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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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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8
這也要賠??

倒映綠光戳破謊言 大學生少賠643萬
TVBS 更新日期:"2011/04/17 13:33"

3年前,一名大學生開車經過屏東縣萬新路十字路口,追撞另一部魚販開的貨車,魚販指控大學生超速又闖紅燈,害他撞傷,求償716萬元,但法官鍥而不捨調出鄰近監視器,發現貨車右邊玻璃有倒映綠光,正是大學生行進的綠色燈號,當下戳破魚販謊言,最後裁定魚販闖紅燈要負8成責任,大學生只要賠73萬元。

十字路口旁的檳榔攤,遭到兩輛車迎面撞擊,黑色轎車撞上鐵門,車頭全毀,小貨車為了閃避,轉向撞上水泥車擋,左方車頭也凹陷,兩輛車行經路口,卻發生垂直追撞,但兩個人都說自己沒有錯。監視器屋主:「就大家都說自己沒有闖紅燈嘛,那法官就到現場模擬了2次。」

因為路口沒有裝設監視器,警方從現場很難判斷到底是誰撞誰,魚販指控大學生超速又闖紅燈,害他撞傷,向大學生求償716萬元,但法官認為誰闖紅燈,是肇事責任分攤依據,從檳榔攤後方住家調出監視器,發現撞車後一秒,魚販開的小貨車右前座車窗上,有倒映的綠光,這正是大學生行進方向的綠色燈號,立刻戳破魚販說辭。

監視器屋主:「法官發現綠燈亮的時候,小貨車的玻璃窗上,會有反射淡淡的綠光,紅燈亮的時候,會反射淡淡的紅光。」

最後法官請來家屬,直接從監視器上看畫面,判定魚販說謊,裁定他必須負起8成責任,大學生只要賠73萬元,等於少賠了643萬,看來法官憑證據找真相,讓車禍原因水落石出,還大學生清白。
     
      
舊 2011-04-17, 04:18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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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tsai離線中  
Totenkopf
Advance Member
 
Totenkopf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Totenkopfverbande
文章: 330
看新聞,好像大學生自己有超速行駛,所以也有一部份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
Wir bekennen uns zu dem Geschlecht, das aus dem Dunkeln in das Helle strebt.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舊 2011-04-17, 04:28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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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enkopf離線中  
moneytalk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0
太扯了
我剛也看到這個新聞
闖紅燈肇事作偽證還可以向對方求償
居然說只須賠73萬到底是記者腦殘還是法官腦殘
就算需付二成責任
那七百多萬的求償金是誰說了算
大部分人還選高興 真是搞不清楚狀況
下次出事我求償個百憶
就算對方只需付一成責任我下輩子就不愁吃穿了
舊 2011-04-17, 04:40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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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eytalk離線中  
巴豆妖
*停權中*
 
巴豆妖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0
我好奇的是

警察到哪了,這不是警察的工作嗎
為什麼法官還到現場查證?
不是警察搜證,法官依證判刑?
現在法官還要兼科南?
舊 2011-04-17, 05:17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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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豆妖離線中  
muq643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9
文章: 24
魚販要付8成責任.
那是不是代表.那個學生也可以要求魚販賠償.
今天我撞到你.結果是你闖紅燈才被我撞到.
結果是我要賠你而已.你不用賠我.這樣對嗎
應該是兩方互賠吧
如果不是這樣.那魚販何罪之有?
如果是魚販有8成責任為什麼學生不能向對方求償?

每次看到這種的都是用.他闖紅燈不代表你能撞他的理由來講.
難道超速的就只會是學生..魚販就不會?
通常闖紅燈的速度應該是更快才對吧
他不闖紅燈.學生就算時速200都不會撞到魚販吧
侵犯我綠燈路線的路權.害我導致車禍.結果我還要賠你
真以為每個人車上都有雷達.反應都跟電腦一樣快嗎.
能360度掃描危機.並且瞬間做出反應.
就算是時速60在跑.路口忽然一輛車衝出來.我想反應時間應該也不超過1秒

綠燈.而用路人不能安心過馬路.卻還要擔心有沒有人闖紅燈.
我倒開始覺得.
是不是可以用執法不嚴.導致路****通事件頻傳.
要求國家賠償勒.
舊 2011-04-17, 06:41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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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q643現在在線上  
yolu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5
台灣法律不都這樣...
這個判決立足點為那個闖紅燈的被撞到後產生的身體損傷損失
大學生一點事也沒有所以就算魚販要賠也是一點點
反正就是兩邊都可以提傷害告訴但是因為大學生沒怎樣索賠個1萬修車費好了魚販也只要
付8000,但是魚販被撞到腦功能障礙求生困難索賠700萬,所以就算1成也是很多
若是大學生被撞到需要截肢或怎樣...扣一扣大概就是魚販要賠了XD

大家還是離不守規矩的行人或者腳踏車遠一點比較好>"<
舊 2011-04-17, 06:51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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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lu離線中  
supstring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引用:
作者巴豆妖
我好奇的是

警察到哪了,這不是警察的工作嗎
為什麼法官還到現場查證?
不是警察搜證,法官依證判刑?
現在法官還要兼科南?
現在的人民保母是坐在辦公室裡就能吃案...啊不, 是辦案兼開罰單...
然後還說我們治安很好...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63&page=7&pp=10
舊 2011-04-17, 07:32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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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string離線中  
sd640801
*停權中*
 
sd64080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3 條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 條

遵守限速
行經交岔路口要減速


遵守道安 93,可以安全煞停
衝去路邊撞路邊的東西
表示,他有超速,無法馬上煞停



時速 60 不算超速 ? 你確定 ? 我說你 60 算超速,你信不信 ?
=


大學生的次因是因為他超速,無法立即煞停,所以有次因


而魚販則是因為有後遺症,而這個造成他一輩子的影響
[ 勞動力喪失 ] ,這個也需要醫生精密檢查的


樓上說的一億,不太可能,除非你是王永慶、郭台銘
通常很嚴重的大多在三千萬以下,或者一千萬以下

要超過一千萬,要有很多的巧合同時成立才有可能


普通一點的狀況約 200 萬到 600 萬之間

=



行車紀錄器一堆人不裝,或者為了省事只裝前面

交通事故,舉證的困難只有遇到的人才知道


有影片只賠 76 萬,沒影片賠 7 百多萬

=


良心,何價 ? 無價是也 ( 沒有價值 )

此文章於 2011-04-17 10:21 PM 被 sd640801 編輯.
舊 2011-04-17, 10:19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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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640801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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