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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隻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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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0
酒駕刑責提高 立院初審通過

酒駕刑責提高 立院初審通過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27日電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酒駕的刑責將提高至有期徒刑2年以下,酒駕致死者判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致重傷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

日前新北市女消防員賴文莉執勤時被酒駕者撞成重傷截肢,但酒駕者獲交保,引發各界建議應修法提高酒駕刑責。法務部長曾勇夫日前也在立法院備詢指出,法務部將研擬調高酒駕刑責。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將刑法公共危險罪章第185條之3酒後駕駛判處1年以下徒刑,提高為2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另外,酒駕致人於死者,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

國民黨籍立委謝國樑指出,酒駕肇事者造成許多家庭破滅,應修法調高酒駕刑度。法務部長曾勇夫備詢時呼籲民眾「喝酒就不要駕駛」,未來檢察官將對酒駕肇事者從嚴查辦,以嚇阻酒駕犯罪。

另外,法務部檢察司長宋國業指出,酒駕肇事者初犯可能會給予緩起訴處分;再犯者,檢察官將給予起訴;三犯以上,檢察官將求處較高刑度。若法官對酒駕肇事判得太輕,檢方將依職權提起上訴。

--
好高喔~~~
     
      
舊 2011-10-27, 09:52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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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隻虎離線中  
ryojordan12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272
學對岸 直接死刑不好嗎? 然後要是 酒駕的撞死人 他的所有資產要過戶給受害者

我看誰還敢酒駕
 
舊 2011-10-27, 10:02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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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ojordan123離線中  
Lavion
Basic Member
 
Lavio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4
酒駕被抓到就應該重判讓牠痛到直叫以後再也不敢酒駕了,

還要讓酒駕肇事者初犯給予緩起訴處分!?

這算哪門子刑責提高?

嫌被酒駕撞的人不夠多不夠慘嗎?
舊 2011-10-27, 10:10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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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vion離線中  
甘禮良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631
判再高也沒用
因為現在流行的是肇事後要逃逸規避酒測
車如果壞到開不動就丟著,人跑就對了
明天酒退了再來去自首酒測
這和砂石車撞到人沒死倒車再壓一次差不多用意
舊 2011-10-27, 10:33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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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禮良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酒駕致人於死者,將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酒駕肇事者初犯會給予機會,可能以緩起訴處分;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1-10-28, 08:49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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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現在在線上  
super01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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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引用:
作者甘禮良
判再高也沒用
因為現在流行的是肇事後要逃逸規避酒測
車如果壞到開不動就丟著,人跑就對了
明天酒退了再來去自首酒測
這和砂石車撞到人沒死倒車再壓一次差不多用意

怎會是現在才流行?
我10年前那台Turbo小白 撞毀在重慶北路高架橋上
也是攔了計程車先回家睡一覺
第二天再打電話問警察 車被拖到那裡去了
舊 2011-10-28, 08:52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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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01離線中  
lovedog36334
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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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強盜城"
文章: 57
不痛不癢的罰責,對有靠山的人來說~

這種還叫~~修法提高刑責~~,笑死人,鬼島盡養些爛官員。
__________________
我希望太平洋就像我夢中所見,一樣的蔚藍!
舊 2011-10-28, 08:59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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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dog36334離線中  
尤典汴太
*停權中*
 
尤典汴太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7
引用:
作者甘禮良
判再高也沒用
因為現在流行的是肇事後要逃逸規避酒測
車如果壞到開不動就丟著,人跑就對了
明天酒退了再來去自首酒測
這和砂石車撞到人沒死倒車再壓一次差不多用意

失聯19小時 富商酒駕疑縱放
酒駕or沒酒駕?
還不是被混過去了!
就算罰則再高有什麼用,不認要真的去做還不是擺設!
而且法棺都是佛心來著......從輕量刑!

此文章於 2011-10-28 09:04 AM 被 尤典汴太 編輯.
舊 2011-10-28, 09:02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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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典汴太離線中  
泛黃的老照片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14
最低刑責沒有提高到2年的話 , 還是沒有用的 .
舊 2011-10-28, 09:57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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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黃的老照片離線中  
P&W
Elite Member
 
P&W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酒駕應該直接把車子碾成碎片,然後如果警察放過酒駕的話,與酒價的人同罪∼
__________________
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舊 2011-10-28, 10:11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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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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