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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shu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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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女消防員出勤救護 遭醉男車撞截肢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2/6625383.shtml

女消防員出勤救護 遭醉男車撞截肢
【聯合晚報╱記者吳文良/即時報導】

2011.10.01 05:35 pm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三大隊二重分隊女隊員賴文莉(27歲)今天凌晨出勤,在三重區重新橋救護車禍傷患時,遭後方34歲男子陳熙發駕駛轎車猛撞左腿受傷,經送醫救治,因左小腿是開1放性骨折且傷口感染擴大,醫師評估後將她膝蓋以下截肢;消防局同事得知這個消息都非常悲憤,大隊長程昌興痛責肇事者酒醉駕車,毀了女孩幸福前程。

【中央社新北市1日電】

新北市府女消防隊員賴文莉今天凌晨忙著救人,卻遭疑酒駕駕駛撞擊,造成小腿截肢。她正要揮灑27歲的青春,卻遭晴天霹靂;手術完後大哭,仍強打精神接受命運挑戰。

市府消防局第三救災救護大隊長程昌興相當不捨地說,賴文莉相當優秀,國立中正大學畢業後,熱愛消防救護工作,報考98年基層消防特考,以第6名高分錄取;受訓後,去年8月分發到二重消防分隊任職。

消防局今天凌晨接獲民眾報案,新北市重新橋三重往新莊方向,機車道發生兩輛機車車禍,派遣二重消防分隊出動救護車前往。

賴文莉與張姓男同事一起出勤,駕駛救護車到現場處理,現場傷患無大礙。

程昌興表示,機車車禍救護現場,位於機車道,救護車開著警示燈值勤,受傷民眾為行動不便的患者,因患者要求協助送到派出所,賴文莉於凌晨0時55分,正在將患者抬上車時,遭後方1輛銀白色喜美轎車從後方直接撞上。

站在救護車左後方的賴文莉,遭汽車強力追撞,夾在中間倒地,賴文莉左小腿開放性骨折,且大量流血,肌肉爆裂,程昌興難過哽咽地形容「血淋淋、慘不忍睹。」消防隊緊急調度救護車,將賴女送往衛生署立台北醫院急救。

不過,醫院評估後認為,因傷口感染面積很大,嚴重性開放骨折造成持續流血,血壓下降,若不截肢會有休克、擴大感染之虞,於是轉送往台大醫院手術。

警方將肇事駕駛34歲的陳姓男子測試酒精濃度,並送往醫院抽血檢驗,交通警察分隊指出,陳男酒測值已經超過涉嫌公共危險罪的標準,予以移送。

疑似酒駕的陳男宣稱,當時橋上正下雨,視線不良,才會直接撞上。警方說,當時有置放交通椎以及指揮交通,救護消防隊員也有穿反光背心,未料肇事車輛還是撞上,造成遺憾。

程昌興表示,對於賴文莉因值勤造成重大傷害,感到遺憾,並全力協助慰助。消防局也強烈譴責酒駕,協助追究肇事者責任與求償。目前請女性同仁日夜排班照顧賴文莉,出院後會將賴女轉往內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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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請立法豬公修法酒後駕車等同謀殺嗎
     
      
舊 2011-10-02, 12:26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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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shuner離線中  
mirage2
Registered User
 
mirage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1
您的住址: 新北市
文章: 1
個人支持您!
但立法方面,不太可能成功而已!
 
舊 2011-10-02, 12:33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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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age2離線中  
xxxxxx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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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8


這不是第一件, 也不是最後一件
要改早就改了
就算立了,光重罪要三審,再加上個來回......
唉.............
舊 2011-10-02, 12:37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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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tsai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人沒撞死,肯定一年以內解決了事。過失殺人也不過兩年吧?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1-10-02, 12:41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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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  
xxxxxxtsa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8
撞女救護員害截肢 酒駕男5萬交保

舊 2011-10-02, 12:47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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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tsai離線中  
asdfgz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第七層
文章: 993
酒後駕車害人害己 , 支持加重刑責 酒後駕車等同蓄意殺人 ,或是鞭邢
舊 2011-10-02, 12:48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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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dfgz離線中  
Lavion
Basic Member
 
Lavio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4
那...把那酒駕男的腿也給截肢了吧, 還讓這種人繼續開凶器上路嗎?
舊 2011-10-02, 12:51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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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vion離線中  
jiaxie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5
引用:
作者asdfgz
酒後駕車害人害己 , 支持加重刑責 酒後駕車等同蓄意殺人 ,或是鞭邢


鞭刑一定永生難忘!
舊 2011-10-02, 12:53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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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xie離線中  
黑暗騎士
*停權中*
 
黑暗騎士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271
引用:
作者Lavion
那...把那酒駕男的腿也給截肢了吧, 還讓這種人繼續開凶器上路嗎?

那可能要兩隻腳都截掉,要不然一隻腳還是可以開車

酒駕早就該重罰,看是要關個十年不得假釋或引進鞭刑
車輛直接充公,看是要當公務車還是拍賣掉都好

一群立法委員成天不知道在幹嘛
我講一句很不道德的話
可能要有那個達官貴人被酒駕的撞死了
才會有立即性的改善吧,法令不用多久就立出來開始公告上路
舊 2011-10-02, 12:59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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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騎士離線中  
pingu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立委自己都在酒駕怎麼可能三讀通過
__________________
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舊 2011-10-02, 01:00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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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ua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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