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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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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兒酒駕死 警察父難掩悲痛
台中市徐姓男子昨天酒後開車衝撞民宅圍牆及電線桿,當場死亡。死者父親是台中市警局偵查佐,長子5年前因酒駕死亡,沒想到剩下唯一兒子同樣因酒駕往生。
警方表示,22歲徐姓男子昨天凌晨4時許,開白色自小客車沿西屯路往安和路方向行駛,行經一處加油站時,突然失控衝到對向車道。 警方查出,徐男開車衝撞民宅及電線桿,巨大撞擊力道,車子翻覆,徐男受困車內頭部重創,車頭幾乎全毀,地上留有大片血跡,令人觸目驚心。 救護人員緊急將徐男救出送往中港澄清醫院,因顱內嚴重出血不治,經抽血換算酒測值達0.78毫克。警方研判徐男酒後駕車,車速過快失控肇事。 警方表示,死者父親是台中市警察局徐姓偵查佐,徐姓偵查佐5年內,先後痛失兩名摯愛兒子,難以承受巨大傷痛。警方呼籲,千萬不要酒後開車上路,保障自我及他人生命安全。 這警察還真可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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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森林裡
文章: 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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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家教很失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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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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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5 不好
台灣人(居住在台灣) 出去聚餐怎可能不小酌一番 不管去海產店還是KTV 酒店,總是要喝上幾杯 所以酒駕的問題是不可能消失的 酒駕很可惡,當然自己撞死就算了,可別連累無辜民眾 光是這半年來,新聞就報導過幾次酒駕肇事的新聞 說真的,只能提高法律刑責+永久吊銷駕照才有效 吊銷駕照後又無照駕駛,更是要罪上加罪 一些法太輕了,養成國人不守法,執法單位也是選擇性 如果像新加坡那樣,看你有幾個屁股可以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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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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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認為胡志強提倡的酒駕連坐法才真的是有用,除了酒駕的人要罰,連當時和他一同 喝酒的也要罰,這將會對一些自認酒量好喜歡灌酒看人出洋相的人有投鼠忌器的效果 起碼,你要盡到朋友的責任不要讓他酒駕上路,就是要到動輒得咎的地步,民眾才會 認真看待這種事,不過酒商不會讓這種法案通過的 ![]() 此文章於 2012-07-22 01:17 PM 被 KingA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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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化學毒品添加物王國
文章: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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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父可憐? 住他家附近的才可憐吧 ~ 還好是自己撞死, 沒撞到其他無辜的人 ~
這種事警察看多聽多, 哪會不知道嚴重性, 兒子照常酒駕肇事 ... 不想講髒話, 所以後面沒啥好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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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dropped 150 grand on a fucking education you could have got for $1.50 in late charges at the public library. (From: Good Will Hunting) 再好的制度,到人的手上,都會朝最壞的狀況而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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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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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沒拖無辜的人一起死…
少了二顆未爆彈 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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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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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永久吊銷駕照已宣告違憲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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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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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連坐罰比較適合,同車的也有罪(未阻止他酒駕),賣酒的也有有罪(所以日本人看你開車就不賣你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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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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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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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是自律性的問題.. 個人從小就不愛喝酒... 不管朋友聚餐或同事應酬都是能不喝就不喝.能閃就閃.. 自從有了酒駕法之後..一句話[我開車所以不喝酒]擋掉不少麻煩... 那些愛喝又要開車的人只能說自找的怪不得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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