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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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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驗及免帶駕照、行照時代來臨 !
其實內建在手機sim卡或優遊卡更好。
中國時報【朱真楷、李明賢╱台北報導】 為因應電子化公路監理系統即將上路,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日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刪除過去未帶行車執照、駕照須開罰三百至六百元罰鍰的規定。由於從今年起,一般車輛定期換發行、駕照的制度也將陸續喊停,因此,一旦修法通過,昔日的「行車雙證件」將形同走入歷史。 ▲立法院昨日初審通過,刪除過去未帶行車執照、駕照須開罰300至600罰鍰的規定。圖為警方取締機車違規。(本報資料照片/張鎧乙攝) 。 隨著數位時代來臨,交通執法單位只要透過隨身電腦,即可快速查驗車籍、駕駛資料,讓駕駛人隨身攜帶行、駕照,幾乎僅剩下「沒帶要被開罰單」的負面功能。 對此,提案修法的民進黨立委魏明谷表示,過去的執法人員確實需要透過雙證件才能查驗駕駛及車輛資料,但隨著第三代公路監理系統即將啟用,這兩張證件改為電子化;公路總局為順應潮流,已從今年元旦起取消一般自用汽、機車定期換發行照的規定;駕照部分則可望於七月一日後不用再換發。 魏明谷強調,既然行、駕照已無須換發,且警政署統計發現,未帶證件和發生交通事故並無直接關聯,因此,確實有必要刪除「沒帶罰錢」的規定,甚至可朝「作廢」的方向思考。 但備詢的交通部長毛治國,及路政司司長陳彥伯均認為,部分偏遠鄉鎮的警察並未隨身配置電腦,如果《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未明文要求駕駛必須隨身攜帶行、駕照,未來恐怕會造成查驗上的困難;況且,外國的慣例雖然不會對未帶證件開罰,但法律上仍是要求民眾隨身攜帶。經協商後,由於朝野對於刪除罰鍰均有共識,加上交通部也樂觀其成,讓修正草案順利通過初審。換言之,未來若修法通過,即便駕駛依法須攜帶雙證件,但「沒帶也沒關係」。 須注意的是,考量營業及特種車,如遊覽車、救護車、幼童車等,因管理查核需要,未來仍將維持現行罰鍰規定。 行政院長陳冲昨主持民國一○二年第一次行政院會時,特別舉停止換發汽機車行照、扣繳憑單無紙化為例,強調「對的政策,在對的時機、用對的方法去作、用對的態度去溝通與說明」,就能獲得民眾信任並得到民眾支持,這也就是一項有感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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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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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以後違規人要求條子發單開小張一點的時候要開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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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2 您的住址: 呆灣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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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帶安全帽... 開車的話...就gg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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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TW
文章: 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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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機車 機車超載 汽車 禁止臨停處臨停 一樣都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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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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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可以開行人違規啊
360的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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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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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還可以要警察開小一點喔
記得以前有警察被陰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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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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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開穿脫鞋要罰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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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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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牌不潔 不是200元
有漲價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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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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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忽然想到,如果自己有行車記錄器,警察開單時改開個假單,之後告發他警察會受到什麼懲處? 另外行照駕照這個,剛考到駕照幾個月的時候有被警察臨檢,結果沒帶被開單,直接給我開無照駕駛,就叫我拿行照駕照去監理站證明才能改開單... 當時為了這個我還特地從遙遠的學校到監理站去繳罰單..... 好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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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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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執法上有裁量權,
視情節輕重,可以視而不見,可以只口頭告誡,可以只開勸導單,可以罰最輕的當然也可以罰最重的。 不過除非是違規的民眾自己求情, 不然警察還是會依規定開罰單。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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