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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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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反盜版大遊行我有話要說!!!!!
我相信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我也不買盜版CD,我也不買亞洲歌手或藝人的的專輯.
我不買的原因很簡單因為沒有值得聽的了. 也或許是因為我聽的是西洋音樂是比較冷門和'70的(但這裡要補充一點音樂常識,許多西洋樂團能讓你在台灣買到他就不能算是不紅或是冷門,因為要有實力賣到國外是要有一定的實力的,我不相信真正的好音樂會只有一小部份人會欣賞,這就說到了許多亞洲"歌手(乃指會唱不會寫的)"的那些等歌的真是悲哀啊,)所以想買也買不到. 歸納出以下歌手上街抗議的原因. 1.)因為歌都不是自己創作的,所以本來就賺錢不多,不信你可以回想一下站在台上的幾個有創作能力的.國外樂團,音樂人他們能賺錢因為版稅都自己拿,還有演唱會也能賺錢,當然都是自己賺,不用還要分很多給唱片公司,製作人. 2.)他們自己把音樂搞得變成KTV走向(居然可以用ktv點歌率來當****詞),聽專輯不再是欣賞音樂而是聽聽然後去KTV唱唱爽一下,幹麻花錢買一張聽聽就沒用的東西. 3.)現在的歌手都已經被曾經有過幾十萬張的銷售量餵飽了,盜版猖獗讓他們這些既得利益者一時無法接受. 到這裡已經感覺很無奈不知道還要說時麼..... 從國小開始接觸西洋音樂,那時是'80 Pop Rock的黃金時代,也成就了許多的好團當時在亞洲也有些不錯的音樂人是很不錯的(這裡都不提及創作人或是樂團因為不是文章重點),到目前有400出頭的CD收藏,我知道這和很多人相比不算什麼,但真正有在聽音樂的人應該知道我算是有資格發表這篇文章. 幾天前有看到陳昇有在這次活動後發表他的意見,個人很支持他的說法,今天你不管是歌手製做人你今天產品推出到市場上讓消費者覺得我買這種品質差很多的盜版品或是mp3聽聽就算了我覺得推出這項產品的人真的該檢討. 亞洲的音樂市場真的是很變態,只會唱的歌手或是偶像歌手佔了大多數,真的很懷疑唱別人的東西會有什麼感覺嗎?唱的好或是演奏的好都不如創作出流芳百世的作品(可以去搖滾名人堂看看什麼叫流芳百世)不是嗎? 這裡開始要做總結了:試想一下今天會有人買一台豐田汽車然後把MARK換成雙B的然後開著滿街跑,雙B車廠會去告這個人嗎,我想不會,應為他們對自己的車有信心,不用擔心懂車的人不買他們的車.這樣應該很清楚了,真正的事或物是不會隨便被取代的,除非它失去了應有的價值. XXX以上文章就是代表本人立場,歡迎轉寄XXX XXX想丟汽油彈的來信約個時間,隨時奉陪XXX Madki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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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ck The Worl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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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支那
文章: 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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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同意....我個人也是這樣認為....
好音樂是不寂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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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伴過我的電腦: WinDy MT-PRO1300 omega CPU:INTEL PD930 3.0G Hz 主機板:ASUS P5LD2 記憶體:創見 3GB DDR2 533 硬碟:WD 250G SATAII 16MB BUFF 顯示卡:ATI X1950PRO 網路卡:INTEL 82550 音效卡:Creative AUDIGY 2 ZS POWER:Zippy HG2-6400P LCD:EIZO L365 + Viewsonic VX2025wm ======= 除了EIZO L365尚在役(因為賣了也沒人要XD) 其他都賣掉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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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內湖麥當勞
文章: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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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討論串您不覺得已經太多了嗎
![]() 吵吵鬧鬧一堆~~到最後都變成口水戰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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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 is only one speed...min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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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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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的很好玩 ,究竟是在口水戰呢 , 還是在探討盜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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