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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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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民代才像是講人話阿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128/2qcrd.html
這種民代才像是講人話阿 如果法案通過 下次選舉小弟無條件幫忙助選 如果再開放250黃牌上快速 550紅牌上國道 落選來找我XD 此文章於 2011-04-25 02:36 AM 被 super0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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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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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某人跳進來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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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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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會過才有鬼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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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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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隻是執政黨的民代耶 這麼沒信心? 話說這個議題在01好像整串被丟到資源回收區河蟹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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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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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若是槍械合法, 我相信汽車/機車不用劃線限制, 都會乖乖的走自己的路 (想到某人的簽名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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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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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回應我反而覺得比較可行........ 至於那個法案 會過就真的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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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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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都是外車道才可以給機車走~
又貴又難等的公車及小黃給你切外線上下客~機車走哪?切內線給條子拍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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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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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順便通過另一條,
其他線道撞傷(死)機車騎士責任減半, 會鑽的機車太多了 ![]() 此文章於 2011-04-25 08:58 AM 被 淺藍凶兆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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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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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大家就事論事
直接談法案就好 支持政治人物的言論, 絕對踩線犯規 規則應該要適用所有人 不應該隨著支持對象不同 有所改變 最近站長執法比較鬆 我們也該有所自制才對 不要讓這種事都讓站長大刀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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