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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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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用Canon相機拍範例 SONY廣 告膨風罰15萬 推銷萬元相機 慘遭網友抓包
用Canon相機拍範例 SONY廣 告膨風罰15萬 推銷萬元相機 慘遭網友抓包
2011年 03月20日 【唐鎮宇╱台北報導】知名消費電子廠商SONY去年推出1萬元左右的相機「DSC-TX9」及「DSC-WX5」,並在知名3C論壇網站Mobile 01刊登廣編稿,主打「不懂淺景深也能輕鬆拍出超有質感的照片」,結果被網友踢爆部分廣 告範例照片竟是用市價8萬多元的Canon單眼相機拍的,公平會日前調查終結,認定SONY廣 告不實,罰鍰15萬元。 《消費者報導》雜誌發行人黃鈺生說,若消費者能舉證確實是受該廣 告影響而購買,可依《消保法》第22條規定,向廠商請求退貨或減少價金。 「對產品沒信心」 從事專業攝影8年半攝影師SNOW斥:「惡劣!」消費型數位相機模擬出來的散景效果,和專業數位單眼比「還是差上一截」,SONY相機廣 告卻用他牌檔次高一級的相機拍攝,「凸顯SONY對自己產品沒信心。」 3C部落客楊士範說,很多相機廣 告有後製修圖,難判斷是不是廣 告的相機拍的效果,但SONY照片用Canon相機拍,就是欺騙行為。 為強調散焦效果 去年12月SONY在Mobile 01刊登廣編稿「不懂淺景深也能輕鬆拍出超有質感的照片,每張照片都很有Fu~」,強調這兩款相機的「散焦效果」及「夜景手持拍攝」功能,但有網友檢視廣 告中範例照的Exif(記錄相片的拍攝相機、光圈等資訊)發現,部分範例照竟是用Canon EOS 5D Mark II5專業數位單眼相機拍的。 SONY遭踢爆後在Mobile 01討論篇幅近百頁,Mobile 01站方一度封鎖討論,除向網友致歉,並承諾不論在何種通路購買,只要在該廣編稿上檔時購買「DSC-TX9」或「DSC-WX5」,站方願全數購回。 廣 告代理商凸槌 《蘋果》去年12月9日踢爆後,公平會接獲兩位民眾檢舉。SONY向公平會表示,雖部分範例照不是由廣 告中相機拍攝,但該相機也有「散景」及「夜拍」功能;且廣 告委由代理商製作,無逐一審查照片來源,發現錯誤後也立即刊登更正聲明,無意誤導消費者。 但公平會認為,相機廣 告照片呈現的品質是吸引消費者購買的重要訊息,就算是委由代理商製作,也不能推卸責任,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之1廣 告不實,處15萬元罰鍰。記者昨聯繫不上SONY公關,但SONY去年12月接受《蘋果》訪問時,曾表示:「造成消費者對相機拍攝功能產生疑慮,願意致歉。」 廣 告不實才罰15萬元 這未免也太輕了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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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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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人退給01購回嗎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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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們實在是太幸福了,小時候我家宮中積狗馬,美女實外廄,小豬充下陳,生活非常辛苦; 爸爸忙種田,媽媽忙織布,妹妹忙著捉螢火蟲,弟弟不學好,我每天晚上利用牆上破洞的 光線看書,頭髮吊橫樑,屁股插圖釘;夏天要脫光衣服餵蚊子,冬天我要臥冰求鯉魚, 白天要披豬皮取鹿奶,晚上要跳霹靂舞給父母看;父母肚子餓時我要負責哭出竹筍來, 父母生病時我要負責吃大便;每個月要固定打破大水缸救小孩子出來,必要時還要砍斷 櫻桃樹來證明我的誠實;每次想到我坎坷的過去,淚水便忍不住奪眶而出....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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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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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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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看每個****
都不實 罰錢,意思意思,給大眾一個交代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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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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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嗯, 『Canon 5D』 v.s. 『Sony Cyber-shot TX9 & WX5』....... 個人覺得,那個檔次應該不只「高一級」而已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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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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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個小小15萬達到這麼大的宣傳效果, 也夠本了.
這就跟勞工過勞死只小罰個幾十萬, 雇主當然繼續壓榨勞工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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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PCDVD認證賣家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原始林裡
文章: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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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唉,九牛之一毛!!!!! 不痛不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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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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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罰個產品售價的幾百或幾千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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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4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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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也有一陣子了這麼晚才罰??
如果不是這新聞都忘了 那照片真的蠻瞎的 作假的比鄉民還不懂~還是把大家都當白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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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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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開罰本來就要有程序啊,怎可能新聞一出來隔天開罰? 不過Canon倒是賺到了好多 廣 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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