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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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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車連3撞 男大生慘死
		
	 台北科技大學的學生曾國庭,昨天上午八點多騎機車行經台北市建國南路一段,先擦撞計程車,再彈撞到美國在台協會處長司徒文的座車,倒地滑行,頭部被後方的拖板車輾過,當場慘死。  大安警分局將計程車司機林寶彰(四十五歲)、司徒文駕駛栗實民(五十歲)、拖板車司機陳金鋝(五十三歲)留置偵訊,三人都無奈喊冤,警方均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 案發時,司徒文在車上目睹車禍經過,低調離開現場。死者曾國庭(廿一歲)的父親在派報社工作,接到警方通知趕到現場看到兒子慘狀,崩潰痛哭。 昨天早上,台北科技大學能源與冷凍空調工程系的四年級學生曾國庭,騎機車行經台北市建國南路一段福容大飯店前的慢車道,因為前方計程車司機林寶彰緊急煞車,他閃避不及,先擦撞到計程車左後方保險桿。 曾國庭的機車被彈撞到快車道,撞上AIT處長司徒文座車的右前輪,人車倒地滑行七公尺多。曾國庭的上半身不幸滑進陳金鋝駕駛的拖板車下方,頭部被左後輪輾過,當場斃命,機車也斷成二截。 轄區警方據報封鎖現場,調閱路口監視器,發現所有事件起因於另一輛計程車司機鄭肇武(五十一歲),鄭當時看到路邊有民眾叫車,臨停載客。鄭說因為要載客人離開,僅知道後方發生車禍,不曉得是這麼嚴重的事。 全文網址: 機車連3撞 男大生慘死 | 機車擦撞AIT座車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l#ixzz1U0iVyx7a Power By udn.com 結果急停闖禍的計程車沒事      | |||||||
|  2011-08-04, 07:14 AM
			
			
	#1 |   |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桃花島 
					文章: 242
					
				 | 所以~~如不把臨停的TAXI抓來 實在是對不起大家.... 始作俑者不負責~~要其他人負責對嗎?? 
				__________________ 唉~~又殺了顆3TB的回來了 總容量變成32TB了 嗯~~檔案不交流ㄡ~~謝謝~~^^ 要來硬坳無理取鬧的~~也不要給我引言回文 | ||
|  2011-08-04, 07:33 AM
			
			
	#2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1
					
				 | 等一下召喚獸又要出現了.... | 
|  2011-08-04, 07:42 AM
			
			
	#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4,081
					
				 | 一般來說計程車要停 , 都要打方向燈吧 連打都沒打就直接煞車的話責任就是計程車要擔了 不管怎樣..安全距離很重要, 這只能自保 能彈飛7公尺這車速應該不小..安全距離沒拉個10公尺都蠻危險的 | 
|  2011-08-04, 07:49 AM
			
			
	#4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79
					
				 | 引用: 
 如果事實是這樣,是摩托車自己的責任吧,怎麼能怪更前方的計程車要臨停? 這位林姓計程車司機不就煞住了? 前方有小孩跑出來要不要急煞急停?有老人騎腳踏車突然倒下要不要急停? 題外話聯想.... 司徒文處長內心想必更堅信他的"看法"是正確的...  | |
|  2011-08-04, 08:01 AM
			
			
	#5 |   |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 不知道機車的速度、無法評論 ----------------- 不過我今天早上上班才看到一個年輕女生騎車不要命 道路是三線:快、慢、右轉,然後我在慢車道跟在大巴後面,後來大巴要右轉就往右切 我繼續往前,所以就跟大巴並行了 我騎在車道正中央,接著右後方一個女性騎士就這樣從我跟大巴的中間穿過 接著馬上切入大巴正前方進入右轉車道   大巴正前方也有車輛喔,只是有1.5輛車距 這要是她車屁股被吃到、就去大巴底下了...也會害我吃不下早餐 | 
|  2011-08-04, 09:01 AM
			
			
	#6 |   | 
|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42
					
				 | 其實都應該要保持安全車距的.. 1. 不能因為急停有可能是因為有老人什麼的為急停理由,因為也有可能是他爽停就停 2. 疑點: 計程車是否有打燈、車距、車速 騎車真的要更加注意安全 | 
|  2011-08-04, 09:10 AM
			
			
	#7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 摔車時,務必記的要人車分離,讓車子自己去滑行就好,千萬不要再抓著機車龍頭不放 | 
|  2011-08-04, 09:20 AM
			
			
	#8 |   | 
|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 這案例的責任歸屬有得吵 ....     但是,機車騎士總是最大輸家。 儘管事件起頭只是一件擦撞車禍, 卻因為倒臥在如虎口的馬路上,間接遭輾斃。 還有人認同 機車 的 「安全性」 嗎!? 機車的 「速度」 和 「安全防護」 不成比例, 真得不太鼓勵這種高風險性交通工具 !! 
				__________________ [YOUTUBE]8-EzAew1U98[/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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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8-04, 09:24 AM
			
			
	#9 |   | 
|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五指山下 
					文章: 1,073
					
				 | 我覺得要強行實施計程車叫車 不然太多計程車司機太沒有公德心了' 
				__________________   | 
|  2011-08-04, 09:25 AM
			
			
	#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