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8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3
|
王清峰:明確主張暫停執行死刑,只會造成另一個家庭的傷害
[聯合報頭條] 法務部長王清峰昨日再發表理性與寬恕一文,文中指出:殺人無法償命,只會造成另一個家庭的傷害,死刑最危險的刑罰,審判的是人而不是神,即使丟官也不在乎..
政府應帶頭尊重生命,希望外界給政府一個機會讓民眾放心,被害人安心,同時讓寬恕的力量大於復仇的怨恨 希望有朝一日可以驕傲的說:這個美麗的島:沒有死刑 感想只有 ![]() 這個很好的議題,為何不能公投? 此文章於 2010-03-10 06:43 AM 被 李麥嗑 編輯. |
|||||||
|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1
|
想也知道公投過不了。
絕大部份民意都還是贊同死刑。 一個法務部長不簽死刑,帶頭違法... 也難怪社會會亂,上樑不正下樑歪。 拿我繳的稅金去養那些已經該死的人渣? 我X。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11
|
很多擁有社會地位及薪水優渥的職業,
其實都是隨時拿自己的良心在衡量, 要嘛就是為善,不然嘛就是為惡, 是最直接也最接近天堂或是地獄的人。 律師難道不知自己的客戶有沒有錯? 有多少法官自由心證考慮到被害者家庭? 保險業務招攬時,多少人能誠實面對客戶,而主管豈又不知下屬做為? 會計師用"合法的避稅方式"幫助客戶,怎不熱心點,也幫忙受薪階級的民眾? 有多少醫師像白蟻啃蝕木頭,一天一天的詐領健保費用? 法律被制定出來,如果只是為了滿足部分人士的優越感及權利, 要法律何用?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縣唯一賣燒餅油條的地方
文章: 51
|
再吵下去是沒用的! 由公投決定!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
不想要這種驕傲
除了廢死,沒有任何配套 這種部長誰都可以當
__________________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
引用:
講的很好 論述很平穩,不過你的想法跟我完全不同 第一關於死刑存廢,我心中偏向是廢掉,但是現在的環境不適合,連討論空間都不是很大的情況下,根本不該隨便廢掉死刑,所以我會支持反對廢除死刑 第二關於公投,公投的功能之一是一個溝通平台,但也要一個前提就是正反兩方都願意都能夠也都理性的論述問題。現在我看根本沒有,公投一定是一面倒,沒有任何意義,然後讓真正可以理性論述的問題的時候又更往後面延遲。所以基本上,不能說反對公投,而是公投的結果一清二楚,根本不需要公投就能知道結果,何必公投? 別的亂搞文我不想管你,但是你這個講的好,會讓別人以為是我講的 所以只好跳出來說明一下,這篇不是我發的,他講的,跟我想法也都不一樣,請各位明鑑 ![]()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
等到他家有人被殺了再來談寬恕加害人
否則一直叫他人寬恕加害人也只是在被害人家屬的傷口上灑鹽的偽善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
廢死刑我同意啊,把那些配套措施都具體的說出來,能接受就支持,不然光口號數字在那裡喊是有個鳥用。提不出具體的東西,要不就執行,要不就快點下台,不要在那裡廢話~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
引用:
真的很值得驕傲啊 不但帶頭公然藐視司法 還跟各黨交賊, 沒人敢出面要轟她下台 可以繼續領錢不辦事 有這麼爽缺當然驕傲得很啊, 就算被人民唸幾句她也不痛不癢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02
|
這個議題一點興趣也沒有
但是, 要是有人敢賣起山寨版的不婚教簡章絕不原諒 ![]() |
|
|