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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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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PTT也是個很恐怖的地方
網路興訟多 發文宜對事不對人
2010/11/16 18:23:38 (中央社記者何孟奎台北16日電)民進黨立委黃偉哲今天指出,網路論壇越來越普及,但近來頻傳有當事人主動發表爭議性言論,誘使網友噓文攻擊,當事人再對噓文的網友提起誹謗告訴,並從中謀取民事和解金。 黃偉哲下午偕同多名受害網友代表召開記者會,提醒民眾注意網路論壇陷阱。法務部建議,在網路上發表評論應「對事不對人」,一旦評論涉及人格毀損,在法律上容易構成誹謗,應謹言慎行。 黃偉哲接獲台大PTT軍旅版、醫療版等多名網友代表陳情,指稱有網友蓄意在網路上發表爭議性言論,一但遭到其他網友噓文,發表爭議言論的網友就馬上提告,導致全台各地的網友因為噓文而奔波警局及地檢署,甚至還有孕婦因遭到提告而嚇到流產。 王同學說,某人在軍旅版貼1篇文章指稱,國軍執行戰備任務實施管休,他不滿所以打申訴電話;網友普遍認為這人快退伍了還搞不清楚狀況,因此紛紛噓文,內容包括「地上菜蟲撿一撿吧」、「丟臉」、「好天啊」,結果總共有57名網友被告。 黃偉哲表示,網路興訟浮濫,但是現行法令採「告即應理」,讓網友人心惶惶,甚至還可能因為有心人的濫訴強迫被告和解,從中賺取民事和解金,主管機關應釐清言論自由與妨礙名譽的分際。 法務部檢察司陳情科科長李貞慧在記者會中指出,網友的言論最好只對事情本身,不要涉及對人的評價,以免構成誹謗罪。李貞慧並提醒,網友發表言論絕對要謹言慎行。991116 -------- 和解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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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桃園
文章: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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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在pcdvd不是就有現實案例... 陽光走路兄 他是想拿和解金嘛? 還是打棒球的比較想要拿 諮詢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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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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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應該把這兩個法條拿掉才是 此文章於 2010-11-16 08:30 PM 被 amd2145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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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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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菜蟲撿一撿吧」
這一句也會被告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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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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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軍中長官也會罵髒話 不知可不可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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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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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看多了,大部分的只會叫叫而已
真的會告的沒幾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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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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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想到我們之前部隊有一個中士在集合時因為大家拖拖拉拉,搞的他火氣很大,結果不小心脫口而出三字經。 結果他一說完就自己愣住,然後呼自己兩巴掌,再自己寫簽呈請求禁自己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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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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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倒覺得這種事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不提為錢告人者的心態為何,每個人本來就應該為自己的言論負責。運氣不好,踩到雷被告到也只是剛好而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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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風雨欲來的鬼島
文章: 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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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擔當! 這樣的長官我其實有看過一兩個而已... 真是太少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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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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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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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所謂向下沉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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