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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r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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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9
文章: 67
男減刑出獄又殺女 判死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120424/34180305
男減刑出獄又殺女 判死
誘殺8歲姊妹花 只囚6年
2012年04月24日 陳男(左)以棍棒打死林女遭判處死刑。資料照片
【孫友廉╱新北報導】患精神分裂症的陳姓男子九年前誘殺一對女童姊妹花,法院基於陳男精神耗弱,已和解且自首而予輕判,但陳男減刑出獄後,卻再持球棒將前來求職的林女打死,還推稱受「心魔」指使,板橋地院審酌醫學鑑定指陳男犯案時未受精神疾病影響,認定他八年內連殺三人毫無悔悟,依殺人罪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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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的陳男昨未出庭聽判,但之前法院開庭時,檢方曾表示監獄已關不住陳男,求處死刑。而陳男表示:「無期徒刑關得住我。」也向受害人家屬致歉,表示法院判他死刑、無期徒刑都是他應負的責任。死者丈夫則當庭請求法院重懲,「希望此悲劇是最後一次,避免有人再受害。」


三年前裁准出院
陳男(二十九歲)二○○三年誘拐板橋九歲、八歲的劉姓姊妹花,用FM2迷昏掐死,棄屍新店溪。一審認為陳男心神耗弱判處無期徒刑,至更三審均維持原判,但更四審,陳男跟受害人家屬以兩百五十萬元和解,改判十六年;更五審認定他自首,改判十二年,須監護二年定讞。因陳男適用減刑條例,再減成六年,入監服刑。三年前他被交由國軍北投醫院監護後,因病況改善而獲法院裁准出院。
陳男出院後,前年十月租得板橋區三民路某住宅,他假冒為謝先生,登報應徵檳榔小姐。女子林美玉(二十七歲)前去應徵,陳男卻突然起殺機,要林女明天再來。


棒毆求職女致死
隔天,陳男等林女進門,就持木棒打死林女,拖至儲物間以棉被包裹,再用鋁板覆蓋,擦拭現場血跡,吃完中午便當才離開。
陳男到案後,推說林女得知陳母從事資源回收,嘲笑陳母「賤骨頭」,他被激怒抓狂,受心魔控制而殺人。


辯受「心魔」指使
但板橋地院認為,林女是求職者,怎會出言侮辱僱主母親,「心魔」則是陳男卸罪之詞,且醫學鑑定也認為陳男犯案時未受精神疾病影響,而他八年內就殺害幼童婦孺三人,可見視人命為草芥,判處死刑。


陳男犯案事件簿
●2003/04:陳男誘拐8、9歲的劉姓姊妹花,掐死2童棄屍新店溪
●2004/05:板橋地院認定陳男精神分裂,但未達心神喪失,判他無期徒刑
●2008/08:高院更4審依醫院鑑定,認定陳男精神耗弱,且賠償250萬元與被害家屬和解,改判16年
●2009/07:陳男獲減刑成6年,執行完畢出獄,至國軍北投醫院執行監護,同年11月出院
●2010/10:陳男持棍棒將前來應徵檳榔西施的林女打死
●2011/02:板橋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陳男,求處死刑
●2012/04:板橋地院認為陳男恣意殺人,惡性重大,判處死刑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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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掉的被害者是沒有人權可言?
那些口口聲聲替殺人魔講人權的人無異跟撒旦一樣,
如果早判死刑執行死刑就不會再有人枉死,
惡人就要用惡法治,
善良老百姓才有人權可言,
不過看可能到時又可能判個無期徒刑關幾年又出來遺害人間。
     
      

此文章於 2012-04-24 09:57 PM 被 deerman 編輯.
舊 2012-04-24, 09:56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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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rman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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