酒測值高達1.17。 上午7點多,一輛黑色賓士車右轉德和路,車速至少80公里以上,沒想到才拐個彎,不到1分鐘時間,撞飛77歲的婦人。死者女兒:「喔…我要去看我媽啊。」 王姓婦人的女兒不敢相信母親就在自家門口被撞死,放聲大哭,早上7點半,婦人要過馬路買菜,才剛踏上斑馬線,就被疾駛而來賓士車撞飛20多公尺,肇事駕駛加速逃離現場,這一幕被附近計程車運將和熱心機車騎士看到,二話不說,趕快追人。 目擊者:「她已經飛起來,連雨傘、連那個菜籃都掉到地上,我立刻就是要記他的車號啊。」 肇事車牌號碼「4567」,運將記得很清楚,順利協助員警掌握嫌犯身分,發現他肇事後還把車停好,回到住處床上呼呼大睡,根本不知道自己闖了大禍。肇事駕駛呂東曉,「對不起大家,對不起。」 36歲的呂姓駕駛渾身酒味, 被逮捕才知道事態嚴重,36歲的他沒有工作,97年就曾因為酒駕被吊銷駕照,卻沒記取教訓,用朋友名義買賓士車,又喝太茫,酒測高達1.17。 死者女兒:「酒醉駕車真的很多了,但是為什麼事情還一再發生呢,希望立法院的先生小姐們,希望你們把這些(修法)事情能處理好,不要再有這種悲劇發生了。」 根據內政部統計,今年1到3月,酒駕死亡人數已經有114人,卻沒有法律能夠真正遏止悲劇上演,死者女兒說,母親每天早上都會遵守交通號誌,走斑馬線過馬路買菜,守法的人被不守法的人撞死,情何以堪。 http://tw.news.yahoo.com/%E9%A7%95%...aW9ucw--;_ylv=3 真的無法可管了嗎?  | |||||||
|  2012-06-03, 11:52 PM
			
			
	#1 |   | 
|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 引用: 
   想要自殺的人請出門走在路上參加公共危險的抽獎活動...   不想死的人請盡量不要在路邊逗留...若需出門請搭乘賓士等級以上車種...以免強迫中獎...  | |||
|  2012-06-04, 12:01 AM
			
			
	#2 |   | 
|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372
					
				 | 引用: 
 要看...看有沒有高官(如內閣) 或是縣市首長 被A到 大概就會正視 正視不等於重視  
				__________________ 無良行政機關 新北市衛生局  新海橋下那棟。交通不方便耶   Ghost island = 呆丸 Welcome to Taiwan!    | |
|  2012-06-04, 12:06 AM
			
			
	#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432
					
				 | 我只能說立X的那些人很垃圾...選他們有什麼用,只會在會期結束前趕進度,假認真~~    真希望他們撞掉幾個(最好是撞到頭身分離),同事掛幾個,他們才會正視這個問題~~  此文章於 2012-06-04 04:51 AM 被 AARONN 編輯. | 
|  2012-06-04, 04:50 AM
			
			
	#4 |   | 
|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PCDVD 
					文章: 75
					
				 | 115/90=每天會死1.266人    不知有沒有家屬組成酒駕被害聯盟的團體,全國加起來可能更可觀  
				__________________ ———————————————————————————— 命中有時終須有 命中無時莫強求  但... 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敢夢就是你的  某彩券行的★廣★告★標語. 順路買彩券 圓夢趁現在   | 
|  2012-06-04, 06:20 AM
			
			
	#5 |   | 
|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 http://tw.news.yahoo.com/%E8%B3%93%...-213000123.html  相形之下,這則新聞後面台南那位自撞的就是酒駕的典範了 要死就自己去撞一撞死一死,別再拖累其他無辜的民眾了  | 
|  2012-06-04, 08:38 AM
			
			
	#6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酒無多少醉為期 
					文章: 1,422
					
				 | 引用: 
 +1......看後座安全帶推得多快! | |
|  2012-06-04, 08:45 AM
			
			
	#7 |   | 
|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 修訂交通罰責,是交通的主管機關--交通部 與 立法委員 的 職責, 酒駕罰責修了那麼多次,每次「前進速度」都像烏龜走路那麼步履蹣跚 ...  
				__________________ [YOUTUBE]8-EzAew1U98[/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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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6-04, 08:49 AM
			
			
	#8 |   | 
|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 法律是為有錢有勢的人訂的 平常執政黨跟在野黨勢不兩立 這個時候倒是都沆瀸一氣了 | 
|  2012-06-04, 08:56 AM
			
			
	#9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5
					
				 | 如果連續撞死幾隻民代或大官,應該很快就會修法了. 還是要幾打?  | 
|  2012-06-04, 09:11 AM
			
			
	#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