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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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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異語:寧當富情婦 不要窮真愛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ssueID/20100809
Q︰你才25歲,怎會願意被別人包養? A︰試問世上有哪個女生願意一輩子當別人的小老婆?當初我也沒想到會變成這種下場。包養我的人,是我大學畢業後,第一份工作的老闆,雖然他已經48歲,但外型還算不錯,不但帶點男人的魅力,而且個性成熟穩重;我蠻喜歡比自己大很多的男生,或許是小時候沒有爸爸的關係,有點戀父情結。 剛開始,我們純粹是老闆和員工的關係,後來他帶著我到處談生意,兩個人接觸越來越頻繁,逐漸互相都有好感。某晚因為談成一筆大生意,我們去唱歌慶祝,就在大家喝得醉醺醺後,終於發生關係,隔天起來他也坦白跟我說,他有家庭。 他不想放棄家庭來愛我,我自己又捨不得放手,只好委曲一點來成全這段感情;何況做小的有時候也不錯,雖然喜歡的男人不能天天24小時陪在身邊,我們1星期最多見個2、3天,星期六、日他也不可能屬於我,但起碼每個月他都固定給我6萬塊生活費,還送我房子、汽車,讓我不用工作也能好好過日子。雖然得不到完整的他,但物質上我卻相當滿足。 拿包養費幫母還債 Q︰萬一他哪天不再包養你怎麼辦? A︰說實在,當初我們會在一起的確是因為互相有感情,但到了後來他不願意為我跟他老婆離婚,也讓我看清楚這段關係。說句難聽點,他只是花錢來買我青春的肉體,去滿足自己的虛榮心。偶爾他會帶我去跟他的朋友或廠商應酬,每當別人見他身邊有位年輕女生陪伴,露出羨慕目光時,他臉上總表現出洋洋得意的神情。 有時候我也在想,假如我越來越老、身材、臉蛋都走樣的話,他還會繼續花錢來包養我嗎?所以後來我也慢慢調整心態,對他雖然還是有感情,但也不能讓自己在這段感情路上,白白賠上自己的青春。我應該趁還年輕、外型還能滿足他的時候多賺點錢,把他送我的房子、車子、金錢都好好留住,萬一日後我滿足不了他的虛榮心時,起碼不用擔心沒錢生活、沒房子住。比起只會傻傻愛他,最後卻被一腳踢開,落得人財兩失,我這樣比較實際。 Q︰未來打算有自己的婚姻嗎? A︰大學畢業前,我常幻想未來有位很疼愛自己的丈夫,為他生幾個小孩,一起組織個溫馨的小家庭,但自從當別人的二奶後,婚姻對我來說已經是場奢侈的夢。 其實,曾經有位男生追我,我們年齡相差2歲,他是家小公司的職員,雖然家裡環境普通,收入也不多,但對我非常好,感覺得出來很喜歡我。可是我沒有接受他,選擇跟我老闆在一起,因為當時我家境不怎麼好,媽媽還欠銀行不少錢,而老闆每個月給的生活費,不但夠我開銷,還可以拿給媽媽還債。套句現在大陸女生很流行的用語︰情願在寶馬上哭泣,也不願意在腳踏車上裝快樂。現實的壓力讓我情願做富足的情婦,也不願接受貧窮的真愛。放棄愛情選擇麵包,是我自己選的,現在後悔也沒用。 特約記者黃惜時採訪整理 ====================================================== 25歲開始包養.. 30歲大概就會被扔了... 算算只有五年可以撈... 每個月六萬.. 五年也不過360萬.. 不如找公務員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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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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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只喔,房子少說也要500萬吧?車子也有各50萬吧? 林林總總加起來,也要逼近千萬ㄟ(這邊有多少人30歲以前有千萬身價的?)~ 如果30歲脫身,其實應該還好(資歷上不過是,與前任男友交往五年) 重點是,包養還可以出去賺錢吧?這樣還可以保持不與外部脫節 不如把包養看成 交了一個很有錢的[已婚男友],每個月固定會給女友六萬塊錢 這樣差別好像不大喔^^" 除了介入人家婚姻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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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二次元
文章: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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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這情形..這要看她本事了..
拿的多就算賺到..拿的少就是虧 只是我覺得這樣人生,只為了滿足欲望 實在沒什麼意義可言..不覺得空虛寂寞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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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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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妨礙家庭,男女雙方都有罪,法律這麼規定 怎麼只有訪問沒有告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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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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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歲前有千萬身價的話,
之後熟女身分正夯, 正好找個疼她的嫁了. 怎麼算都划算 ![]() 此文章於 2010-08-10 08:49 AM 被 想當壞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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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另一個地球
文章: 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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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告發被那個老闆知道了 記者會被搞 記者也是會害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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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快來加入World Community Grid(BOINC for Android)與Folding@home(Folding@Home for Android)的行列,一同找出重大疾病(愛滋、癌症、帕金森氏症...等)的解決方案 [YOUTUBE]PPc7gsZIk24[/YOUTUBE] ![]() ![]() ![]() ![]() ![]() ![]() ![]() ![]() ![]() ![]() 網路果然很危險,動不動就會被告... ![]() 發現自己越來越痴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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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NJ
文章: 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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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的時候.想的是勇往直前.無所畏懼.只要有心.頑石都能滴穿洞....
20年過去了..親身經歷.見識日增..心中卻越來越偏向笑貧不笑娼..錢非萬能.沒錢卻真是萬 萬不能...回想昔日稍有錢時.加上那一點點的權..要辦比日常小事高一階的.無不隨我心願.. 等到千金揮盡.身旁無一人時...連吃個飯都要千萬思考不能超出預算.... 情婦又如何?做娼賣身又如何?如同上面鄉民估計的.5年可以累計到千萬元.之後做個小生意 .可以完全不用看男人(老公)臉色過生活..何況就算嫁公務員.何時可以存到1千萬?尤其是基 層公務員? 個人是沒法接受公主病的思考方式.但像本文中的案例.我是支持的..用五年的年輕美色.去換 取下半生無憂的人生.能說她沒付出嗎?更何況她交換的是女人最重要的本錢.比那些公主病的 心理出狀況的女人要好上太多了... 我相信.在目前的社會中.還是有懷著總有一天你會出頭天的貧窮夫妻...但.數量是越來越少 了...社會的現實.跟太多的秦世美案例...能怪女人變身為潘金蓮嗎? 此文章於 2010-08-10 08:52 AM 被 FLY-SK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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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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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也要男方的配偶才有資格提告(告訴乃論 ),隨便一個路人甲跑去告發只會被法官以不適格打槍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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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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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0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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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情婦也是很講究天份和運氣的,像侯佩岑的媽媽就很成功,像台中攜女自殺的那位就失敗到不行,還有資生堂老闆的對象,好像也很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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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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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到有句名言
寧願在audi上哭泣 , 也不要在toyota上放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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