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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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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優生打工搶劫 判囚7年大學夢碎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04/8/2qxjy.html 去年8月宜蘭警方偵破一個強盜集團,逮捕8名嫌犯,主嫌利用打工的名義,吸收青少年從事不法勾當,其中一名蘇姓少年,去年才從宜蘭一所高中語文資優班畢業,考上北部的一所大學,法官考量嫌犯年紀輕,加上只是負責把風工作,從原本10年6個月改判7年刑期,本來應該享受大學生活的他,現在恐怕得要入監服刑了。 穿著雨衣、頭戴安全帽,這2個人衝進銀樓,拿著鐵槌對玻璃猛敲,這是去年8月發生在新竹的竊盜案,其中一名蘇姓嫌犯才剛從宜蘭高中語文資優班畢業,為了賺取學費,暑假的時候到人力派遣公司打工,卻誤入歧途,成為非法集團成員,幫忙勘查路線和把風工作,雖然沒有動手行搶,還是被警方被列為強盜共犯。 女子坐在警局泣不成聲,怎麼也想不到,自己的寶貝兒子居然會成了強盜,行犯2次,一次分款3千,一次未得逞,當時法官考量嫌犯年紀輕,加上只是擔任把風工作,裁定7萬元交保,讓他可以順利註冊上大學,但如今刑期確定,從原本10年6個月改判7年。 原本應該是開開心心的大學生,卻因為一時迷惘走錯路,接下來的日子,只能在牢獄中度過。 ================================ 我覺的台灣的法律真的很奇怪,比他犯的還嚴重的。現在很快樂在過日子。 他犯的過錯,雖然也滿大的。但是7年 真的滿久的。出來好好當個人吧 
				__________________ 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 |||||||
|  2011-05-05, 12:41 AM
			
			
	#1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鬼島-高譚市 
					文章: 5,987
					
				 | 引用: 
 即便想好好當人,但出來就很難被人當人看了  | |||
|  2011-05-05, 12:50 AM
			
			
	#2 |   | 
|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772
					
				 | 第 328 條 	 (普通強盜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 至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為強盜罪,處五年以上有期 徒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第 321 條 (加重竊盜罪) 犯竊盜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者。 二、毀越門扇、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而犯之者。 三、攜帶兇器而犯之者。 四、結夥三人以上而犯之者。 五、乘火災、水災或其他災害之際而犯之者。 六、在車站、埠頭、航空站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 機內而犯之者。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30 條 (加重強盜罪) 犯強盜罪而有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 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 是不是資優生我不想評論 | 
|  2011-05-05, 12:51 AM
			
			
	#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317
					
				 | 不知道跟奴隸銀行有沒有關係... | 
|  2011-05-05, 01:04 AM
			
			
	#4 |   | 
|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 引用: 
 就算家世清白 最後也是淪落到當奴隸的命啊 連讀到博士也只能搶著當清潔隊員了 | |
|  2011-05-05, 01:06 AM
			
			
	#6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590
					
				 |  | 
|  2011-05-05, 01:09 AM
			
			
	#7 |   | 
|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512
					
				 | 法官:最近恐龍法官、恐龍法官一直叫的,不判重點又會被貼標籤    技者:只要是上大學的都可以歸為高材生… 大學生:只是把風也有事喔...  
				__________________   | 
|  2011-05-05, 01:12 AM
			
			
	#8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 Taiwan 
					文章: 295
					
				 | 引用: 
 把風就是共犯。有些壞蛋會騙青少年說光把風沒做的話沒事。 學校不知道有沒有教小孩子一些這方面的知識,應該要讓他們知道。 | |
|  2011-05-05, 01:48 AM
			
			
	#9 |   | 
|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森林裡 
					文章: 805
					
				 | 引用: 
 +1 我想比個讚!  | |
|  2011-05-05, 01:57 AM
			
			
	#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